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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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个人所得税一、概述二、主要内容三、个税计算四、纳税申报一、概述概念: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个人缴纳的一种税。在我国的建立与发展:1980制定公布个人所得税法1993三税合并统一个人所得税1999、2005、2008、2011年四次修订特点:实行分类征收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税源征纳方式和申报征纳方式并存作用:调节收入分配、维护国家主权、增加财政收入二、个人所得税主要内容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课税对象:11项所得所得来源地的确定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金九级、个体经营、承包五级)、比例税率个税减免:对特定人员、特定来源的减免税纳税人(有无住所、居住时间)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无住所、居住满一年(在一个纳税年度满365天,不扣除临时离境)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无住所不居住或者居住不满一年应税所得项目(四类11项)劳动所得: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劳务报酬所得③稿酬所得生产经营所得:①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②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资本所得:①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③财产租赁所得④财产转让所得其他所得:①偶然所得②其他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从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外籍人员詹姆斯受雇于我国境内某合资企业做长驻总经理,合同期3年。合同规定其月薪5000美元,其中2000美元在中国境内支付,3000美元由境外母公司支付给其家人。则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为5000美元韩国居民崔先生受其供职的境外公司委派,来华从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在华停留60天,期间取得境外公司支付的工资40000元,取得中国体育彩票中奖收入20000元。崔先生在境内有纳税义务的是中奖所得20000元税率应税项目七级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五级累进税率1.生产经营所得2.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比例税率20%(8个税目)1.劳务报酬所得:一次20000~50000部份,税率30%,50000元以上部份,税率40%2.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3.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住房,10%税率个税减免免税项目减征项目暂免项目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居住时间不满1年的,为非居民,就境内所得纳税。其中不足90天的,境外支付境内所得,免税。居住时间1年以上的,为居民,就境内、境外所得纳税。其中1-5年境外支付境外所得免税。第6年起全部所得纳税。按居住时间判断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非居民90天(协定183天)以内:境内支付境内所得90天~1年:全部境内所得居民1~5年:境内所得、境内支付境外所得5年以上:境内外全部所得约翰先生在我国无住所,但自2001年6月28日起一直在我国居住。则从2007年起应其境内外全部所得征税2001年不满1个纳税年度,为非居民纳税人2002~2006年5个纳税年度中,其境外支付境外所得部分免税。三、个税计算分类计算基本方法应纳个税=应税所得×适用税率费用扣除:分类定额扣除比率扣除限额扣除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算=[月工资-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1、按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可税前扣除2、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贴费等不计入工资薪金3、年终一次性资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4、工资薪金形式多样,需要具体分析某职工月应发工资4900元,交纳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180元,住房公积金200元,单位代缴水电费100元。当月应纳税=(4900-3500-180-200)×3%=30.6(元)基本岗位工资伙食补助月奖住房补贴过节费应发工资住房公积金①②③④⑤⑥⑦1月7000100012003000100013200120012月70001000120030000122001200年终奖金—————36000—某企业职工小赵工资如下:问单位代扣代缴个税计算是否正确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险一金合计个人所得税实发工资⑧⑨⑩⑾⑿960240120252013617319960240120252011616519———3900321001月份应缴个税=(13200-2520-3500)×20%-555=881元12月份应缴个税=(12200-2520-3500)×20%-555=681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36000×10%-105=3495元(注:因为36000÷12=3000,所以适用于10%的税率和105的速算扣除数)工资、薪金所得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和标准适用人员(三类):(1)外籍人员、外籍专家;(2)境外任职中国公民;(3)华侨、港澳台同胞。标准:每月附加减除1300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计算)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注:1、次的确定2、定额扣除与定率扣除范围3、每次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超过20000部分的加成4、稿酬所得减征30%七项所得每次收入的确定劳务报酬所得: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例1】王某为一大学著名教授。3月就环保问题在某大学连续演讲两次,得演讲费各500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600元【例2】张某承揽一项房屋装饰工程。工程2个月完工。房主第一个月支付给张某15000元,第二个月支付20000元。应税所得额=(15000+20000)×(1-20%)=28000元应税所得超过20000元,适用加成征收办法。应纳税额=28000×30%-2000=6400(元)【例3】某工程师2009年将自己研制的一项非专利技术使用权提供给甲企业,取得技术转让收入为3000元,又将自己发明的一项专利转让给乙企业,取得收入为45000元。应纳税额=(3000-800)×20%+45000×(1-20%)×20%=7640(元)【例4】中国公民孙某系自由职业者,2009年收人情况如下(1)出版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50000元,后因小说加印和报刊连载,分别取得出版社稿酬10000元和报社稿酬3800元。(2)接受委托对一电影剧本进行审核,取得审稿收入15000元。(1)出版小说、小说加印及报刊连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①出版小说、小说加印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000)×(1-20%)×20%×(1-30%)=6720元②小说连载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20(元)(2)审稿收入属劳务报酬,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1-20%)×20%=2400(元)财产租赁所得按次(月)征收1、每次(月)收入4000元:定额扣除800每月应纳税所得=月租金-相关税费-修缮费用800为限-8002、每次(月)收入≥4000元:定率扣除20%应纳税所得=(每月租金-相关税费-修缮费用800为限)×(1-20%)个人出租住房的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某人出租自有商铺给某公司,每月租金3500元,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200元。全年出租房屋应缴个税=(3500-200-800)×20%×12=6000元税款应由承租公司代扣代缴。财产转让所得:按转让次数计税每次应纳税=(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1、财产原值:买入价及相关税费(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印花税、契税等,需合法凭据)2、合理费用:卖出时有关税费(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转让二手房的包括实际支付的装修费用、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需合法凭据。3、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税4、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暂不征税某人将自有机器一台转让,取得价款15000元,减除机器原值及同时发生的拆迁费、运输费880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15000-8800)×20%=1240元吕先生取得A公司股权时支付人民币10万元,现与B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要将其所持有的A公司股权作价人民币25万元转让给B公司。应缴印花税=250000×0.5‰=125(元)应缴个人所得税=(250000-100000-125)×20%=29975(元)小张出售家庭非唯一住房(原值700000元),取得转让收入860000元,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不包括个税)43000元。小张应在办理住房产权转让手续时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0元[(860000-700000-43000)×20%]。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按次计征每次应纳税=每次所得收入×20%(无费用扣除,即所得全部为应纳税所得额)1、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10%2、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免税3、个人购买社会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中奖所得,一次不超过10000元的,免税4、获得省级以上科教文卫体环保方面奖金等免税5、2008年10月19日起免征个人储蓄存款利息税个税的特殊计算个人捐赠的计税捐赠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捐赠扣除额)×适用税率注:向红十字事业、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青少年活动场所、农村义务教育等捐赠的,可全额扣除。陈先生在参加商场的有奖销售过程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20000元。陈先生领奖时告知商场,从中将收入中拿出4000元通过教育部门向希望小学捐赠。计算商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陈先生实际可得中奖金额。(1)根据税法有关规定,陈先生向希望小学的捐赠额可以全部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应税所得=偶然所得-捐赠额=20000-4000=16000元(3)应纳税额=16000×20%=3200(元)(4)陈先生实际可得金额=20000-4000-3200=12800元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收入计税方法:先分、后扣、再税某校三位教师共同编写一本教材,共得稿酬8700元。其中,甲得5000元,乙得3000元,丙得700元。甲应纳个税=5000×(1-20%)×14%=560元乙应纳个税=(3000-800)×14%=308元丙就此不纳个税单位或个人为个人全额负担税款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适用税率)应纳个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抵免:分国不分项限额抵免中国公民展某受聘于A国从事某项工作。某年在A国取得工薪收入60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7000元;同时在B国取得利息收入1000元。该纳税人已分别按A国和B国税法规定缴纳个税1150元和250元。计算在我国应纳个税。在A国应纳税额的抵扣工资薪金所得按我国税法应纳税(60000÷12-4800)×5%×12=120(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税法规定应纳税7000×(1-20%)×20%=1120(元)在我国应交税=120+1120=1240(元)因此应在我国补税=1240-1150=90(元)在B国应纳税额的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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