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财税咨询网培训目的和要求通过培训和交流,理解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及其调整方法,并在此基础上重点掌握企业账务处理的基本技巧,通实例分析,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弄清弄懂企业的纳税筹划空间及涉税风险的规避,为自已今后工作提供清新的解决思路,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理念培训重点:最新税收法规分析与企业运用的思路培训难点:流转税、所得税的合理筹划3中国财税咨询网、我国税收政策的五大构成2、税收优惠政策的种类及其特点3、地区性税收优惠政策实例分析与运用思路4、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实例分析与运用思路5、企业类税收优惠政策实例分析与运用思路6、业务类税收优惠政策实例分析与运用思路7、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的获取及其法律依据6纳税筹划的基础一、纳税筹划的基础主要是:(一)、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二)、企业经济活动情况(三)、税务与财会的差异7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一)、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国家为了扶持某些特定地区、行业、企业和业务的发展,或者对某些具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在税法中作出某些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纳的全部或者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8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1、某些特定地区•例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4年3月29日以[财税(1994)1号]文件《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9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2、某些特定行业•例如:•国务院于2000年6月9日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文件《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第五条明确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10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第六条明确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第五十三条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1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再例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于2000年9月22日以[财税(2000)25号]文件《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12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3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3、某些特定企业•例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5月11日以[财税(2005)77号]文件《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解析:原按5%征收营业税。14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再例如:•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9月5日以[国税函(2005)854号]文件《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15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考虑到石油天然气和石油化工行业要求从业人员素质较高,需要不断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等实际情况,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从2005年度起,按照计税工资总额2.5%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解析:原按计税工资总额1.5%的标准计提。16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4、某些特定业务•例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2月5日以[财税(2005)29号]文件《关于债转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按债转股企业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债转股原企业将货物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免征增值税。17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债转股原企业将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免征消费税。•上述优惠政策从国务院批准债转股企业债转股实施方案之日起执行。本通知下发之前,对债转股原企业已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再退还。•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限暂为2004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18中国财税咨询网、对某些具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例如:•国家税务总局于2004年4月13日以[国税函(2004)491号]文件《关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四家集团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中国大唐等四家集团公司所属内部核算电厂及分公司,在2003年度由各集团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19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再例如:•国家税务总局于2004年4月15日以[国税函(2004)504号]文件《关于中国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同意中国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向所属企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739万元。该公司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准予在税前扣除。•解析:免税额=739×33%=243.87万元。20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这种在税法中规定的用以减轻某些特定纳税人税收负担的规定,就是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2年12月21日以[财税(2002)208号]文件《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21中国财税咨询网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2年12月24日以[国税发(2002)160号]文件《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具体操作方法,使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22中国财税咨询网日以【国发(2005)36号】文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在“三十二”条中明确规定:上述有关扶持政策自2006年起开始执行,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暂定到2008年底。23中国财税咨询网、国家税收政策组成纳税筹划是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因此,纳税筹划的基础就是税收法规。我国目前的税法是由五个方面组成:一是由全国人大颁布的税法,一般都在名称中带有一个“法”字,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24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四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5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3]12号》1993-10-3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6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修订),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52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这个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27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第四十四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时,应当按月填开收入退还书发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持收入退还书向指定的银行办理退库手续。28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4年5月13日以[财税(1994)20号]文件《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29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11月14日以[财行(2005)36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六、手续费支付管理30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三)税务机关应在“三代”单位和个人申报并结报票款后,按有关规定支付“三代”税款手续费。对不能及时支付的,应予说明,并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31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四)因税务机关的原因,未领或少领“三代”手续费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手续费。•因“三代”单位和个人自己的原因,三年不到税务机关领取“三代”税款手续费的,税务机关将停止支付手续费。32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12月9日以[国税发(2005)196号]文件《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33中国财税咨询网中财讯财税筹划技术研究院一、2005年12月31日(含)前,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