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章节讲义第07-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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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其他税收制度第一节房产税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一、房产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一)纳税人(熟悉)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具体规定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5.无租使用房产的,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6.从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适用房产税。(二)征税范围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例1·多选题】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包括()A.城市B.县城C.建制镇D.工矿区E.农村[答案]ABCD【例2·单选题】(2007年)村民王某在本村有两间临街住房,将其中一间做经营用,按照税法规定,王某可()。A.就经营用房缴纳房产税B.不缴纳房产税C.暂免房产税D.减半缴纳房产税[答案]B二、房产税的税率——比例税率(掌握)1.从价计征:依据房产计税余值计税的,税率为1.2%。2.从租计征: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税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居住用房出租仍用于居住的,其应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例1·单选题】房产税的税率形式是()A.比例税率B.累进税率C.定额税率D.平均税率[答案]A三、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一)计税依据房产计税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其中:房产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率)(二)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率)×1.2%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额×12%出租居住用房: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4%【例1·单选题】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A.房屋原值B.房屋净值C.市场价格D.计税余值[答案]D【例2·多选题】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A.房屋原值B.房屋净值C.市场价格D.计税余值E.房产租金收入[答案]DE【例3·单选题】2006年某居民将自有房屋出租给某公司员工居住,其应缴纳的房产税税率为()A.4%B.1.2%大家论坛全免费公益性经济师论坛C.12%D.0[答案]A四、房产税的减免税(掌握)(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但对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应照章征收房产税。(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1.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2.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3.自2004年8月1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房产税。4.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5.自2004年7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6.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7.地下人防设施的房屋暂不征收房产税。8.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9.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10.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11.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房屋;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财税[2008]24号文件规定,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12.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但尚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在单位财务账中划分清楚的,从2001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1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例1·单选题】《房产税暂行条例》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的政策规定是()A.依率计征房产税B.延期缴纳房产税C.免予征收房产税D.减半征收房产税[答案]C【例2·单选题】某国家机关有一幢10层办公大楼,为弥补经费不足,将其第一层楼作为招待所对外营业,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第一层楼的房产()A.征收房产税B.免征房产税C.缓征房产税D.减征房产税[答案]A【例3·单选题】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自用的房产应()A.征收房产税B.减征房产税C.免征房产税D.缓征房产税[答案]C【例4·单选题】某市儿童公园将其一房屋租给个体户王某开鲜花礼品店,《房产税暂行条例》对该房屋的税收政策规定是()A.征收房产税B.减征房产税C.免征房产税D.缓征房产税[答案]A【例5·多选题】(2008年)下列关于房产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农村地区自用房产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如是出租房屋则需要按租金的4%缴纳房产税B.公园自用的房产不需要缴纳房产税C.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不享受免房产税的照顾D.对个人所有的用房均给予免税E.军队自用房产应缴纳房产税[答案]BC第二节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例1·多选题】某房地产公司销售一套别墅,房地产公司应缴纳的税收有()A.营业税B.增值税C.城市维护建设税D.消费税E.契税[答案]AC一、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一)纳税人(熟悉)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二)征税范围(掌握)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具体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3.房屋买卖下列情况,视同买卖房屋:(1)以房屋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2)以房产作为投资或作股权转让——由产权承受方按投资房产价值或房产买价缴纳契税以自有房屋作股权投入本人经营企业,免纳契税。(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4.房屋赠与——受赠人按规定缴纳契税。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应照章缴纳契税5.房屋交换房屋产权交换,双方交换价值相等,免纳契税,办理免征契税手续。其价值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6.企业改革中有关契税政策(P45-146)7.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1)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3)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例1·多选题】(2007年)契税的征税范围包括()。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B.以房屋抵债C.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D.房屋买卖E.以房产作为投资[答案]ABDE二、契税的税率(熟悉)幅度比例税率:3~5%【例1·单选题】契税实行的幅度比例税率是()A.1%~3%B.3%~5%C.5%~8%D.8%~10%[答案]B【例2·多选题】下列有关契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契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者B.契税的征税对象是我国境内产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C.契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D.契税纳税人不包括国有经济单位E.契税纳税人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答案]AB三、契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一)计税依据1.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依据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5.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它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征契税。【例1·单选题】(2007年)出售土地使用权,应按照()计算缴纳契税。A.市场价格B.评估价格C.成交价格D.重置价格[答案]C【例2·单选题】(2008年)下列关于契税的计税依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士地使用权出售的以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B.土地使用权赠予的以市场价格为计税依据C.土地使用权交换的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D.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以重置价格为计税依据[答案]B(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四、契税的减免(掌握)(一)契税减免的基本规定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3.因不可抗力丧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5.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6.经外交部确认,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二)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例1·单选题】(2008年)下列情况中应征收契税的是()。A.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产权以抵债务B.企业改制成职工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且承受原企业土地C.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D.房屋产权交换,且交换价值相等[答案]C第三节车船税车船税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一、车船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一)纳税人(熟悉)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即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二)征税范围(掌握)征税对象:依法在公安、交通、农业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其中车辆为机动车,船舶为机动船和非机动驳船。二、税率——定额税率(熟悉)【例1·单选题】车船税的税率形式是()A.比例税率B.定额税率C.累进税率D.超额累进税率[答案]B三、车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一)计税依据——从量计税的方法1.以“辆”为计税标准的车辆:载客汽车、摩托车。(书中149页的说法是错误的)2.以“净吨位”为计税标准:船舶。3.以“自重吨位”为计税标准: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例1·多选题】车船税的计税依据包括()A.辆数B.自重吨位C.净吨位D.价格E.租金[答案]ABC(二)应纳税额的计算1.载客汽车和摩托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适用单位税额2.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船舶应纳税额=车船的自重或净吨位数量×适用单位税额四、车船税的减免(掌握)(一)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1.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2.拖拉机3.捕捞、养殖渔船4.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5.警用车船6.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7.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例1·多选题】下列车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