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艳第8章税务筹划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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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税务筹划原理近年来我国税收收入增收很快。从国家角度而言,这是好事,但从纳税人角度来看,税收的增加说明在自身纳税能力增强的同时,也意味着自己在承担更多的税负。如何做到既依法纳税,又能降低自己的税负?“野蛮者抗税,愚昧者偷税,狡猾者骗税,傻子冤缴税,精明者税务筹划。”内容导图学习目标◆了解税务筹划的相关基础知识;◆掌握税务筹划的主要方式;◆掌握税务筹划的技术手段。第八章税务筹划原理第一节税务筹划的概述第三节税务筹划的主要方式第四节税务筹划的技术手段第二节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第一节税务筹划的概述一、税务筹划的概念税务筹划是否合法?关于税务筹划的两点争论税务筹划是否合乎道义?合法或不违法合理一、税务筹划的概念“税务筹划是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作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地少缴税,这个过程就是税务筹划。”“税务筹划亦称税收筹划、纳税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现行税法及相关法规,在尊重税法的前提下,对企业组建、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比较完备)税务筹划的概念前提:遵守或者说至少不违反现行税收法律规范目的明确:交纳最低的税收;获得最大税收利益具有事前筹划性,是有意识的安排税务筹划概念归纳合法性:以遵守国家法律为前提;筹划性: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就对自己的纳税方式、规模做出了安排;整体性:不能只盯着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而应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目的性: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专业性:筹划人员及机构向专业化发展;风险性:是否能达到预期目的,存在风险。二、纳税筹划的特点(一)偷税偷税是指纳税人有意识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以达到不缴税或少缴税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三、偷税、骗税、抗税、欠税与税务筹划的区别(二)骗税骗税是指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骗税所采取的是假报出口货物数量、虚报出口货物价格、伪造涂改报关单等手段。骗税行为与偷税行为的区别在于:骗税行为人是把已缴到国库的税款骗归自己所有;偷税则是采取非法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税款还没有缴到国库。(三)抗税抗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如拒不按税法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拒不提供纳税资料,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拒不执行税法规定缴纳税款,采取聚众闹事、威胁围攻税务机关和殴打税务干部等行为,均属抗税行为;唆使、包庇上述违法行为的,也属于抗税行为。(四)欠税欠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超过征收法律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欠税和偷税的重要区别在于欠税是无力缴纳,而偷税是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表1-1税务筹划与偷税、骗税、抗税、欠税的区别方式选择偷税、骗税、抗税、欠税税务筹划性质违法、不合理合法、合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之后发生之前后果损失大对微观无利对宏观无利长期经济利益对微观有利对宏观有利政府态度严厉打击鼓励保护纳税水平低高野蛮者抗税,愚昧者偷税,狡猾者骗税,傻子冤缴税,精明者税务筹划。第二节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税务筹划绝对收益筹划原理税率筹划原理税基筹划原理相对收益筹划原理按收益效应分按筹划着力点分税额筹划原理一、绝对收益筹划原理与相对收益筹划原理绝对收益(少纳税)绝对收益筹划原理是指使纳税人的纳税总额绝对减少,从而取得绝对收益大多数税务筹划都是基于绝对收益筹划原理绝对节税又可分为直接节税原理和间接节税原理。直接减少某一纳税人应纳税收绝对额的节税原理。某一个纳税人的税收绝对额没有减少,间接减少了另一个或另一些纳税人的税收绝对额的节税原理。案例某企业为商业企业,下设A、B两个批发部,预计A批发部年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不含税购货成本45万元。B批发部年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不含税购货成本20万元。如果将两个批发部由企业统一核算,则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如果将两个批发部分别注册为企业,实行独立核算,则A、B分别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供选择的纳税方案有:方案一:统一核算(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90-65)×17%=4.25(万元)方案二:独立核算(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90×3%=2.7(万元)纳税分析:两个方案相比较,方案二比方案一节减税收:4.25-2.7=1.55万元,因此,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两个批发部分别核算,都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直接减少应纳增值税税额1.55万元。案例某一老人有财产2000万元,他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孙子且都很富有。这个国家的遗产税税率是50%。如果老人的儿子继承遗产后,没有减少也没有增加财产价值,然后遗赠给老人的孙子,孙子继承后也没有增加或减少财产的价值,在其去世时再转赠给老人的曾孙子。纳税分析:方案一:按正常继承(老人--儿子--孙子--曾孙子)。应纳遗产税:2000×50%+1000×50%+500×50%=1750(万元)方案二:老人将财产直接赠给孙子(老人--孙子--曾孙子)。应纳遗产税:2000×50%+1000×50%=1500(万元)方案二因老人将财产直接遗赠给孙子,减少了先遗赠给儿子的这一纳税环节,因此可节税250万元。间接节税原理是在某种税采用多环节课征的情况下,通过减少纳税环节,来达到绝对节税的目的。相对收益(晚纳税)相对收益筹划原理是指一定时期内纳税总额并没有减少,但是某些纳税义务递延到以后期间实现,取得了应纳税款的时间价值,从而取得相对收益如,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案例某企业2008年发生一笔150万元的费用,假定按照税法的规定,该笔费用可以在当年一次扣除,也可以在2008年--2010年这3年内平均扣除。该企业年度目标投资收益率为10%,预计每年税前利润600万元(未考虑前述费用)。该企业应选择哪种扣除方法。计算企业在不同扣除方法下应纳企业所得税:(1)采用在2008年一次扣除费用: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600—150)×25%=112.5(万元)2009、2010年应纳企业所得税:600×25%×2=30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合计:112.5+300=412.5(万元)(2)采用在3年内平均扣除费用:3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合计:(600—50)×25%×3=412.5(万元)(3)计算不同扣除方法下应纳企业所得税的净现值:一次扣除费用时:112.5×0.909+150×0.826+150×0.751=338.81(万元)平均扣除费用时:137.5×0.909+137.5×0.826+137.5×0.751=341.83(万元)纳税分析:从以上计算可以看出,虽然两种处理方法在3年内应纳企业所得税总额相等,均为412.5万元,但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将费用一次性提前扣除可比分期平均扣除节税3.02万元(341.83—338.81),相当于纳税人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相对节约了纳税支出。二、税基筹划、税率筹划与税额筹划税基筹划原理是指纳税人通过缩小税基来减轻税负甚至免除纳税义务的原理如,某企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500万元,折扣额10万元,开一张发票/两张发票税率筹划原理是指纳税人通过降低税率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的原理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问题二、税基筹划、税率筹划与税额筹划税额筹划原理是指纳税人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或者解除纳税义务的原理,通常与税收优惠中的减免税、退税相联系如,充分利用各项直接抵免应纳税额的税收优惠政策等二、税基筹划、税率筹划与税额筹划第三节税务筹划的主要方式一、合理避税方式二、合法节税方式三、税负转嫁方式(一)概念合理避税筹划是纳税人在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的基础上,通过掌握相关会计知识,在不触犯税法的前提下,在非违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地带,对经济活动的筹资、投资、经营等活动作出巧妙的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目的的行为一、合理避税(二)特征非违法性:避税属于“非违法”性质策划性:对现行税法的研究,找出其中的漏洞,加以巧妙安排。权利性:是纳税人运用税法赋予的权利保护既得利益的手段,不是对法定义务的抵制和对抗。规范性:避税者的行为较规范,是依据税法漏洞展开的。(一)概念合法节税筹划是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的优惠政策和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以及经营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少缴或不缴税的目的。例如,政府为了保护环境对汽油消费征收环境税,人们为了减轻这种税收的负担,骑自行车出行而不去开汽车,这种行为就是节税。避税是违背立法精神的;而节税是顺应立法精神的二、合法节税(二)特征合法性。避税不能说是合法的,只能说是非违法的,而节税是合法的。政策导向性。节税本身正是优惠政策借以实现宏观调控目的的载体。策划性。节税与避税一样,需要纳税人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知识和财务会计知识,结合企业全方位的筹资、投资和经营业务,进行合理合法的策划,没有策划就没有节税。(三)节税与避税的区别与共同点两者的共同点:主体相同,都是纳税人所为。目的相同,都是纳税人想减少纳税义务,达到不交税或少交税的目的。处在同一税收征管环境中和同一税收法律法规环境中。两者之间,有时界线不明,往往可以互相转化。在现实生活中,节税与避税难以分清。不同的国家对同一项经济活动内容有不同标准,在一国是合法的节税行为,在另一个国家有可能是非违法的避税行为。即使在同一个国家,有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两者之间也可能相互转化。两者的区别:避税是以非违法的手段来达到逃避纳税义务的目的,因此在相当程度上它与逃税一样危及国家税法,直接后果是将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间接后果是税收制度有失公平。故节税不需要反节税,而避税则需要反避税。(一)概念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通过价格的调整和变动,将税负转嫁给他人承担的经济行为。税负转嫁结果是有人承担,最终承担人称为负税人。税负落在负税人身上的过程叫税负归宿,所以说税负转嫁和税负归宿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三、税负转嫁方式(二)税负转嫁的确定标准转嫁与商品价格是直接联系的,与价格无关的问题不能纳入税负转嫁的范畴。转嫁是个客观过程,没有税负的转移过程,不能算转嫁。税负转嫁是纳税人的主观行为,与纳税人主动行为无关的价格再分配性质的价值转移不能算转嫁。(三)节税、避税、税负转嫁方式的比较三种纳税筹划方式的动机基本上一致,都立足于减少纳税人的税负,获得更多的可支配收入。避税是利用政府税收法规的漏洞、不完善而采取的一种纳税筹划方式,空间将会日益狭窄、压缩。节税是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倾斜政策而采取的一种纳税筹划方式,空间将日益扩大。税负转嫁的适应范围较窄,它实现的前提是价格自由浮动,不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而避税、节税的适应范围相对广泛,他们不完全依赖价格,对价格也不会产生直接影响,而且,他们都将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一、税务筹划的思路1.从节税空间大的税种入手(1)对纳税人经济行为决策有重大影响(2)税种的税负弹性大2.从税收优惠政策入手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是最好的筹划3.从税种的税负差异入手4.从纳税人的组织形式入手5.从影响纳税额的相关因素入手第四节税务筹划的思路和技术手段二、税务筹划的技术手段1、免税技术手段:免税技术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成为免税人,或使纳税人从事免税活动,或使征税对象成为免征对象而免纳税收的纳税筹划技术。2、减税技术手段:减税技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减少应纳税收而直接节税的纳税筹划技术。减征的税收越多,节减的税收也就越多。案例: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