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分析方法纳税评估分析方法行业纳税评估是要在深入了解行业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使用符合行业特点各种指标和方法,以达到事半功倍的评估效果,使税源管理更加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行业纳税评估方法主要有投入产出法、能耗测算法、设备生产能力法、设备生产周期法、外部信息核对法、工时(工资)耗用法、保本经营测算法、资金往来分析法、毛利率法、以进控销法、产品(行业)链分析法等。纳税评估分析方法(一)投入产出法纳税评估分析方法投入产出法定义投入产出法是根据企业评估期实际投入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等的数量,按照确定的投入产出比(定额)测算出企业评估期的产品产量,结合库存产品数量及产品销量、销售单价测算分析纳税人实际产销量、销售收入,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的方法。纳税评估分析方法投入产出法适用范围投入产出法主要适用于产品相对较为单一的工业企业。由于测算、分析侧重的内容和角度不同,不同的行业适用的投入产出测算指标和模型不同,分析的方法也不尽相同。按其侧重面的不同可分为原材料投入产出比、废料的产出及再利用率、单位产品辅助材料(包装物)耗用定额的分析等。纳税评估分析方法投入产出法评估模型1、评估指标:评估期投入产出比(单位产品定耗)=评估期投入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数量÷评估期产品数量纳税评估分析方法2、分析方法:若评估期投入产出比大于投入产出比(定额),则可推断被评企业可能不计、少计收入或多转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成本,应结合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期间费用变动率及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等通用配比指标进一步分析。纳税评估分析方法(1)若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低于期间费用变动率,则可能不计、少计收入。评估期不计、少计产品产量=当期投入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数量÷投入产出比(定额)-当期产品产量不计、少计收入问题值=评估期不计、少计产品产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应交增值税问题值=不计、少计收入问题值×适用税率(征收率)应交企业所得税问题值=(应纳税所得额+不计、少计收入问题值)×适用税率(征收率)-已交企业所得税税额纳税评估分析方法(2)若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期间费用变动率基本同步而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低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则可能多转材料成本。评估期多转材料数量=当期投入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数量-当期产品产量×投入产出比(定额)问题值=评估期多转材料数量×评估期材料单位成本×(评估期产品销售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适用税率(征收率)纳税评估分析方法应用投入产出法注意问题1、注意测算分析和实地调查相结合。对测算分析结果,必须深入调查,从企业仓库保管、库存明细账目、辅助材料、包装物耗用等多方面印证、分析,查找线索;2、注意模型中指标的计量单位,特殊情况下必须进行单位换算,以免出现错误;3、对农副产品收购、废旧物资收购等企业可利用该法关联分析收购发票开具的真实性。纳税评估分析方法投入产出法应用案例【企业概况】某造纸厂2011年10月开业,内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主营瓦楞纸生产销售,产品单一。造纸行业原材料——麦草与书写纸产品的投入产出比(定额)为2.5。该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33%。纳税评估分析方法【案情简介】该企业2013年共耗用麦草218350吨,单位成本0.08万元/吨,产纸83010吨,销纸81487吨,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36194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3500万元,营业费用198万元,年度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1600万元,已交企业所得税528万元,所得税贡献率1.46%;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35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1500万元,营业费用189万元,年度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2269万元,已交企业所得税749万元,所得税贡献率2.14%。该企业2013年所得税贡献率比2012年下降较多,因此被主管税务机关确定为评估对象。评估人员运用投入产出法和通用指标配比分析法对该企业进行了案头分析,发现该企业2013年可能多转材料成本从而少计企业所得税280.54万元,经过约谈,纳税人承认财务核算不规范,主动申请自查,并于第二天对多转的材料成本补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68万元,由于纳税人自查结果与评估预计数相近,评估人员作结案处理。纳税评估分析方法【评估分析】1、应用投入产出法初步判断分析:评估期投入产出比=评估期投入原材料数量÷评估期产品数量=218350÷83010=2.63分析结论:评估期投入产出比2.63大于投入产出比(定额)2.5,该企业可能不计、少计收入或多转原材料成本纳税评估分析方法2、结合通用配比指标进一步分析: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36194-35000)÷35000=3.41%营业费用变动率=(198-192)÷192=3.13%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33500-31500)÷31500=6.35%分析结论: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期间费用变动率基本同步,可以推断基本不存在不计、少计收入,但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低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因此可以推断该企业可能多转材料成本。纳税评估分析方法3、测算问题值:评估期多转材料数量=评估期投入原材料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投入产出比(定额)=218350-83010×2.5=10825(吨)多转材料成本问题值=评估期多转材料数量×评估期材料单位成本×(评估期产品销售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10825×0.08×(81487÷83010)=850.11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问题值=(应纳税所得额+多转材料成本问题值)×适用税率(征收率)-已交企业所得税税额=(1600+850.11)×33%-528=280.54万元4、推论结果:该企业可能多转材料成本从而少计企业所得税280.54万元,需进一步约谈和实地调查。纳税评估分析方法(二)能耗测算法纳税评估分析方法能耗测算法定义能耗测算法主要是根据纳税人评估期内水、电、煤、气、油等能源、动力的生产耗用情况,利用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测算纳税人实际生产、销售数量,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对比、分析的一种方法。其中耗电、耗水等数据可从电力部门、自来水公司等第三方取得核实,相对较为客观。纳税评估分析方法能耗测算法适用范围能耗测算法广泛应用于工业企业。对账务核算不健全、材料耗用情况难以估算,但可从第三方取得客观能耗信息的小规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同样适用。纳税评估分析方法能耗测算法评估模型评估期测算产品产量=评估期生产能耗量÷评估期单位产品能耗定额评估期测算产品销售数量=评估期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测算产品产量-评估期期末库存数量评估期销售收入测算数=评估期测算产品销售数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问题值=(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征收率)此法就是根据生产耗用的电力、水、煤、气等能量耗用定额指标,测算产品产量,进而测算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与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查找企业纳税疑点和线索的方法。纳税评估分析方法应用能耗测算法注意问题1、正常的企业非生产性用电占比例很小,可以忽略。但对差异额较大的,应分析是否存在隐瞒产量少计销售收入的可能,是否存在将电转售其他企业或用于非应税项目等少计其他业务收入或多抵进项情况;对需要由电费推算用电量的,应考虑扣除企业缴纳的基本电费。2、应加强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自来水公司等单位的联系,核实企业用电、水量等数据的真实性。同时利用金税工程中供电系统的抄税信息核实。3、在实际分析中,应选取企业生产经营中最具客观实在性、企业不易人为改变、不易隐瞒、便于收集、纳税评估可操作性强的指标。对能耗指标的分析应用,应充分考虑企业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工人熟练程度等因素的影响。指标的运用不可生搬硬套,应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选用或增设辅助指标,确定科学、合理的参考系数,多个指标并用,便于发现问题和疑点。【案例】某炼铁厂主要产品为炼钢生铁、球墨生铁、铸造生铁。1-5月生产用电9906604.04度,行业单位产品耗电定额为150度/吨,申报销售收入11428万元,单价0.189万元/吨,利用能耗测算法分析:测算期产品产量66044.03吨测算期应税销售收入12482.32万元该企业可能少申报销售收入12482.32-11428=1054.32万元纳税评估分析方法纳税评估分析方法(三)设备生产能力法纳税评估分析方法设备生产能力法定义指按照纳税人投入生产的单位设备生产能力,测算、分析纳税人的实际生产量,进而核实应税销售收入,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对比、分析是否存在涉税问题的方法。设备生产能力是指主要生产设备在原料、动力和人员等正常运转下产出的能力。可分为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设计生产能力指按照国家标准生产或引进的设备,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验、认可的标准性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是指设备在实际运转时的生产能力。在一般情况下,设备的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有一定出入。随着各个行业国标、强制性国标及行业管理标准的出台和完善,设备的实际生产能力越来越接近设计生产能力。纳税评估分析方法设备生产能力法适用范围设备生产能力法主要适用于一些特定的行业,如造纸业、水泥制造业、微粉、发电等行业。该方法与能耗测算法、投入产出法等分析方法结合使用,效果会更好。纳税评估分析方法设备生产能力法评估模型评估期测算产品产量=评估期若干设备的日产量或时产量×评估期正常工作日或工作时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测算产品产量-期末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问题值=(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征收率)该方法通过设备生产能力、生产耗用的时间测算产品的生产量,进而测算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并与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查找涉税疑点和线索。纳税评估分析方法应用设备生产能力法注意问题1、设备生产能力可从随机文件中得到。随机文件包括产品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等。产品说明书对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设备生产能力较为重要;2、实地查看时要注意正确区分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和生产能力;3、设备生产能力一般有幅度,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掌握。纳税评估分析方法设备生产能力法应用案例【企业概况】某淀粉生产企业2012年4月开业,内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主营淀粉制品生产销售,产品单一,主要生产设备:搅拌机3台,每天开机二台,一台备用,每台机三人,采用二班制。淀粉制造业单台搅拌机每天可生产淀粉3.5吨(二班制)。该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33%。纳税评估分析方法【案情简介】该企业2014年淀粉销售收入312.89万元,淀粉产量1872.22吨,期初、期末均无库存,应交增值税6万元,增值税税负率1.92%,年度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已交企业所得税1.35万元,所得税贡献率0.43%;2013年增值税税负率3.45%,所得税贡献率3.84%。该企业2014年增值税税负率、所得税贡献率均比2013年下降较多,因此被税务机关确定为评估对象。(工作日以300天计)评估人员运用设备生产能力法对该企业进行了简易评估,经测算,发现该企业2014年可能不计、少计销售收入从而少计增值税6.43万元、企业所得税12.78万元,经过约谈,纳税人解释有部分淀粉发给批发商未收到货款,因此未及时开票计收入,并主动申请自查,并于当日对未及时开票计收入45万元补充申报缴纳增值税7.65万元、企业所得税14.85万元。纳税评估分析方法【评估分析】1、应用设备生产能力法测算问题值: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若干设备的日产量或时产量×评估期正常工作日或工作时=3.5×2×300=2100吨由于产品期末无库存,因此产品单价=312.89÷1872.22=0.167万元/吨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期末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2100×0.167=350.70万元应交增值税问题值=(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征收率)=(350.70-312.89)×17%=6.43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问题值=(应纳税所得额+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