第五章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核算第一节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一、我国出口退税机制出台的大背景出口退税机制是宏观调控对外进出口贸易的重要手段:国家鼓励出口产品——不降或少降退税率一般性产品——适当降低退税率限制出口产品或资源性产品——多降或取消退税率第五章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核算第一节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一、我国出口退税机制出台的大背景1.跨国公司纷纷出现,我国外汇储备不断上升2.近年我国外贸出口正处于一个快速上升期3.世界经济下滑与我国外贸出口形成反差,造成国际贸易争端的多发第五章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核算第一节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二、出口货物退(免)税宏观调控基本原则及其作用1.什么是出口退(免)税(1)概念:对报关出口货物退还在国内生产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或免征应纳税额。(2)出口货物退(免)税适用范围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外,都属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享受一般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二是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三是必须是财务上做销售处理的货物;四是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此外,若为生产企业出口或代理出口,享受退(免)税政策的货物还必须是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的外购货物2.出口货物退税的作用新的出口退税机制运行:全部还清历年累计拖欠的出口退税款,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优化了出口商品结构,促进了对外贸易和吸引外资的健康持续发展。出口退税由中央(92.5%)、地方(7.5%)共同分担,调动了地方政府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规范出口退税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3.出口货物退税所遵循的原则①公平税负原则②属地原则:即企业出口退税所在地③宏观调控第二节我国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规定一、出口货物退税税种1.出口增值税2.消费税二、退税范围:1.对外贸易经营者2.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3.没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委托出口的工业企业三、出口货物退税率增值税退税率2009年6月1日的:有17%、15%、13%、9%、5%等。消费税基本上实行全征全退第二节我国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四、出口货物退税地点1.外贸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企业:企业所在地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申报2.生产企业或委托出口的企业:报经其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再向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申报3.两个以上企业联营出口的货物:由报关单上列明的经营单位,向其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申报4.外贸企业在异地设立分公司的,分支机构非独立核算,需汇总到总机构所在地办理;分支机构独立核算且有进出口经营权,可以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办理退税5.其他特准予以退税的出口货物,由企业所在地主管退税税务机构退税第二节我国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规定五、现行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的办法:1.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外贸企业——实行“先征后退”的办法即出口环节增值税免税,按出口货物的收购价(进项税额)与退税率计算后退还企业。2.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生产型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采用“免、抵、退”办法即出口环节增值税免税,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退税第二节我国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六、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涉及主要凭证资料:1.增值税专业发票2.出口货物报关单3.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4.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5.外销发票6.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凭证资料七、出口退税的日常管理第三节出口退税的会计核算•一.外贸企业——先征后退法典型分录•(1)收购时:•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等•(2)不可退税部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申请退税部分•借:其他应收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出口消费税消费税的现行规范是从199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出口消费税的免退税按《出口货物免退税办法》有两种情况:1.出口人是国有外贸企业,不管是自营还是代理,对出口货物均可申请退税。因其在国内购买应纳消费税的货物时的价格已含消费税。从价法下的应退消费税=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税率从量法下的应退消费税=出口数量×单位税额2.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额(量),免交消费税。因为生产企业纳税时点是在销售环节,自行直接出口尚未纳税,即免税,所以无退税。1.外贸公司自营出口:(1)货物报关出口后申报退税借:其他应收款贷:主营业务成本(2)实际收到退还的税金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2.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无消费税分录二、自营出口生产企业退税核算“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成的部分予以退税。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进项税额),“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1)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2)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第一步计算的数额)-上期留抵税额(小于0进入下一步)当期应纳税额为正数时,缴纳增值税;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称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可退还增值税(3)算参照数: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4)比较:确定应退税额(第二步与第三步相比,谁小按谁退)注意:第二步大于第三步的情况下,当期应纳税额与确定的应退税额的差额为下期留抵税额。(5)确定免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若当期应纳税额0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①|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②|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若当期应纳税额≥0,当期退税额=0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实例【例1】A公司系符合免、抵、退税政策的一家生产企业,2009年6月发生经济业务:自营出口产品1万台,离岸价格(FOB)为每台100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为1美元:7.0元,内销货物不含税的销售额为5000万元。本期购入材料的进项税额为800万元。假设该公司无上月留抵待扣进项税,无免税购进的原材料,出口退税率为17%。试计算A公司2009年6月份的免、抵、退税。(1)应纳税额=5000×17%-800-0+100×1×7.0(17%—17%)=50万元≥0,所以当期退税额=0万元(2)免抵退税额=当期外销销售额×征税率=(1×100×7)×17%=119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19万元【例2】A公司系符合免、抵、退税政策的一家生产企业,2009年6月发生经济业务:自营出口产品1万台,离岸价格(FOB)为每台100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为1美元:7.0元,内销货物不含税的销售额为4500万元。本期购入材料的进项税额为800万元。假设该公司无上月留抵待扣进项税,无免税购进的原材料,出口退税率为17%。试计算A公司2009年6月份的免、抵、退税(1)应纳税额=4500×17%-800-0+100×1×7.0(17%—17%)=-35万元<0(2)免抵退税额=当期外销销售额×退税率=(1×100×7)×17%=119万因为应纳税额<0,且其绝对值<免抵退税额,所以当期退税额=35万元,当期免抵税额=(119-35)=84万元。【例3】A公司系符合免、抵、退税政策的一家生产企业,2009年6月发生经济业务:自营出口产品1万台,离岸价格(FOB)为每台100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为1美元:7.0元,内销货物不含税的销售额为3500万元。本期购入材料的进项税额为800万元。假设该公司无上月留抵待扣进项税,无免税购进的原材料,出口退税率为17%。试计算A公司2009年6月份的免、抵、退税。(1)应纳税额=(3500×17%-800-0+100×1×7.0(17%—17%)=-205万元<0(2)免抵退税额=当期外销销售额×退税率=(1×100×7)×17%=119万因为应纳税额<0,且其绝对值>免抵退税额,所以当期退税额=119万元,当期免抵税额=0万元;结转留抵下期抵扣税额=(205-119)=86万元。2.如果出口企业有免税购进原材料的情况,计算过程依然为五步,不同的是第一步和第三步需要做一个修正,具体步骤如下:(1)修正的剔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2)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第一步计算的数额)-上期留抵税额(小于0进入下一步)(3)修正的参考数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的退税率(4)比较:确定应退税额(第二步与第三步相比,谁小按谁退)注意:第二步大于第三步的情况下,当期应纳税额与确定的应退税额的差额为下期留抵税额。(5)确定免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例4】B公司系符合免、抵、退政策的一家生产企业,2009年6月份发生经济业务:自营出口产品1万台,离岸价格(FOB)为每台100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为1美元:7.0元,内销货物不含税的销售额为5000万元。本期购入材料的进项税额为800万元。B公司上月留抵待扣进项税10万元,B公司本期免税购进的原材料为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组成计税价格为100万元,假设出口退税率为13%。试计算B公司2009年6月份的免、抵、退税。应纳税额=当期内销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出口不予免抵退部分税额-上期留抵税额=5000×17%-800+(700-100)×(17%-13%)-10=850-800+24-10=64万元免抵退税额=扣除免税购进原材料的外销销售额×退税率=(700-100)×13%=78万元因为应纳税额≥0,所以当期退税额=0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78万元【例5】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2002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为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00×(17%-15%)=2(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00×(17%-15%)-2=2(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2)-6=-21(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100×15%=15(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5%-15=15(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即该企业应退税额=15(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0(8)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21-15)出口退税涉税帐务处理1.不予免征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