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台账(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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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供参考!1/16项目合同台账(实用4篇)【引读】这篇优秀的文档“项目合同台账(实用4篇)”由网友上传分享,供您参考学习使用,希望此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的话就分享给下载吧!合同档案管理制度1合同档案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合同文档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各种协议、合同文本。二、合同档案管理原则1、合同档案实行集团公司管理中心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2、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3、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建全合同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体系,并确定一名行政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好文供参考!2/16三、合同文档的移交1、各分公司在正式签署合同后须在一个月内将合同正本原件移交管理中心。2、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5、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册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为完成交接手续。四、合同文档的管理办法1、合同文档以年代结合项目性质进行分类编号。2、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超过两年以上(包含本数)的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协议,由管理中心甄别并予以销毁。3、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统计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同统计清单。5、各分公司、各部门员工可在合同管理组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经分公司、管理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在管理中心办理相关借阅手续,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6、合同文档的保存条件要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文档的安全。好文供参考!3/167、借阅人不得涂改、伪造、撕毁合同档案材料,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8、合同文档的密级为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合同对外公开,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合同档案管理制度2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更好地管理公司各类档案资料,明确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理清档案流转过程中的工作手续,规定档案管理中的人员权限和调档权限;同时规范公司员工在工作档案的制作、成形、保存、转档、调用等方面的工作行为,协调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进一步培养公司员工的工作记录和建档管档意识,特订立本管理制度。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适用公司所有档案管理与员工。第三章档案管理基本规定第三条档案分类和内容:(一)技术档案:包括以为代码。(二)销售部档案:包括以为代码。(三)行政人事档案包括:包括以为代码。(四)财务档案包括:包括以为代码。(五)公司电子档案:包括以为代码。好文供参考!4/16(六)机密档案:包括以为代码(七)其它档案:包括以为代码注:类别日期识别码密级第四条档案的编制和要求(一)档案编制方式:档案要素包括档案的类别、年限、属性、密级和正文(如无法确认属性要素的,由管理人员列入其他类档案区别管理,),档案转入时,管理员有权要求成档人员确认档案现状。档案入库,管理员应进行识别并列入目录。(二)如编制机密档案,应识别密级和机要部分的属性,以确定妥善的保管方式;机密档案在取得的同时应注明相关作者和涉密人员的姓名,以及有权使用人员的名单、岗位和权限。(四)档案目录是档案查找的索引和工具,目录由标题、编码、页码、密级和保存年限组成,置于档案首页,以便查找。(五)如需调阅相关档案,必须事先联系并取得授权。共4页1第五条档案的密级:(一)公司机密档案分成三级:秘密、机密和绝密,编码分别由1、2、3代表,不加密为0,解密后在原密级后加0。经授权的员工可使用秘密级档案;经总经理授权后的员工可调用机密级档案;绝密级档案由总经理亲自使用或与授权人员一起使用,总经理不在场时须报总经理同意并进行实时监控。(二)经公司解密后的档案,纳入一般档案管理。好文供参考!5/16第六条档案存放管理交接原则(一)档案按照建立,每为一卷,统一的编码在卷首标明,并在档案封面上注明。(二)凡交接档案,要求:先交验档案目录;再抽样验收档案总量的50%,各类比例相当,查验有否短缺、伪造、标注不明等;再抽取30%的档案作为流动样本,验收是否符合工作流程(查流转记录或模拟流转)。档案接转时,双方应约定最后签字交接的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供接收方查对和交接方介绍的时间)。第七条档案的存、撤、销、并、分规定和流程(一)档案封存,由管理员接收时确定封存档案的价值和属性,进而编码、编目,纳入档案库;(二)档案撤销,由管理员向相关部门联系并取得撤档批示,在目录上标注撤档时间,记入撤档子目,封存六个月后自动销毁;(三)档案销毁,由管理员备案后,按时销毁,销毁时有两人以上在场实时监控;(四)档案合并,由管理员根据档案的相关性和同类性进行合并,合并后在原目录和档案库里注明合并后的档案编码、类别、子目及案卷;(五)档案分立,根据档案的不同属性和互异性分立,分立后在原目录和档案库里注明分立后的档案编码、类别、子目好文供参考!6/16及案卷。(六)档案被其他人员借用或调阅后,管理员应及时索取并按原途径归档,除按规定记录使用情况外,还应对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作检查,并按事实记录。(七)如档案不符合封存要求或借用前后有异,管理员应陈述理由并查明原因,及时提出要求或采取工作措施,以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八)档案调阅,由要求调阅人将相关人员授权证明或本岗位工作需要的证明交给管理员,由管理员要根据所需调阅的档案的密级程度配合调阅。调阅不同于借用,如需借用,借用人需按规定填写档案资料借用单,同时对所借用的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负责。调阅必须于当天交还,借用可约定日期,超过约定日期需重新检验档案的真实完整性。(九)档案使用后回收,是档案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管理员要及时验证档案的使用后状态,并对此作好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向使用人询问并作好相关的措施,以保护档案的安全。(十)如加密的档案使用后未及时交还,使用人要给出书面的说明,如有共同使用人,应给出证明。如有泄露,权限审批人负同等责任。(十一)档案限密原则:由档案制作部门和人员根据档案的属性来进行限密,也可由公司领导对档案进行临时限密,好文供参考!7/16管理员也可根据档案的性质进行限密,所有已限密的档案都必须有相关密级的标识,同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十二)档案保存失去其价值,由管理员根据销毁档案的程序,报批后销毁。销毁时要有两人以上在场,互相做出证明并在档案卡上签名,未解密的档案一般不销毁,如有必要,则由相关权限的人员自行销毁。第四章公司机密档案管理的要则和流程第一条机密档案的定义和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管理要求特别严格,有明确的涉密规定、权限和手续,严格执行机密档案管理规定。第二条档案编制要求定期存盘,定期检验,定期汇总并移交封存。交接时要求有两人以上监交。对有限密规定和技术含量的必须有一人以上具有相关技术能力的员工或专家进行技术鉴定。第三条档案管理中,定期进行汇总和会审。会审时严格执行限密规定,无权限人员不能全部阅读资料,局部阅读人员要求在解职后履行两年以上的保密和不竞争义务。第四条机密档案和卷宗在封存保管理期间由管理员负责保密和管理,其他无关或无相关权限的人员不能对其实行任何意义上的阅借档案要求。第五条档案解密和销毁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并互相给出证明。好文供参考!8/16第六条流程:机密档案成形封存→档案加密并规定相关权限和限密规定→定期检查封存档案的安全→如需使用,验看相关手续和人员的权限规定→机密档案限制使用并确保两人以上在场,公司内使用必须在档案管理员的要求地点使用,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最迟不超过下班时间→借用并外出使用,具备相关权限方可行使借用权,同时有主管领导的书面授权→外借必须按时归还,超时使用按违规、泄密处理→对不尊重管理人员行使职权和不遵守公司有关规定的,可予以制度处分→平时档案定期检验和汇总会要审时,相关人员必须具备涉密权限→档案解密或销毁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作好相关记录→记入档案台帐合同台账管理制度3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第三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好文供参考!9/16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第五条凡进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第七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第八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好文供参考!10/16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4、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5、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款方式;6、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7、设计变更;8、竣工条件与结算方式;9、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10、争议解决方式;11、安全生产防护措施。第九条发包方可以将组织、管理和协调工程建设的权力及职责,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在签订监理委托合同时,应明确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并写进施工合同。施工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应与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的权限、责任一致。第十条承发包双方应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工期定额,确定相应的施工工期,以确保工程质量。没有工期定额的工程,由双方协商确定合理工期。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或好文供参考!11/16地方有关规定。对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要求,发包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承包方应严格按施工合同和标准规范要求组织施工。第十二条工程价款应以定额和相应取费标准作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和双方协商合理确定合同价款,并按合同约定对价款进行适时的调整。第十三条发包方应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企业总承包,签订总包合同;但大型或专业复杂的工程也可分别发包给几个施工企业承包。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对此,承包方需在分包现场派出具有相应资质的常驻人员,管理、监督分包方履行合同。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和分包方行为造成违反总包合同的,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转换政府职能的要求,对施工合同进行以下管理: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经济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贯彻国家制订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组织推行和指导使用;好文供参考!12/163、组织培训合同管理人员,指导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4、对施工合同签订进行审查,监督检查合同履行,依法处理存在的问题,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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