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税收原理5186744134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第八章税收原理通过本章的学习,应掌握税收的基本特征、税收术语、税收分类、税负转嫁等税收原理性知识点。本章重点和难点:税收的特征、税收分类、税负转嫁的方式。一、税收的概念二、税收的基本特征三、税收术语四、税收的分类五、税收的原则六、税负的转嫁和归宿七、税收效应八、国际税收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国民收入中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规范形式。二、税收的基本特征(thenatureoftaxation)1.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指征税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令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2.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3.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指征税以前就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征税对象和课征额度,并只能按预定的标准征税。三、税收术语Theterminologyoftaxation1.征税主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征税机关。我国的征税主体包括各级税务机关、财政机关和海关。2.纳税人与负税人纳税人(纳税主体)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指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人3.课税对象又指征税客体,指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对什么征税。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依据。征税对象(课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在现代社会,国家的征税对象主要包括所得、商品、财产三大类。4.税目课税品目,是征税客体的具体化,代表着征税界限或征税范围的广度。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5.税源税收收入的源泉。是国民收入分配过程中形成的纳税人的各种收入。课税对象是课税的直接依据税源是税收收入的最终来源6.税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包括实物量与价值量两类。狭义上税基指计税依据7.税率税率指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1)定额税率,按照课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2)比例税率(proportionaltaxrate),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均规定相同的征税比例。(3)累进税率、累退税率累进税率(progressivetaxrate):按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累退税率(regressivetaxrate)与之相反,是边际税率随课税对象的增加而递减的税率。累进税率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把课税对象的全部按照与之相对应的税率征税。超额累进税率是把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规定税率,各等级分别计算税额,一定数额的课税对象同时使用几个税率。8.起征点与免征额起征点指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免征额指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课税对象的数额达到和超过起征点的应按其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则不征税。起征点的规定是对收入较少的纳税人的一种税收照顾。凡税法中规定有免征额的,只就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免征额的规定是为了照顾纳税人的最低生活和费用开支需要。四、税收的分类theclassificationoftaxation1.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分为:(1)流转税,指以生产流通的商品销售收入额或提供劳务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现行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2)所得税(Taxesonincomes),指以纳税人的纯收益额或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3)财产税(taxesonassets),指以特定财产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如车船税、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和契税。(4)行为税,指以特定的行为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如印花税、屠宰税、筵席税等。(5)资源税(Taxesontheuseofnaturalresources),指对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就资源和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征收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6)关税,主要对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物品征收。2.税收的其它分类(1)国外按照课税对象的性质进行分类,可将税收分为所得课税、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2)以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凡是税负能够转嫁的税种,属于间接税,凡是税负不能转嫁的税种,属于直接税。(3)以课税权的归属为标准,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税,指税收征管权和税收收入归中央政府拥有的税种。地方税,指税收征管权和税收收入归地方政府拥有的税种。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指税收征管权与税收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分享的税种。(4)以课税标准分,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使用按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积或体积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种为从量税。使用按课税对象的价格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种为从价税。(5)价内税和价外税价内税指税金构成价格的组成部分,其计税依据为含税价格。价外税指税金附加在价格之外,其计税依据为不含税价格。增值税五、税收的原则Principleoftax(一)税收原则的创立与发展1.亚当.斯密(公平、确定、便利、节省原则)2.瓦格纳(财政收入原则、国民经济原则、社会公正原则、税务行政原则)3.马斯格雷夫税收中的公平与效率(equityandefficiencyfortax)(二)税收公平原则1.税收公平原则的定义公平原则,国家征税的比例或数额与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相称。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横向公平指经济条件相同的人负担数额相同的税收,纵向公平指经济条件不同的人负担数额不同的税收。(三)税收效率原则1.税收效率原则,是指政府征税要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运行,提高税务行政管理效率。2.税收经济效率原则税收经济效率原则,旨在考察税收对社会资源配置和经济机制运行的影响状况。检验标准是税收额外负担最小化和额外收益最大化。提高税收经济效率的途径:尽可能压低税收的征税数额,减少税收对资源配置的影响度;二是尽可能保持税收对市场机制运行的中性,并在市场失灵时,将税收作为调节杠杆加以有效纠正。税收中性(taxneutrality)税收中性,是要求政府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应以应征税数额为限,减少纳税人或社会遭到的额外负担;政府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运行发生不良影响,特别是不能超越市场而成为影响资源配置和经济决策的力量。税收中性的理论基础在于确信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有充分效率,倡导税收中性的目的在于避免税收对于市场机制的干扰或扭曲,而让市场在不受干扰或扭曲的条件下调节整个经济活动的运行。税收是调节经济运行的手段之一,在什么情况下保持中性,什么情况下为非中性,要看是否有利于经济有效运转来决定。3.税收行政效率原则在征税过程中,一般会发生两类费用:管理费用(政府部门在实施各种税收计划、征管各个税种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和执行费用(又称奉行纳税费用,指企业和个人在依法纳税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提高税收行政效率的途径:运用先进科学的方法管理税务,以节省管理费用;简化税制,使纳税人易于理解掌握;尽可能将奉行费用转化为管理费用,减少纳税人负担,增加税务支出的透明度。(四)适度原则税收适度原则,指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兼顾需要和可能,做到取之有度。(五)法治原则指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税收政策的运用和整个税收管理,应以法律为依据,以法治税。六、税负的转嫁和归宿Thetaxshiftingandthetaxincidence(一)税负转嫁与归宿的概念与形式1.什么是税收的转嫁与归宿税负转嫁,指纳税人在缴纳税款之后,通过提高商品销售价格或压低商品购进价格等方式,将部分或全部税款转移给别人负担的一种经济现象(或过程)。税负归宿是税负转嫁过程的终点,是税收负担的实际承受者。2.税负转嫁的形式(methodsoftaxshifting)(1)前转(顺转),提高销售价格即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通过提高商品或生产要素价格的方法,向前转移给商品或生产要素购买者的一种形式;(2)后转(逆转),降低购进价格后转(backwardshifting):也称逆转,即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通过压低生产要素进价或降低工资等方法,向后转移给生产要素供给者的一种形式;一般发生在生产要素的课税上。(3)混转(散转),前转、后转兼而有之(4)税收资本化,将所购物品未来可预见的应纳税款从所购物品价格中作一次性扣除。(5)消转,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二)税收归宿的局部均衡分析制约税收转嫁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1.税种。流转税或间接税容易转嫁,所得税难以转嫁。2.课税商品供给与需求的相对弹性结论:课税商品需求弹性小,供给弹性大,税收负担容易转嫁,反之亦然。3.课税商品生产与销售的竞争程度。垄断性商品比竞争性商品税负转嫁容易。4.其他课税范围越广,税负越易转嫁。七、税收效应税收效应指纳税人因国家征税而在商品抉择、劳动投入和储蓄方面作出的反应。这种经济影响一般可归纳为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税收的收入效应(theincomeeffect)税收的替代效应(thesubstitutioneffect)税收的经济影响税收与消费者行为1.税收对消费者选择的替代效应(图形分析)替代效应表现为国家对商品征税,会使被征税的商品价格上涨,造成消费者减少课税商品购买量,而增加非课税商品或轻税商品购买量。2.税收对消费者选择的收入效应(图形分析)收入效应表现为国家征税会使纳税人收入下降,从而使其减少商品购买量而居于较低的消费水平。八国际税收internationaltaxation(一)国际税收的含义1.国际税收的含义国际税收是国与国之间在经济交往中因行使各自国家的税收管辖权而发生的税收分配关系。国际税收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2.国际税收的内容国际税收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如何消除或缓解国际双重征税,如何协调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和消除对外国纳税人的税收歧视,如何鼓励国际投资,如何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国际税收协定等。(二)税收管辖权1、定义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行使征税的权力,是国家根据主权原则依法拥有确定纳税主体的义务、纳税客体的范围以及如何行使征税权等方面的权力。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主要内容之一。2.税收管辖权的两个基本原则(1)属人原则,产生的税收管辖权为公民税收管辖权(citizenjurisdictiontotax)以及居民税收管辖权(residentjurisdictiontotax),其含义是国家有权就居民(公民)来自于境内和境外的所得征税。(2)属地原则,产生的税收管辖权为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sourcejurisdictiontotax)。其基本含义是国家有权对来源于本国的收入课税。世界各国往往同时行使两种税收管辖权,由此引起税收管辖权交叉或冲突(overlappingorconflictingjurisdictions)税收管辖权的交叉,就会产生国际重复征税,国际税收理论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对国际重复征税的研究。(三)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1.低税法和扣税法低税法: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单独制定较低的税率征税,以减轻多重税负。扣税法,居住国为了减轻国际重复征税,从本国纳税人从国外的所得中,扣除该所得所负外国所得税款,就其余额征税的方法。特点:不能彻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2.免税法一国政府单方面放弃对本国纳税人国外所得征税的权利。(鼓励本国企业向海外投资,鼓励企业向国内汇款,只有法国、澳大利亚等少数国家采用)3、抵免法一国政府在优先承认其他国家的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前提下,在对本国纳税人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征税时,以本国纳税人在国外缴纳的税款冲抵本国的税收。直接抵免法居住国应征所得税=(跨国纳税人居住国所得+跨国纳税人非居住国所得)×居住国税率-允许抵免额抵免限额=非居住国所得×居住国税率练习:跨国纳税人居住国所得为200万元,非居住国所得为100万元。当居住国税率为33%,非居住国税率为30%,该纳税人应纳税额为?(69万元)当居住国税率为30%,非居住国税率为30%,

1 / 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