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平独立民主团结繁荣主席办公室No.058/0P万象,2012年1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主席令在颁布的税法(修改版)所颁布的税法(修改版)根据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宪法所颁布的的法律第五章第六节第一点所规定的内容;根据2011年12月20日国民大会No.21/NA号决议通过,决定关于采用税法(修改版);根据2012年1月3日国民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No.21/NASC号决议;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主席规定:第一章税法(修改稿)特此公布。第二章签署之日法令立即生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主席ChoumalySAYASONE国民大会第05/NA号首都万象,2011年12月20日税法(修改版)第一部分(一般规定)第一条目标税法规定税务工作中的原则、秩序、方法和措施,着重推动和鼓励在老挝有住所和经营场所的个人、法人和组织在老挝本国或者国外进行永久性或暂时性的生产、服务经营或生活中,履行缴纳各种税收,增加国家预算的义务,以平衡各阶层人士的收入,保证政府重新分配政策的实施,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第二条税收税收是个人、法人或组织的财政义务,其获得收入进行行业、业务操作、消费的商品和服务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或在国外必须纳税,根据税法提供利率。第三条定义本条款有以下含义:1.纳税人意味着个人、法人实体和组织,包括老挝公民,在老挝进行永久或临时居住的外国人。即,他们的住宅和商业位于老挝,但在其他国家进行操作,这些人按照法律规定有纳税义务;2.外国人”意味着一个人拥有其他国籍居住并生活在老挝很长一段时间的外籍人士,他们有一张身份证、一个家庭登记注册、这样的人政府仍然承认他/她是老挝公民。这些人受国家安全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管理;3.一个“外国国民”意味着一个人拥有其他国籍在老挝短期或长期进行工作并如期返回。这样个人由政府的外交部和其他有关当局管理。4.“组织”意味着其居住在老挝,但是不是老挝本地人,也没有能证明其国籍的文件。这样个人由安全部长和其他有关部门管理。5.“自由职业”是指提供专业服务或任何独立活动的工作,体力劳动和智慧不是任何个人范畴,包括相关活动,科学、文化、艺术、教育、公众健康,如教师、科学家、律师、工程师、医生、护士、会计、会计、顾问和其他专家;6.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扣除的价值随着时间贬值;7.剩余的资产价值是指账户/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折旧和资产价值摊销;8.税收官意味着税收官员承认根据预约进行和执行任何特定的任务在一个特定的位置或任何工作;9.私营企业是指企业的一种形式,即单个个人拥有的权利所有权。私营企业开展业务的个人代表企业业主和负责所有企业债务而且没有限制;10.法律实体意味着一个实体或组织登记为企业,有自己的名称,办公用房、属性、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如股东企业,国有企业,有限公司,公共公司;11.所有公民意味着老挝公民,外国人,和居住在老挝的无国籍人士;12.商业生产意味着商业领域的生产、贸易和服务;13.总业务收入意味着商业生产企业产生的所有收入;14.贸易权意味着给前店主购买价格,这家商店是基于法律认证或有记录价值通过有关当局的认可;15.大型车辆意味着有类别的货车、公共汽车、卡车、软、硬顶的吉普,轿车和皮卡。第四条政府在税收工作中的政策政府促进税收通过发行政策、法规,[任命/授权)人员、车辆、必要的设备,有效税收管理的集合在一个全国实行统一的方式,调整收入公正,贡献收入纳入国家预算来促进业务的扩张生产,吸引国内外投资,有助于农村发展和减贫在少数民族公民。第五条税务工作的原则税务工作主要应实现以下原则:1.确保制服统一,全国统一管理;2.确保鼓励,促进业务生产和投资经济增长;3.确保公正、透明、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验证能力;4.促进所有纳税人;5.确保和谐协调水平和垂直管理。第六条税收有关的义务所有公民,法人实体,组织承办业务生产,消费商品和服务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在国外均有义务履行本法规定。第七条免征、减征的税收义务免除,减少纳税义务的,应当允许在以下例:1.国际公约的性能是避免双重征税和拦截避免支付所得税和其他约定,老挝是其中一个签署的;2.在招商法令中性能的规定;3.在国家层面上国民议会解决的重大项目;4.国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责是协议基于政府建议提供特殊的免税政策在发生不可抗力或自然灾难,如风暴、疾病爆发,洪水、干旱、地震、火灾和其他灾害造成巨大的损失。第八条特殊促进策略政府对某些特殊税收促进政策投资行业,(某些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活动位于远程和危险区域(小型,中型和大型企业发展的经济基础设施,包括教育、公共卫生、社会文化、农村发展和扶贫,不涉及其他天然资源开采的政策在法律上已经提供招商)。然而,这样的活动应提出交由国民大会会议或国民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和协议。第九条法律的适用范围这个税法适用于所有老挝公民个人、法人实体和居住在老挝活在老挝进行商业活动的组织,本法第二条。这项法律不适用于增值税。第十条国际合作国家在促进外国、区域和国际合作的税收问题上通过交换技术和专业经验,力求获得援助,人力资源开发,信息交流和其他字段,在执行协议或国际公约中,老挝是其中一个签约国。第二部分税收类别第十一条税收类别税收分为两种类别:直接税和间接税;第十二条间接税间接税是指工作人员在老挝的商品消费者、进口商品、出售商品以及所有服务业中所收取的各种税。间接税有以下部分组成:增值税和消费税。第十三条直接税直接税是指从个人、法人、组织以及包括在老挝进行永久或暂时经营和谋生的外国人、在老挝有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而到国外进行有利润收入活动的老挝人身上所收取的各种税。直接税有:1.利润税;2.最低税;3.所得税;4.各种手续费和服务费。第三部分间接税收第一章增值税第十四条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间接税收计算并收集基于商品和服务的附加值,发生在所有的实践从开始生产、销售,提供服务的消费和收集出口的商品和服务价值。第十五条关于增值税条例增值税应按照增值税法律规定收取。第二章消费税第十六条消费税消费税是向具有消费性质的商品物资征收的间接税。第十七条消费税适用的范围消费税适用于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商品物资或从事的服务。第十八条消费税支付以下商品必须缴纳消费税:1.易燃燃料;2.汽车燃气(石油);3.酒精、啤酒、酒精饮料;4.速溶饮料,如饮料、汽水、兴奋剂饮料,矿泉水;5.果汁和其他类似的饮料;6.香烟,碎烟草、盒装卷烟、雪茄烟;7.餐具或晶体饰品;8.所有类型的地毯;9.家具(沙发)价1L0,000,000基普或更高;10.香水和美容产品;11.扑克牌和其他赌博用具;12.火箭、烟花、爆竹;13.车辆:摩托车和汽车;14.汽车配件和装饰;15.快艇、游艇、机动运动船只包括他们的发动机及零配件;16.电视卫星接收器、照相机、电话、音频和视觉录音机、乐器包括他们的设备和组件;17.所有类型的空调、洗衣机和吸尘器;18.台球或斯诺克桌子、足球桌子、保龄球设备;19.所有类型的游戏装置;服务需缴纳消费税的如下所示:1.娱乐:酒吧、迪斯科舞厅和卡拉ok;2.保龄球活动;3.按摩、桑拿、美容美发沙龙活动;4.使用移动电话服务,有线电视、数字电视、互联网;5.高尔夫活动;6.彩票活动;7.赌场活动和老虎机。第十九条免征消费税商品和服务免征消费税如下:1.货物是按照管理消费税本法第十八条通过特定官员认证;2.90度酒精专门用于医疗工作;3.货物进口或服务提供给学生、研究人员、员工、使馆和国际组织,依照特定的法规可以免除消费税;4.火箭、烟花、爆竹进口为国家权威机关服务或官方庆祝活动;5.残障人士的活动物品;6.相关机构提出的为慈善举办的保龄球、高尔夫和彩票活动;7.进口的零部件制造工厂生产完成本国车辆;第二十条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分类如下:1.一般商品消费税编号消费税一般物品类型相对税率1易燃燃料超高编号汽油25%普通汽油20%柴油10%航空汽油10%润滑油、液压油、润滑脂、刹车油5%2天然气车辆10%3酒精或所有类型的酒精饮料:酒精或其他类型的饮料含有15%酒精,或更高;70%酒精、葡萄和其他类型的饮料酒精含量不到15%;60%啤酒50%4现成的饮料:碳酸饮料,苏打水,无酒精饮料、矿泉水、果汁5%刺激性饮料10%5香烟:粉碎、包装的香烟,雪茄烟草60%6水晶器具或装饰品20%7所有类型地毯15%8家具(沙发)价格不低于10000000基普15%9香水和化妆品20%10扑克牌和其他赌博用具90%11火箭、烟花、爆竹80%12车辆:1.摩托车110cc以下10%111-150cc15%151-250cc20%250cc以上25%由电力驱动的摩托车,利率应减少20%2.大型车辆对于大型车辆,应当根据能力征收从25%到50%。对于特许权税细节,政府应研究并在主席令中体现13汽车零部件10%14车辆配件15%15快艇、游艇、机动运动船只,包括他们的组件和备件15%16卫星接收器、照相机、电话、音频和视觉录音机、乐器包括他们的设备和组件10%17电气设备:空调、洗衣机、吸尘器10%18台球或斯诺克桌、保龄球设备,足球桌20%19所有类型的游戏设备30%2.服务消费税税率编号需要支付消费税的服务税率1娱乐服务:酒吧、迪斯科舞厅和卡拉ok60%2保龄球业务10%3服务涉及按摩、桑拿、美容美发沙龙10%4电话服务、有线数字电视、互联网服务10%5高尔夫活动10%6彩票活动25%7赌场活动和老虎机80%第二十一条计算消费税的基础计算消费税基础对于每个项目应执行如下:1.对于一般商品从国外进口产品制造、分销或自我消费,以海关申报价值(ClF)加上进口关税和其他费用(如果有),乘以消费税税率;2.货物生产或自用需要聘请国内下,支付批发或零售价值(不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这样的商品乘以消费税税率;3.服务,以服务费用价值(不含增值税和消费税税)乘以消费税税率。第二十二条大型车辆计算消费税的基础计算消费税大型车辆的基础,进口、生产或在国内组装的大型车辆的购买价格乘以最终结果。第二十三条消费税纳税说明出口商、制造商、雇主和服务提供商需缴纳消费税,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本法规定的义务使消费税声明如下:1.一般商品的进口商应当提交消费税每次在海关检查站提交的声明进口关税。2.制造商、雇主对制造业和服务提供者应当提交消费税,声明在次月15号到相关的当地税务机关缴纳。第二十四条大型车辆申报和支付消费税个人、法人和机构购买或使用大型车辆进口的,国内生产或组装的,应当有义务申报和缴纳消费税,大型车辆税向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特定的规定办理登记。第二十五条大型车辆豁免消费税消费税在大型车辆应当免除在以下情况下:1.进口汽车的国际组织、外国援助项目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汽车;2.暂时进口汽车使用的项目根据国民大会投资协议批准;3.汽车进口,国内生产和组装的,供国家组织专业使用的汽车。4.其他类型的大型车辆,不规定在本法律第三章第十五点。第四部分直接税第一章利润税第二十六条利润税利润税是对从事生产、贸易或服务经营的个人或法人所获得的利润征收的一种直接税。第二十七条利润税的征收范围利得税是向国内和外国企业生产者所获得利润所征缴的税。第二十八条利润税收利润税收是通过所有类别和级别的业务操作获得利润。第二十九条利润税税率利润税率提供如下:1.利润税率24%是适用于在国内和外国法律实体所有企业,除了公司在股票市场上市;2.利润26%的税率是适用于所有企业在法律实体的状态生产、进口、销售烟草产品,其中2%是造成吸烟控制基金(禁烟基金);3.利润税率适用于私人企业和自由职业者所征缴基于利率0%至24%不等:(单位:基普)水平年度利润基础计算基础税率每个级别利润税总利润税13600000以下36000000%0023600001至800000044000005%22000022000038000001至15000000700000010%700000920000415000001至250000001000000015%15000002420000525000001至400000001500000020%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