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关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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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关税法2第一节关税基本原理一、关税的概念–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货物---贸易性商品物品---个人物品注意:关境与国境的关系“境内关外”区域作用:–货物从境外进入该区域时可暂不缴纳关税/进口增值税–货物从区域进入国内市场时视同进口,交纳关税–货物从国内市场进入某些区域(保税物流园区/中心)时,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3二、关税分类和关税政策(一)关税政策–关税政策反映了一国一定时期内的贸易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关税政策的调整一般分为两种方式:•自主性的调整•具有外部约束型的调整–我国2001年12月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加入WTO后,我国关税政策调整明显地表现出“非自主性”。4•关税承担的决定:–在大国情形下,关税负担是由国内消费者和国外出口商共同承担的,而双方承担的程度取决于征税商品的供求弹性。•若征税商品的供给弹性很小,则国外出口商将承担更多的关税。•若进口国对该产品的需求弹性很小,则进口国的消费者将承担更多的关税。–结论:当进口国的需求弹性较大且出口国的供给弹性较小时,征税可明显改善本国的贸易条件,使本国福利增加。5•法律依据分为三个层次(1)法律层次:《海关法》(2)行政法规层次:《关税条例》(3)部门规章层次: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简称《审价办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简称《征管办法》)6(二)关税分类分类标准具体分类按征收对象划分(1)进口税(2)出口税(3)过境税(通过税)按征收目的划分(1)财政关税(收入关税)(2)保护关税按计征方式划分(1)从量关税(2)从价关税(3)混合关税(复合关税)(4)滑动关税(滑准税)按税率制定划分(1)自主关税(国定关税)(2)协定关税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划分(1)进口附加税(主要有反补贴税、反倾销税)(2)差价税(3)特惠税(特别针对某个国家全部或某些商品)(4)普遍优惠制(普惠制)7•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这种计征关税的方法称为()。•A.从价税B.从量税•C.复合税D.滑准税【答案】D【解析】•滑准税是对某种货物在税则中预先按该商品的价格规定几档税率。同一种货物当价格高时适用较低税率,价格低的时候适用较高税率。目的是使该物品的价格在国内市场上保持相对稳定。如对新闻纸8一、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提示】货物和物品在计征关税时有不同的计税规则。二、纳税义务人第二节征税对象及纳税义务人具体情况纳税人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发货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和推定所有人(持有人、收件人等)9第三节进出口税则一、进出口税则概况进出口税则是指一国政府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公布实施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应税的关税税率表,税则以税率表为主体,包括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栏两大部分中国2012年进出口税目总数将由2011年的7977个增至8194个2009年关税总水平已降低至9.80%。经过此次降税,我国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的降税承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10税则号列货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计量单位7101.1011黑珍珠0100克7102.1000钻石(未分级未镶嵌)314克拉7103.9100红宝石、蓝宝石、绿宝石(未成串未镶嵌)835克拉7113.1921铂制镶钻35130克11•将每项具体进出口商品按其特性在税则中找出其最适合的某一个税号,以便确定其适用的税率“对号入座”步骤如下:了解商品→查找归类→筛选比较→确定归类1、了解需要归类的进出口商品的构成、材料属性、成分组成、特性、用途和功能。2、查找有关商品在税则中拟归的类、章及税号。–对于原材料性质的货品,应首先考虑按其属性归类;–对于制成品,应首先考虑按其用途归类。3、将考虑采用的有关类、章及税号进行比较,筛选出最为适合的税号。4、通过上述方法难以确定的税则归类商品,可运用税则总归类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其税号。进口地海关无法解决的归类问题,应报海关总署明确。二、税则归类12•货物的商品编码决定了:-进出口货物适用的关税税率和增值税税率-出口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进出口货物适用的监管条件•注意:错误的商品归类将会导致错误的关税税率和增值税税率,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损失或可能的风险-适用错误的高税率:企业承担额外的关税成本-适用错误的低税率:海关在3年内追征税款,并征收罚金和滞纳金131415(一)进口关税税率1、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贸组织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定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2、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3、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定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4、普通税率•适用原产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货物。注意:进口税率的选择使用与原产地有直接关系;原产地不明的货物实行普通税率三、税率16(二)出口关税税率–我国真正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仅有20种,税率20%~40%,在一定期限内可实行暂定税率。–征收出口关税的货物项目很少,采用的都是从价定率征税的方法。(三)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17案例:2009年4月,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以中国对美轮胎出口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发起特保调查。6月,美国贸易委员会建议在现行进口关税(3.4%-4.0%)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3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特别从价关税。9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对从中国进口轮胎实施的惩罚性关税税率第一年为35%,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18进口汽车零部件关税之争•2005年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规定:当进口汽车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或超过整车总价格的60%时,应视为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并其按照整车税率计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整车的关税税率为25%,而汽车零部件关税税率通常在10%左右。•2006年3月起,美国、欧盟和加拿大向WTO投诉,认为中国对进口汽车零件征收与整车相同关税的规定不符合WTO的原则。2008年3月,WTO专家组最终裁定,认为中国对进口汽车零部件的关税政策违背WTO贸易原则。•中国方面则表示,对占车价60%及以上的外国进口汽车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等的进口关税是为了防止外国新车化整为零,逃避进口关税19(四)关税税率的运用1、进出口货物,应按纳税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2、进口货物到达之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该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应按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但有特例情况:20具体情况适用税率减免税货物转让或改变成不免税用途的海关接受纳税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转为内销的经批准的,为申报转内销之日的税率未经批准擅自转为内销的,为查获之日的税率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的申报正式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进口货物分期付税时海关接受纳税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溢卸、误卸货物事后需补税的其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进口日期无法查明的,按确定补税当天的税率税则归类改变、完税价格审定、其他工作差错而需补税的原征税日期实施的税率缓税进口以后缴税的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走私补税查获之日的税率特例情况:21税率计征办法:基本上都实行从价税,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重量、长度、容量、面积等计量单位为计税依据。如对原油、啤酒等。复合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的一种计征关税的方法。如对录像机、摄像机等。滑准税是一种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至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如对新闻纸。对52个税目按规定的税率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对36个税目的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真正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只是20种。22第四节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原产地规定1、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指进口货物“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生产或制造国即为该货物的原产国2、实质性加工标准适用于确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的产品的原产国的标准,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作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实质性加工”是指产品加工后,在进出口税则中四位数税号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有了改变,或者加工增值部分所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超过30%及以上的。23原产地标准完全原产产品非完全原产产品实质性改变原则确定原产地增值标准(增值超过30%)加工标准(税则归类改变)24【案例1】从南非买钻石(7102),在意大利镶嵌成铂金镶钻首饰(7113),这铂金镶钻首饰的原产国就是意大利。【案例2】意大利从南非购买100万欧元钻石,简单切割后对外销售140万欧元,税号前四位7102不变,看增值部分占新产品总值40/140=28.6%,钻石原产国是南非。如果意大利简单切割后对外销售了150万欧元,增值率为50/150=33.3%,钻石原产国是意大利。【注】原产地的确定直接影响进口关税税率的确定。25•原产地的意义:许多国家加入了不同的自由贸易安排协议,对于协议国之间,其进出口货物适用的税率往往比最惠国税率更低。•例集装箱叉车:–普通关税税率为30%–最惠国关税税率9%–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中,中国和新加坡、文莱、泰国、马来西亚等国之间适用的关税税率则为5%26(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一般规定以海关审定的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CIF):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二、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口货物完税价格(CIF)包含的因素:27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保险费的计算:•陆运、空运和海运进口货物的运输和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运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额)计算运费;按“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1)进口货物以CIF价格成交:完税价格=CIF(2)进口货物以FOB(即离岸价格)成交:完税价格=(FOB+运费)÷(1—保险费率)=FOB+I+F(3)以国外口岸离岸价格加运费(CFR价格)成交:完税价格=CFR+保险费=CFR/(1-保险费率)28AB销售价格货价购买地B输入地加:境外运费、保险费减:境内发生各项费用、税金及利润C销售地【说明】B点是关税完税价格点,B点之前发生的各项支出,应作为关税价格,若未包含的话,应予以调整;B点以后发生的各项支出,不应作为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境外境内29例:某进出口公司从日本进口甲醇,进口申报价格为CIF天津USD500000。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USD100=¥6,税则号列:甲醇应归入29051100,税率为12%甲醇的完税价格:500000×6=3000000(元)甲醇的进口关税:3000000×12%=360000(元)30例:某单位委托香港某公司自英国进口柚木木材,运费计44200元,保险费率为0.3%,佣金为FOB价格的3%,进口申报价格为FOB香港USD500000,当日的外汇牌价为:USD100=¥7。柚木木材进口税则号列为44072910,税率9%FOB=500000×7=3500000完税价格=(3500000×1.03+44200)÷(1-0.3%)=3660180进口关税=3660180×9%=324016.2(元)31关税与增值税的关系:计入增值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32成交价格的调整项目:计入项目•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者应付价格中的费用,应计入完税价格: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