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流转额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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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流转额课税知识点:流转额课税概述一一、什么是流转额课税?我国现行流转课税有那些税种?是以纳税人的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劳务)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二、流转税的优缺点1.优点能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和及时。流转税与商品及劳务价格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对生产与消费具有重要的调节作用。有利于企业之间平等竞争。2.缺点全值流转税存在重复征税(对生产环节多、生产结构复杂的工业产品)难以调节收入分配全值流转税不利于专业化分工协作发展的需要第一节增值税“增值税的兴起堪称税收史上的一绝。没有别的任何税种能象增值税那样在短短的三十年时间内从理论到实践横扫世界,使许多原先对其报怀疑态度的学者们回心转意,令不少本来将其拒之门外的国家改弦更张。当今增值税已不仅在欧共体国家范围内应用,它的足迹已经踏入世界各大洲,而且每年都有新的国家开始采用它。这使我想起了很多比喻:可以把增值税比喻为税收世界的马特哈利,多少人被其吸引、倾倒,有的欲近之而不敢举足向前,有的离去了又再归来,到终了谁也抵挡不住她的诱惑。”艾伦.泰特:《增值税国际实践和问题》P4,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7增值税(VALUE-ADDEDTAX)•增值税是以法定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进一步说,是对商品流转各个环节的法定增值额课征的一种税。增值税是从营业税演变而来的,营业税具有“多环节、按全值”征收的特点,一件商品经过的交易环节越多税负越重。而从理论上说,一件商品不管其经过几个环节,其最后所负担的增值税总额等于该商品最后环节的销售价乘以增值税税率。•法国1954年正式建立了增值税(消费型)。一、概述1.增值税的产生2.增值税的概念——是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或是一种对商品流转各个环节上的增值额课征的一种税。它是一种介于全值流转税和所得税之间的一种税。从理论上讲,相当于(V+M)部分,即工资、利息、租金、利润之和(净产值)。从商品生产流通的全过程而言,一种商品的总增值额,是该商品在生流通各环节的增值额之和,相当于该商品实现消费时的最终销售总额。例:面包小麦——生产价值100增值100面粉——产品价值140增值40=140-100面包——产品价值200增值60=200-140200最终销售总额就各个生产单位而言,增值额是这个单位的商品销售额或经营收入额扣除规定的非增值性质项目后的余额。非增值性质项目从理论上讲是指转移到商品价值中去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和固定资产折旧等。从实践看,往往与理论有差别,因为各国考虑到各自的财政状况,各国法定非增值项目通常可大可小,不完全等于理论上的非增值项目。3.增值税的类型根据课税对象范围大小(销售收入—法定非增值性质项目),增值税有三种类型课税对象销售收入-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等投入的中间性产品价值消费型的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款允许当期一次性抵扣销售收入-上述投入的中间性产品价值-同期购入的固定资产全部价值收入型的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款允许分期抵扣)生产型的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款不允许抵扣)销售收入-上述投入的中间性产品价值-固定资产折旧(=工资+利息+租金+利润+折旧)(=工资+利息+租金+利润)(=消费资料)增值税中的“固定资产”是指:•(一)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4.我国实行的增值税的特点(1)实行的是消费型的增值税(2009.1.1前为“生产型”)(2)实行的是有限范围的增值税(3)实行凭全国统一票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抵扣制度。(4)实行价外税(本质上)制度(5)实行一般税率和低税率两档税率(6)按销售额大小和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化的征收办法。二、增值税制度1.征税对象——是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而取得的毛收入即销售额。征税对象的具体征税范围:(1)销售货物和进口货物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销售货物——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包括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按规定增值税的征收还应包括的范围进口货物——通过贸易途径输入的有形动产;个人携带及邮递进境的应税物品。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的免税项目:(一)农业生产者(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己生产的初级农业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七)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八)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增值税的起征点: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800元。(三)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2)视同销售货物具体项目;理解什么是非应税项目。非应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视同销售•“视同销售货物”,在形式上并不是对外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当比照对外销售货物征税的行为。(注意:该货物通常为自己生产的)•(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另一个机构用于销售,但机构设在同一个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的钢筋水泥用于在建工程,如将自产的汽油用于运输车队)•(5)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的香烟用于工会活动)•(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无偿赠送他人目的•保证自制和外购货物的税负相同•保证增值税凭发票抵扣税款制度的连贯性,使传递链条不至于中断,•堵塞税法漏洞。由于这些自产自用货物的投入品已纳税额已予抵扣,对这些货物不征税,会造成两个后果,一是这些货物变成有抵扣权的免税货物。二是自产自用货物与外购货物税负不均。(3)混合销售行为①含义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所谓“一项销售行为”指纳税人的同一个生产经营项目所谓“非应税劳务”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外的劳务例如:电信部门销售电话机并提供通信服务。(注意:销售货物并同时提供安装服务视同为“兼营”)②混合销售行为是征增值税还是征营业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鉴于建筑业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较为特殊,对其采用分别核算、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办法。那么“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是如何界定的呢?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占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超过50%者。不达此数者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增值税,而征营业税。思考:一家装饰材料商场在销售一笔装饰材料的过程中,同时提供运输和安装的有偿服务,该收入是征营业税还是征增值税?某歌舞厅在经营过程中同时取得酒水饮料销售收入,该营业收入是征营业税还是征增值税?(4)兼营非应税劳务(兼营行为)概念——指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涉及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应税劳务的行为。它与“混合销售行为”的异同同: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都同时涉及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应税劳务两类经营项目。异:混——指一项业务同时涉及销售货物和非应税劳务兼——不是指同一项业务涉及销售货物和非应税劳务,而是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兼有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应税劳务两类经营项目。•例:某单位销售铝合金材料并负责安装门窗的业务,是在一项销售行为中发生的,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而该单位还有一附属的非独立核算的打字复印部的打印业务与销售铝合金材料的业务,不是一项销售行为,而是分属两项业务,属于兼营非应税劳务。主要看会计核算方式:如果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分开核算,则分别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核定货物、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分别计税。③兼营行为是征增值税还是征营业税?(5)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2.纳税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条件:一般纳税人:(1)工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商业企业达到80万元;(2)财务制度健全;(3)经主管国税机关批准。小规模纳税人:(1)达不到一般纳税人的条件;(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继续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而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3.税率•①基本税率17%•②低税率13%•适用范围(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③零税率(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者除外)•④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三、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什么是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进项税额——是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2.销项税额的确定当期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如何确定?销售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手续费、补贴、基金等,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受托方向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等。若销售额如果是含增值税的,如零售环节销售给个人的,则要折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公式如下:不含税的销售额=含税的销售额1+税率(17%或13%)思考:什么情况下的销售额是含税的销售额?3.进项税额的确定进项税额一般在增值税发票中注明,不要计算。因此重点掌握的是关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和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有关规定。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一般规定: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特殊规定,具体内容见下页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特殊规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进项税额。——按买价13%的扣除率算,即:进项税额=买价×13%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含运费、建设基金,但是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入),根据运费结算单(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进废旧物资,准许扣除进项税额。——依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10%扣除。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生产过程中正常损耗以外的损失)如:自然灾害损失、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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