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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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南大学远程教育财政与税收第三十七讲主讲教师:吴斌2第十一章关税【资料引证】关税是对进出我国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由海关负责征收。从我国1992年以来关税减让的结果看,总体趋势是:关税减让,税基扩大,关税收入增加。1992年至1998年,我国关税税率逐年降低,关税收入却逐年上升,1992年的收入是212.75亿元,1998年大幅上升。据统计,2001年前11个月,全国海关征收关税770.5亿元。这一情况表明,关税减让并不必然导致关税收入下降。按照入世承诺,2002年1月1日,我国5300多个税目的税率降低,一年内我国关税总水平由15.3%降至12%左右,2005年将下降至10%以下。关税收入的增长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关税税率;二是关税税基,即进口额。3本章内容是对关税内容的概括,主要介绍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贸易性进出口关税制度和非贸易性进口关税制度。以及纳税申报等及其征收管理等内容。掌握关税的计算方法,以及关税的税务处理关税的税目和税率;关税的计税依据和起征点;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关税税收优惠;关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地点。4【本章提要】关税这一章的内容并不复杂,学习中应注意对基本知识点的把握。第一节关税概述介绍关税及其演变,我国关税的特点。重点掌握关税的特点。第二节贸易性进出口关税制度了解关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目、税率、其内容包括:关税的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关税税率的确定。重点部分是关税的计算,完税价格的确定和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难点部分是完税价格的确定。海关除负责征收关税外,还要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所以还应注意三税之间的联系。第三节非贸易性进口关税制度;了解非贸易性进口关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进口关税税率;非贸易性进口完税价。5第一节关税概述一、关税及其征收目的【关税的概念】关税是主权国家根据其政治、经济需要,由设置在边境、沿海口岸或境内的水、陆、空国际交往通道的海关机关依据国家规定,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6【理解分析】国境和关境的联系国境和关境是两个既有联系,又不完全相同的概念。国境是指一个主权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领域范围;关境是指一个主权国家行使关税权力的领域范围。一般情况下,国境和关境是一致的。但是,当存在自由港、自由贸易区,以及关税同盟国家在成员之间免征关税的情况下,国境和关境就不一致了。前者国境大于关境,后者关境大于国境。对进出口商品征收关税有多种目的,但主要是增加财政收入和保护国内经济。7【关税征收的目的】1、财政性关税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称为财政性关税。财政性关税的税率视国家财政收入需要和影响国际贸易数量的大小而制定。税率偏低达不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税率过高则抑制进出口,也达不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财政性关税在各国历史上曾占有重要地位,在各国财政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在现代经济中,财政性关税的地位大为削弱,关税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也大幅度下降。但在发展中国家,关税在财政收入中仍占有很重要的地位。82、保护性关税以保护国内经济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称为保护性关税。对于进口商品征收保护性关税主要是为了限制产成品进口。在发展中国家,通过关税保护国内新兴的幼稚产业,使其免受更先进国家的工业制成品竞争,从而使这些产业得到平稳发展。在发达国家,通过关税,扩大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占有率,从而保护和增加就业机会,减少失业。对于出口商品征收保护性关税,主要是限制紧缺原材料的出口,保护国内生产。在现代经济社会,随着财政性关税地位的削弱,保护性关税的地位正在加强,保护性关税成为关税征收的主要目的。保护性关税税率同保护目的是相关的,保护性关税税率越高,越能达到保护目的。9二、关税的分类1.按征税商品的流向划分按征税商品的流向划分,可把关税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10(1)进口税。进口税是对进口商品征收的关税。进口关税在外国商品进入关境或国境时征收,或者在外国商品由自由港、自由贸易区、海关保税仓库运往进口国国内市场销售时征收。进口关税的税率一般随商品加工程度的深化而提高,税率由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依次上升。进口关税是各国政府限制进口、保护国内市场、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工具。11(2)出口税。出口税是对出口商品征收的关税。目前,西方国家一般不征出口税,因为征收出口税会提高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价格,削弱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不利于出口。一些发展中国家为增加财政收入,保证国内生产所需原材料和国内消费品市场的供应,也征收出口税,出口税的税率一般比较低。12(3)过境税。过境税是对通过本国境内的外国商品征收的关税。征收过境税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在资本主义初期,过境税在欧洲各国普遍流行。目前,大多数国家已不再征收过境税,仅收取少量的行政费用或提供服务费用。132.按计征依据或标准分类按关税的计征依据或标准分类,可把进口关税分为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和复合关税。(1)从价关税。从价关税是指以货物的价格为标准而计征的关税。从价关税一般按海关审定的完税价为依据计征关税。从价关税具有关税收入和关税负担随商品价格变化而变化的特点。(2)从量关税。从量关税是指以货物的实物量为标准而计征的关税。从量关税的实物量计量单位一般包括重量、数量、长度、体积等。从量关税具有关税收入和关税负担随商品实物量变化而变化、计算比较简单的特点。(3)复合关税。复合关税是指对同一种进口商品同时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标准计征的一种关税。具体课征时,或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或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143.按征税有无优惠及优惠的程度划分按征税有无优惠及优惠的程度划分,可把进口关税分为普通税和最惠国税,以及特惠税和普惠税。15(1)普通税和最惠国税。普通税和最惠国税是正常进口税的两种形式。最惠国税适用于从与该国签订有最惠国待遇原则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商品。普通税适用于从与该国没有签订这种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商品。最惠国税比普通税的税率要低,有时差幅很大。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大多数国家都已加入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或签订了双边贸易条约或协定,相互确认最惠国待遇原则,享受最惠国税率。因此,正常进口税通常指最惠国税。16(2)特惠税和普惠税。①特惠税。是指对特定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商品,全部或部分地给予低关税或免税待遇的一种优惠税制。特惠税的优惠对象不受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制约,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得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享受这种优惠待遇。特惠税有互惠和非互惠两种。互惠是指一方在提供优惠的同时也要求对方给予优惠作为抵偿,主要适用于宗主国与殖民地附属国之间,现已逐步取消。非互惠是指一方单方面提供这种优惠而不要求对方给予反向优惠,主要适用于《洛美协定》国家之间,是欧洲共同体向参加该协定的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单方面提供的特惠税。17②普惠税又称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普遍给予优惠的关税待遇。普惠制确立的目标是:扩大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出口,增加发展中国家外汇收入,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提高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率。普惠制包括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三项主要原则。普遍的是指发达国家应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非歧视的是指应使所有发展中国家都不受歧视,无例外地享受普惠制待遇;非互惠的是指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以关税优惠,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给予反向优惠。184.按征税的依据划分按征税的依据可把关税划分为正税和附加税。(1)正税。指正常关税,依据公布的税率征收。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优惠税均属于正税。19(2)附加税。附加税又称为进口附加税,是在正常进口税以外额外征收的关税,是一种临时性的特定措施。征收的主要目的是:应付国际收支危机,维持进出口平衡,防止外国商品低价倾销,对某个国家实行歧视或报复等。进口附加税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对特定的商品和国家征收,采用较多的形式是反补贴税、反倾销税和报复关税。①反补贴税。是对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出口补贴或奖励的外国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税额一般按补贴或奖励的金额征收。②反倾销税是对进行低价倾销的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目的在于抵制国外倾销,保护本国产品和国内市场。③报复关税是对本国出口货物受到歧视时,为了报复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20三、关税的经济影响可概括为价格影响、贸易条件影响和国内经济影响。1.关税的价格影响在通常的贸易方式下,进口税由进口商缴纳,进口商会把关税计入商品价格,转嫁给消费者,从而提高进口商品价格,由此也会提高国内企业生产的同类商品的价格。212.关税的贸易条件影响(1)小国关税的贸易条件影响。假定大国A国出口X商品,进口Y商品;而小国B国进口X商品,出口Y商品。现小国B国对进口X商品征收进口关税,使国内市场X商品价格提高,促使B国增加X商品生产,减少X商品消费,减少X商品进口。但由于B国是小国,B国X进口商品数量变动不影响X进口商品国际市场价格变动,同时B国对A国Y出口商品价格不变。因此,小国征收进口关税,不产生贸易条件影响。22(2)大国关税的贸易条件影响。假定现大国A国对进口Y商品征收进口关税,将使A国国内Y进口商品价格提高,促使A国增加Y商品生产,减少Y商品消费,减少Y商品进口。但由于A国是大国,A国Y进口商品数量减少促使Y进口商品国际市场价格下降,同时A国对B国X出口商品价格不变,结果A国可以较少的X出口商品换取较多的Y进口商品。因此,大国征收进口关税,产生有利于征收进口关税大国的贸易条件。233.关税的国内经济影响对进口商品征收进口关税,同时对国内经济产生消费、生产、税收、再分配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影响。(1)消费影响。征收进口关税将使进口商品价格上升,购买同样的商品将支付更高的价格,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2)生产影响。征收进口关税将使进口商品价格上升,提高国内同类企业生产利润,增加国内生产,对国内同类生产起到保护作用。(3)关税影响。征收进口关税增加政府的关税收入。(4)社会福利影响。征收进口关税使消费者利益损失,生产者利益和政府税收增加。一方面产生了收入再分配作用;同时,在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利益的减少大于生产者利益和政府利益的增加。因此,征收进口关税被认为将导致社会福利净损失。主要原因是关税引起消费扭曲、生产扭曲和贸易量减少。24四、我国关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将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实行以大幅度降低进口关税税率为主要内容的进口关税改革。从1996年4月1日起,我国进口关税非加权平均税率水平由35%降为23%,下降幅度达三分之一,同时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关税和国内商品税的免税优惠。从1997年10月1日起,我国进口关税非加权平均税率进一步由23%降为17%。通过两次大幅度降低进口关税,我国实际关税税率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降低,已接近世界发展中国家的水平。25东南大学远程教育财政与税收第三十八讲主讲教师:吴斌26第二节贸易性进出口关税制度一、关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1.纳税人关税的征税对象是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是非贸易性商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日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入国境的个人物品。27关税的纳税人分两大类:一类是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即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发货人,具体包括:(1)外贸进出口公司;(2)工贸或农贸结合的进出口公司;(3)其他经批准经营进出口商品的企业。另一类是非贸易性物品的纳税人,具体包括:(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2)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3)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4)进口个人邮件的收件人。贸易性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纳税人,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进出口货物的代理人。在外贸企业逐步实行进出口代理制度后,由办理进出口业务的外贸企业纳税,主要是国有进出口专业公司。不通过外贸企业自营进行进出口业务的,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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