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中心组上关于总书记调查研究重要论述的发言提纲(检察系统)2004年6月21日,总书记在《浙江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办法就在群众中》。文中指出,要解决矛盾和问题,就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拜群众为师,深入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基本工作方法和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党的XX大以来总书记三次赴XX考察,就粮食安全、生态保护、制造业发展等作出重要指示,为这片黑土地发展把脉定向。在总书记的指引下,检察机关建章立制,大兴调查研究,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接地气、通下情,努力做到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调查研究是解决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面临矛盾和问题的必然要求。总书记深刻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要通过调查研究着力解决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不断适应党和人民对检察履职的更高要求、更高期待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刻认识检察调研工作对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深度思考查找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高质星发展的突出问题,制定《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着力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难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解决群众急难盼愁问题。二是坚持为民理念。提高政治站位,运用科学方法,聚焦检察机关主责主业,在调查研究中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充分掌握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新期待,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聚焦人民群众法治所需,聚焦基层工作实际,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听真话、察实情,抓落实、求实效,更加精准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诉源治理”等新时代检察理念,更加扎实有效做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扫黑除恶、民事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检察为民实事,切实通过大兴调查研究解新题、破难题,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法治之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要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提高调查研究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奔着解决问题去,注重发现真问题、分析真问题、解决真问题。要在听真话、察实情上下功夫,提高调查研究的精准性。在调研中锚定检察机关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部署要求中的差距、影响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难题、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贴近司法办案实践一线,聚焦检察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对调研中收集和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在“解剖麻雀”中摸清实情、研究透彻、找准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科学思路和有效办法。要树立案例研究意识,深化对检察案(事)例的研究,从正面案例中找经验,从反面案例中找教训,找准实践问题、找到工作方法、找出解决路径。要把检察调研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组建调研团队积极撰写调研文章,量化检察调研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一个部门,具体到每一个人。善于发现、培养检察调研骨干,积极用好课题制,强化检校合作,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千警参与检察理论研究的积极性。四是坚持项目化推进。调查研究是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胜任本职、提高本领的基本途径。要通过调查研究提高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认识能力、判断能力、工作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更加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需求和期待。我们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调查研究,班子成员每人牵头1一2项重点课题开展调研,在用好成果、做好调查研究“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提高调查研究的实效性。同时,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项目清单,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制定一组可操作,可执行的行动方案,推出一批切合实际、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和政策措施,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坚持“调”“研”“用”并重,努力让调研成果成为领导决策的参考,为指导检察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以及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让调研成果可直接指导办案,根据调研的成果,转化为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办案的指导意见等,发挥促进检察办案工作的实际效用。调查研究贵在坚持、重在常态,要坚持常态化、机制化,避免一阵风、走过场。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不搞层层陪同。要加强统筹安排,避免扎堆调研、多头调研、重复调研,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力求调查研究取得更大成效,使调查研究成果有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思路办法和务实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