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文件管理制度3篇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参考资料,少熬夜!技术文件管理制度3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技术文件管理制度3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技术文件管理制度1(一)目的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充分利用文件和档案信息资源,为安全生产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材料保管借阅销毁程序,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文件、档案管理。(三)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职责1、行政人事处负责公司安全文件和档案的日常管理。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记录和档案的管理。(五)管理要求1、档案管理范围公司对涉及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生产资料(包括文件和记录)定期归档,实施档案管理。对一般的安全记录按公司的《记录控制程序》执行。2、保管事项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保管,要符合国家文件和档案管理要求,有文件柜存档的文件,使用文件夹档案袋存柜,分类清楚合理,便于查阅,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蛀清洁通风干燥。重要的文件档案,要按时归档,存放在公司档案室。一般文件、记录,由各分厂、处室自行按规定保管。保管档案的场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配备灭火器材,标示严禁烟火标志。档案箱、柜;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完善安全保管措施,防止档案人为或自然的损坏。案资料的保管和存放应科学、规范,便于查找。3、归档时间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按年度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经识别就立即归档。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4、文件和档案保存形式档案用纸张形式保管。5、安全档案的借阅凡本公司职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技术文件档案,技术人员登参考资料,少熬夜!记后方可查阅,其它人员须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经档案员同意后,方可查阅;如查阅财务数据、考勤、工资等须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并经档案员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其它文件的,须部门主管批准,并经档案员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档案需办理登记手续,原件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予以复制。公司重要的文件、技术资料、合同(协议),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查阅、借阅。专业工具书,一律实行先归档保存,再办理借阅手续,如长期使用的,部门内部应自备一本。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得到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的批准同意。每次借阅档案资料时间最长为半个月,可以续借,到期由档案室人员负责催讨,如须长期使用的部门内部则复印予以备份,并保证文件内容不得外泄。查阅、借阅档案资料人员,要爱护公司财产,使用过程中严禁在档案、资料上划线、标号涂改、抽取等损害档案、资料的情况发生,违者严肃处理。6、保密事项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档案内容不外传。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档案。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部门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报废的、过期的档案材料及档案工作中形成的不需进档的草稿纸,要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送往有关地点监督销毁,确保保密安全。对够不上密级又不宜公开的档案,可划为“内部”。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和变更以及解密,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查阅“绝密”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绝密”档案必须放在保险柜中单独存放。定期检查档案保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档案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对造成泄密事件的责任者,要视情节严肃处理。7、修改、补充事项修改、补充科技档案,必须填写修改、补充申请单,并经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后,方可修改,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擅自改动。参考资料,少熬夜!档案室必须对自己归档的科技档案的修改,进行监督和检查。8、销毁档案室对已保管期满,拟销毁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档案按类别登记,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共同鉴定档案,确定销毁或续存,分别送交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进行初审。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单。销毁清单是准备销毁案卷的登记簿。同时还应该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销毁清单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销毁时要进行监销。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销毁,不准出卖或做其它用;销毁档案时必须派专人护送到指定地点,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单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要签名盖章,以示负责。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再销毁清单上详细注明。档案销毁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办,并将销毁清单归档。对已到保存期限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材料,由公司生产技术处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审核签批,对审批同意销毁的材料,由公司生产技术处或相关部门销毁,并在销毁记录上签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21.应长期保存的资料有:⑴国家、地区部门有关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政策、法令、文件、法规和规定⑵产品和工程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⑶检测规程、规范、大纲、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⑷仪器说明书、计量合格证、仪器、设备的验收、维修、大修、使用、降级和报废记录⑸仪器设备明细表和台帐,产品图纸、工艺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2.其他属于定期保存的资料⑴各类检测原始记录,保存期不超过5年。⑵各类报告保管期不少于5年。⑶用户意见及处理结果,保管期不少于3年。⑷检测报告发放登记本,保管期不少于3年。3.技术资料的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⑴与检测无关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⑵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⑶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⑷资料室为用户保守秘密,否则以违反纪律论处。4、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分门别类造册登记,经站长批准后才能销毁。参考资料,少熬夜!技术文件管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高超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架、广场、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凡参加上述工程的有关单位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中未涉及到的或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减内容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第四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而填写、收集、整理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材料等必须归档保存的文件。第五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按本规定的统一表格、表式(见附件)填写;未规定统一表格、表式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作出规定。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六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保存,其他参建单位按其在工程中的相关职责做好相应工作。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的要求,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第七条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汇集、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有关施工技术文件。第八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需表格应按本规定中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完整真实。第九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中,应由各岗位责任人签认的,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盖图章或由他人代签)。工程竣工,文件组卷成册后必须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委参考资料,少熬夜!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第十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技术文件中按有关规定签署意见。实行监理的工程应有监理单位按规定对认证项目的认证记录。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施工技术文件进行预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收到施工技术文件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验收意见,七个工作日内不得出验收意见,视为同意。第十二条不得任意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损毁或丢失文件,对于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而造成文件不符合真实情况的,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第三章内容与要求第十三条施工组织设计(一)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中型的工程应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分部位、分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二)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并须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合同要求办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三)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参建单位等。2、施工平面布置图。3、施工部署和管理体系:施工阶段、区划安排;进度计划及工、料、机、运计划表和组织机构设置。组织机构中应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责任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及其它各部门主要责任人等。4、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的主要措施、办法及工序、部位、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5、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6、安全措施。7、文明施工措施。8、环保措施。9、节能、降耗措施。10、模板及支架、地下沟槽基坑支护、降水、施工便桥便线、构筑物顶推进、沉井、软基处理、预应力筋张拉工艺、大型构件吊运、混凝土浇注、设备安装、管道吹洗等专项设计。参考资料,少熬夜!第十四条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技术交底。(一)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会审并按单位工程填写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设计单位应按施工程序或需要进行设计交底。设计交底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要点、补充说明、注意事项等,并做交底纪要。(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各种交底的文字记录,应有交底双方签认手续。第十五条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试)验报告及复试报告。(一)一般规定1、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和出厂检(试)验报告,并归入施工技术文件。2、合格证书、检(试)验报告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印章方为有效,并注明使用工程名称、规格、数量、进场日期、经办人签名及原件存放地点。3、凡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有法定单位鉴定证明和生产许可证。产品要有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试)验。4、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在使用前必须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进行复试,复试结果合格方可使用。5、对按国家规定只提供技术参数的测试报告,应由使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对技术参数进行判别并签字认可。6、进场材料凡复试不合格的,应按原标准规定的要求再次进行复试,再次复试的结果合格方可认为该批材料合格,两次报告必须同时归入施工技术文件。7、必须按有关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其记录、汇总表纳入施工技术文件。8、总含碱量有要求的地区,应对混凝土使用的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合料等的含碱量进行检测,并按规定要求将报告纳入施工技术文件。(二)水泥1、水泥生产厂家的检(试)验报告应包括后补的28天强度报告。2、水泥使用前复试的主要项目为:胶砂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等。试验报告应有明确结论。(三)钢材(钢筋、钢板、型钢)1、钢材使用前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材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如需焊接时,还应做可焊接性试验,并分别提

1 / 2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