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舶工业经济税收运行质态分析及发展建议船舶工业是重要的战略型产业,集技术密集型、劳动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于一体,产业关联度大,产业链长,对拉动经济增长,增加财力和促进就业都具有重要作用。一、我市船舶工业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尽管我市已发展成为造船大市,但并不是造船强市。在后危机时代和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面前,我市船舶工业还面临诸多困难并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1、波罗的海指数低位振荡,船舶制造前景不容乐观。波罗的海指数的全称是波罗的海干散货运价指数(BDI),由伦敦波罗的海航交所每天发布。该指数衡量了铁矿石、水泥、谷物、煤炭和化肥等上游初级产品的运输费用,代表国际干散货运输市场走势的晴雨表。如果该指数出现显著的上扬,说明各国经济情况良好,国际间的贸易火热。前几年由于中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也带动了全球经济的复苏,全球对于原材料的需求大大增加,导致了海运市场的快速繁荣,波罗的海指数也在2008年5月份达到历史最高位11793点。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中国和其他国家的贸易以及对于全球初级原材料的需求快速下降,直接导致了国际海运价格的快速下滑,波罗的海指数也一路狂跌至2009年年初的773点。之后,随着经济的缓慢回升指数2有所反弹。但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爆发更是给缓慢回升的世界经济雪上加霜,目前该指数在2000点以下低位振荡,表明当前世界经济仍不景气,同时也显示市场对未来经济复苏的前景并不乐观。而我市船舶订单又大部分来至欧洲,且以中小船东为主,资金实力较弱,这部分船东因资金问题可能要求推迟交船,甚至有可能弃船毁约,造成企业交船困难,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增加将会对我市造船业的发展带来较大的困难。2、行业产能过剩,竞争能力不强。受前几年航运市场爆发式增长的影响,我国造船能力成倍增长,产能在2009年和2010年逐步释放。2009年我国造船完工量已达4243万载重吨,超出我国政府2010年规划目标的近一倍,产能过剩迹象十分明显。大量的过剩产能会引发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内耗严重,船价走低,船企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目前,我市大型船舶企业的在手订单大部分签订于金融危机之前,企业一般都能维持生产至2012年上半年;有的企业今年“抢到”一些订单,生产任务能排到2013年上半年;但还有不少企业因钢材价格波动等多重风险不敢轻易接单,预计到2011年上半年就会无新船开工,部分船台、船坞将会闲置。由于竞争激烈,我市船舶订单价格基本处于盈亏平衡点附近,在人民币升值压力增大、劳动力及原材料成本仍将上升的形势下,造船企业的生存将受到很大的压力。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造船业的产能过剩是结构性过剩:在低端船舶制造领域,大量产能过剩,只能靠降低管理成本、采购成本、建造成本来盈利。而在高技术含量船舶3领域,产能又明显缺乏。我市船舶产品出口贸易方式以加工贸易为主,虽然造船规模较大,但由于缺乏高端产品和一些核心船用设备,企业难以摆脱“船壳企业”的帽子,这是我市船舶制造业市场竞争力不强的根本原因。3、产业结构不合理,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相关数据分析表明,我市船舶工业抗击风险的能力已明显弱于周边地区,这些地区的骨干船企醒得早、动作快。早在危机来临之前,南通市的熔盛重工和中远船务等龙头企业就先知先觉投巨资新上海洋工程项目,开辟“第二航道”,在第一时间搭上了国家振兴船舶产业政策的快班船,在风险来临时经受住了考验。而我市的船舶制造业却遭受到金融危机的较大冲击,说明我市船舶制造的产业结构尚待优化;船舶工业的技术水平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在船型开发和设计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缺少研发机构,自主研发能力薄弱;二是现有造船企业的船型开发和设计满足不了开拓市场的需求,不少高技术、高附加值船型,如大型液化石油气(LPG)船、液化天然气(LNG)船、豪华游艇等尚处于开发阶段;三是部分造船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如CAD、ERP等信息系统的运用)才刚刚起步。4、船舶本土配套率不高,配套产品档次较低。本土配套率不高是制约我市船舶业做强的另一短板。经过近几年的高速发展,虽然我市的船舶本土配套率已提升至40%左右,但与日韩等发达国家85%以上的配套率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市船舶工业即使有一定的本土配套能力,也大多是锚链、空调、管道、消防器材、阀门、4舾装件及船用大型铸件等较低档配件,核心部件仍需从国外进口或引进,比如大功率低速船用柴油机、电子控制设备等船舶“心脏”部件。存在船配产业集中度不高,总体技术档次偏低,自主研发能力较弱,配套产品成系列、成系统供货少,产销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我市船舶就不可能真正在国际市场上远航。5、船舶外向度高,汇率等风险加大。我市制造的船舶大部分用于出口,这本是优势。但今年6月19日央行再次启动人民币汇率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表明人民币在可见的中长期已经踏上了升值之路。由于造船行业周期性长,人民币升值的潜在风险,将使以出口为主的船舶工业承受较大的汇兑损失,这也是今年以来造船企业不敢轻易接单的重要原因。具体到一艘造价6300万美元的3500TEU集装箱船上,人民币每升值1%,船厂就凭空流失220万元利润。为减少净结汇,不少船厂不得不优先采购国外船用配套设备,这样既不利于提高船用设备国产化率,也会制约本土配套企业的发展。此外,由于我市船舶工业出口比重较大,外贸依存度较高,产生的增值税免抵调库资源也较多。但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市船舶出口销售同比下降18.82%,船舶业的调库资源也随之大幅下降70.18%,对我市国税收入乃至财政收入的支撑能力有所弱化。三、促进我市船舶工业经济税收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和措施船舶工业是我市的支柱型产业,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如何确保船舶行业稳步、健康发展,是我市政府主管部门5和造船企业急迫需要解决的问题。近期,我们通过调研船舶工业的发展现状,对我市船舶工业的发展提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加强协调配合,促进船舶工业可持续发展。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全市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计划和协调行业发展。要强化资源配置的科学、有序、协调性,以发展规划为指导,增强布局规划的“刚性”,稳步推进实施,严防一哄而起,乱占、乱用岸线;要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和推进企业联合重组,提高岸线资源使用效率。在鼓励条件相对较好的中小企业进行整合的基础上,对落后产能的船厂要从安全、质量等方面着手,提出限期整改措施,逾期淘汰出局;扶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对龙头骨干企业的重点场址投资项目,在土地、岸线的使用等要给予倾斜与支持,在项目建设上给予补贴,促进我市船舶工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快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后劲。我市船舶工业的抗击风险能力已明显弱于周边地区,说明我市的船舶产业结构亟待调整和优化。由于滞后效应,世界造船业的生存危机通常在金融危机后1到2年降临,因此,要提前预见和超前防范可能出现的更大危机。企业只有加快转型升级,拥有自主品牌产品,大力开拓内需市场,才能降低对出口的依赖,并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我市要从造船大市向强市跨越,必须坚定走创新转型升级之路,同时要坚持错位竞争、保持特色取胜。要加快培育以新世纪造船、新时代造船、新扬子造船和东方重工等企业为依托的远洋6船、海洋工程船建造基地。加快开发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超大型油轮、超大型集装箱船、大型液化石油气(LPG)船、液化天然气(LNG)船和高级耐用消费品—豪华游艇等船型,大力支持靖江游艇产业园迅速成长。加快建立船舶及配件研发中心、人才培训中心,促进造船业由一般加工向高端制造转变、产品竞争向品牌竞争转变、泰州制造向泰州创造转变,为我市船舶工业的快速发展培植新的增长点,同时也为我市船舶工业国税收入在10亿元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增加新的动力。三是大力发展船舶配套业,加快提高本土配套率。日本、韩国及欧洲造船业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发展与造船业相适应的、规模化的船舶配套业,是造船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市船舶制造能力已经达到一定水平,但船舶配套产业相对滞后,客观上要求我市船舶配套业加快发展。我们建议:我市要以靖江船舶工业配件园为载体,加快船舶配套产业的集聚发展。要重点抓好一批已有一定优势和较高市场占有率的配套产品,促进其做大做强。主要发展以低速柴油机、船用锅炉等为重点的主机配件;以船用锚链、舱口盖等为重点的甲板机械和舾装配件;以仪器仪表、电子器件等为重点的通讯导航配件;以特种粘合剂、船用泵阀、船用铸钢件等为重点的辅机配件,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提高本土配套率。要组织和整合现有科技力量和资源,重点建设船舶配套设备研发平台,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关键领域科技水平,7同时要加快建立船舶配套产品交易中心,满足造船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四是加强政策引导,改善服务环境。要制定出台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从财税政策、调控投资、金融支持、环境监管、兼并重组等方面支持造船企业发展,适时调整有关政策,优先核准其技术改造项目,鼓励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制定出台鼓励船舶配套本土化政策措施,加快船舶配套业发展。制定完善鼓励船舶企业上市政策措施,支持企业通过上市直接融资,构建持续融资平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知名度,促进自主创新、品牌创建和船舶产业发展。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环境,支持船舶工业发展。国税机关应继续运用多种税收政策扛杆扶持船舶工业发展,特别是用好出口退税“先退税后核销”政策,并积极向省局争取退税指标,及时办理出口退税,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船舶企业的税收政策宣传力度,主动“送政策上企业”,及时解答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政策难题,尤其是做好新所得税法的贯彻落实和企业创新中对高新技术税收优惠政策的解读,使企业在发展中、在科技创新中能更好地用好用足税收政策,充分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此外,进一步加大对船舶制造业的管理力度,引导企业规范运行,降低税收风险。五是加强定期巡查,强化小规模造船企业的税源监管。我市船舶工业小规模纳税人面广量大,管理和核算水平普遍不高,申8报销售明显不足,不少企业纳税意识不强,特别是对中小船舶制造企业的行业监管体系不明,尤其是对内河船舶作为水上航行的主要交通运输工具,其销售环节的监管大大落后于汽车产品,不少企业因面向水上个体运输户销售产品,普通存在销售不开发票等问题,税收流失情况十分突出。各级国税机关要切实加强对船舶工业小规模纳税人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税收漏洞。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定期对所辖造船企业进行巡查,防止企业少报、漏报生产船只。由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船舶所有人凭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港务监督机构可不需税务部门的销售发票也可以进行船舶登记、注册。因此,我们建议海事、港监等部门可仿照车辆购置税管理模式,在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和机动船上牌时,必须凭国税部门的正式发票,方可办理,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协税护税防护网。其次,要以税收信息情报年为契机,加强与交通、海事、港监、公安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定期交换情报信息,通过分析比对,查找涉税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