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个人所得税法1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第十三章个人所得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作为收益税类的主要税种,也是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之一。各种题型在考题中均出现过,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的税额计算,单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可以命题。从历年情况看,题量一般为3题,预计2011年考试中本章的分值和题量应在10分左右。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年份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综合题合计2010年1分1分-1214分2009年-1.5分6分-7.5分◆本章新增及变化内容1.新增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补充规定:如限售股定义范围、限售股在解禁前被多次转让的,转让方对每一次转让所得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等规定。2.自然人转让投资企业股权(份),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3.删除所得来源地规定、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本章内容:7节第一节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第三节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节税收优惠★第六节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第七节征收管理第一节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计税原理与企业所得税一致,但纳税人为自然人,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我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将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以个人的纯所得为计税依据有关费用的扣除分三类:1.扣除与应税收入相配比的经营成本和费用;2.扣除与个人总体能力相匹配的免税扣除和家庭生计扣除;3.扣除体现特定社会目标而鼓励的支出,称为“特别费用扣除”,如慈善捐赠等。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有三种项目内容1.分类征收制(我国)优点:对纳税人全部所得区分性质进行区别征税,能够体现国家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政策;缺点:对纳税人整体所得把握得不一定全面,容易导致实际税负的不公平;2.综合征收制优点:可以对纳税人的全部所得征税,从收入的角度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缺点:不利于针对不同收入进行调节,不利于体现国家的有关社会、经济政策;3.混合征收制优点:既可实现税收的政策性调节功能,也可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税法规定,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和港澳台同胞,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又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纳税义务人判定标准征税对象范围1.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临时离境”:对境内居住的天数和境内实际工作时间新规定。境内所得境外所得【例题·单选题】某外国人2008年2月12日来华工作,2009年2月15日回国,2009年3月2日返回中国,2009年11月15日至2009年11月30日期间,因工作需要去了日本,2009年12月1日返回中国,后于2010年11月20日离华回国,则该纳税人()A.2008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9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B.2009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10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C.2009年度和2010年度均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D.2008年度和2009年度均为我国居民纳税人[答疑编号226913010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该纳税人2009年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属于临时离境,因此,2009年在境内居住满1年,为中国的居民纳税人;而2008年、2010年均未居住满一年,因此为中国的非居民纳税人。2.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境内所得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以便依照税法和协定或安排的规定判定其在华负有何种纳税义务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1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对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25号)第一条的规定计算其境内工作期间时,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二、征税范围——目前共11项(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注意的问题:1.不予征税项目:(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A.劳动分红B.独生子女补贴C.差旅费津贴D.单位发放的无食堂补助[答疑编号2269130102]『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独生子女补贴、差旅费津贴属于不征税项目,因此,选项BC不符合题目的要求。2.了解内部退养人员工薪征税问题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例题·计算题】因单位减员增效,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有3年零4个月的王某;于2009年6月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当月领取工资2200元和一次性补偿收入60000元。王某6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答疑编号2269130103]『正确答案』应纳税所得额=60000/40+2200-2000=1700元,选择的适用税率为10%、25,应纳税额=(60000+2200-2000)×10%-25=5995元。3.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4.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这个税目。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提示】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上述所得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共29项)分别为: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其他劳务。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其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例题·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A.个人书画展卖取得的报酬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答疑编号2269130104]『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选项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选项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属于稿酬所得。(五)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指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1.免税的利息(3项):国债、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储蓄存款利息2.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3.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个人所得中,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A.企业集资利息B.从股份公司取得股息C.企业债券利息D.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答疑编号2269130105]『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选项D,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八)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九)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1.股票转让所得目前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量化资产股份转让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关注以下问题:(1)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2)企事业单位将自建住房以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销售给职工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规定。(3)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十)偶然所得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提示:结合减免税政策,即: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十一)其他所得第三节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一、税率:个人所得税依照所得项目的不同,分别确定了两种类别的所得税税率,它们是:税率应税项目九级超额累进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五级超额累进税率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2.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①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五级超额累进税率②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比例税率20%(8个税目)特别掌握:其中有3个税目有加成或减征1.劳务报酬所得: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20000元以上加成征收,即20000元至50000元,税率30%,50000元以上,税率40%2.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3.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税率【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B.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C.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答疑编号2269130201]『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也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一)每次收入的确定有

1 / 3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