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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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四营业税纳税实务项目四营业税纳税实务学习目标项目引入相关知识项目实施项目小结学习目标【知识目标】掌握营业税的构成要素掌握不同税目应税营业额的确定了解营业税的减免税规定【能力目标】会正确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会正确处理营业税的纳税申报事宜黄河实业集团公司下属有物流、房地产、建筑、娱乐、餐饮等多个公司,纳税人识别号为142325000000145。2009年11月发生的业务如下。(1)黄河实业集团下属物流公司集装箱运输收入320000元,其中支付给其他运输公司的运费20000元;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00000元;取得装卸搬运收入100000元。(2)黄河实业集团下属夜总会门票收入60000元,练歌房点歌费收入4000元,烟酒饮料销售收入20000元;开办的网吧收入80000元;保龄球馆收入50000元。(3)黄河实业集团下属建筑公司具备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企业资质,2009年年初承包一项工程,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注明的建筑业劳务价款为8000000元(其中设备价款为3000000元),另外销售建筑材料1000000元。黄河实业集团将2000000元的安装工程分包给A建筑公司。2009年11月,工程提前竣工,竣工后建设单位支付给黄河实业集团公司材料差价款600000元,提前竣工奖150000元。黄河实业集团公司又将其中的材料价款200000元和提前竣工奖50000元支付给A建筑公司。任务:①计算该公司应纳营业税税额和代扣代缴的营业税税额。②正确填写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一、解读营业税法规1.营业税的征税范围(1)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指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不包括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纳增值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2)特殊规定。①混合销售。但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只征增值税,不征营业税。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a.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b.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②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③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④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征收营业税。a.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b.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c.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2.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1)一般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2)特殊规定。①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②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③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3)扣缴义务人。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②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工程作业发包方、劳务受让方,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未能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应履行营业税扣缴义务。③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3.营业税的税目与税率(1)税目。①交通运输业②建筑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③金融保险业④邮电通信业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同时包括典当业。指专门办理信息传递的业务。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邮政、电信。⑤文化体育业⑥娱乐业指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业务。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文化业、体育业。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⑦服务业⑧转让无形资产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⑨销售不动产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2)税率。我国现行营业税实行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具体分为3%、5%、20%三档,见表4-1。税目税率一、交通运输业3%二、建筑业3%三、金融保险业5%四、邮电通信业3%五、文化体育业3%六、娱乐业20%七、服务业5%八、转让无形资产5%九、销售不动产5%表4-14.营业税的税收优惠(1)《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①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②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③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④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⑤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⑥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⑦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2)起征点。①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②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3)国务院规定的免税项目。详见课本P83-84二、营业税计算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营业额税率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1.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的计算(1)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的计税营业额原则上为运输行为的收入总额,包括运输企业实际取得的客运收入、货运收入、装卸搬运收入及其他运输业务收入和运输票价中包含的保险费收入和各种建设基金。①运输企业自我国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转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②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的,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营业额,即计税营业额等于收到的营业收入扣除支付给以后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等费用后的余额。【例4-1】某汽车运输公司载运货物自我国境内运往俄罗斯,全程运费56万元,到境外改由俄罗斯运输公司运到目的地,付给其运费23万元,试计算该公司应纳的营业税。解:应纳税额=(56−23)3%=0.99(万元)(2)建筑业。具体应注意以下7条特殊规定。①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总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价款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同时总承包人应扣缴分包人或转包人应缴的营业税。②无论工程款如何结算,建筑业的计税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建筑业的计税营业额为承接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及价外费用。③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产值的,其计税营业额应包括设备价值;若安装的设备价值不作为安装产值的,其计税营业额不包括设备的价值。④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⑤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应计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⑥建筑安装企业由于自身的原因,向建筑单位支付的工程质量罚款和延误工期损失,不得从工程收入中扣除。⑦纳税人自行建造建筑物后销售的,需要征收两道税:其自建行为应视同提供应税劳务,按建筑业税目征税,自建行为的营业额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其销售行为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例4-2】某建筑安装公司承建办公楼一幢,工程总造价2000万元。该公司为总承包人,将土建工程转包给某工程队,付转包费800万元,其他工程自己施工。该工程提前竣工,建设单位付给建筑公司提前竣工奖20万元,该公司又将其中的8万元付给工程队。试计算建筑公司应纳的营业税及代扣代缴的营业税。解: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2000−800+20−8)3%=36.36(万元)代扣代缴营业税=(800+8)3%=24.24(万元)(3)金融保险业具体有以下6条规定。①贷款业务。除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营业税外,其他不论是否为金融机构,只要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都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这类业务一律以纳税人发放贷款所得利息为计税营业额。金融业的计税营业额是指贷款利息、融资租赁收益、金融商品转让收益及从事金融经济业和其他金融经济业务的手续费收入。保险业的计税营业额是指利息收入、保费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之和。②转贷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将借入的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单位或个人的存款或者自有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不属于转贷业务,按利息收入全额纳税。金融机构从事转贷业务和贷款业务,应划分各自营业额,不能划分各自营业额的,一律按贷款业务征税。③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指金融机构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或期货,不征收营业税。④融资租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现为商务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对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商务部批准而从事融资业务的单位且货物的所有权未转移的,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即经营租赁)计征营业税。⑤保险业。计税营业额是指利息收入、保费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之和。保险业实行分保险业务,初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人的保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⑥其他金融业务。典当业的计税营业额以利息收入和其他多种费用金额确定。金融经济业和其他金融业务的计税营业额为金融机构收取的手续费。【例4-3】某工商银行2009年第二季度发生下列业务:取得人民币贷款利息收入300万元,外汇贷款利息收入80万元,同时支付境外的借款利息为60万元;转让某种债券的收入140万元,买入价为120万元;销售黄金25万元,其购入价22万元。试计算该工行2009年第二季度应纳的营业税。解析:销售黄金业务应缴纳增值税。应纳营业税=3005%+(80−60)5%+(140−120)5%=15+1+1=17(万元)(4)邮电通信业。计税营业额包括邮政业务营业额和电信业务额。邮政业务营业额是指提供传递函件或包件、邮汇、报刊发行、邮政物品销售、邮政储蓄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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