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营业税税法一、营业税概述•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历史悠久:建国后作为工商税的一个组成部分;1984年独立出来。94年保留下来但有较大改革。税法•特点:•征税范围广、税源普遍•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计算方法简便•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作用广泛筹集财政资金体现国家政策,促进各行业协调发展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税法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行为。(1)所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我国境内。(2)在我国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3)在我国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4)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我国境内使用。(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我国境内。(6)我国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除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以外的保险业务。(7)在我国境外的保险机构以在我国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业务。税法具体征税范围•三大行为(1)提供应税劳务A.交通运输业B.建筑业C.金融保险业D.邮电通信业E.文化体育业F.娱乐业G.服务业(2)转让无形资产(3)销售不动产税法税目征收范围税率一、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远洋运输(程租、期租业务)、航空运输企业(湿租业务)、公路经营3%二、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征税范围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业务,按建筑业征收营业税3%应税劳务税法三、金融保险业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对我国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从事离岸银行业务,属于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的,征收营业税。5%四、邮电通信业传递函件或包件(含快递业务)、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及其他邮政业务。3%税法五、文化体育业表演、播映、经营游览场所和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讲演、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的借阅业务等。3%六、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5%~20%税法七、服务业1.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2.远洋运输企业光租业务、航空运输企业干租业务3.对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依法征收营业税。4.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法征收营业税。5.符合规定的收取的出包、租赁企业的承包费,不征收营业税。6.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7.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按“服务业”税目“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8.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服务业”税目“代理业”项目,征收营业税。9.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根据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10.对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11.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应按照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殖税。5%税法转让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2003年1月1日起,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转让该项股权,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所适用的税率纳税。5%税法销售不动产九、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2003年1月1日起,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转让该项股权,按销售不动产税目所适用的税率纳税。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5%税法营业税与增值税•(1)征税范围完全相反,互相排斥。•(2)和价格的关系不一样。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营业税在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增值税所得税前不得扣除。•(3)计税方法不一样。增值税中,一般纳税人采用的是购进扣税法,而营业税只有个别情况,只有个别税额扣除情况,营业税计税依据中有扣除的情形。税法•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税法•兼营行为:•(1)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分别核算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2)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加工和修理、修配税法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的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特殊规定:•(1)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中央、合资、地方、铁路专用线、基建临管线•(2)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3)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4)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5)金融保险业纳税人:银行、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保险公司、其他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税法税率•营业税的税目按行业、类别共设置了9个,税率也实行行业比例税率。税目税率一、交通运输业3%二、建筑业3%三、金融保险业5%四、邮电通信业3%五、文化体育业3%六、娱乐业5%-20%七、服务业5%八、转让无形资产5%九、销售不动产5%通知指出,自2011年1月1日起,湖北省娱乐业中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网吧、高尔夫球场的营业税适用税率调整为10%,游艺、台球和保龄球等的营业税适用税率调整为5%.税法第三节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税依据•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税法•营业额一般为收入全额;•特殊情况下为收入差额,允许减除特定项目金额;在某些情况下还需组成计税价格。税法应纳税额的计算•营业税=营业额×税率(1)按营业收入全额计税•营业税=营业额×税率(2)按营业收入差额计税•营业税=(收入全额-允许扣除金额)×税率(3)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营业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税法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一)交通运输业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运输企业自境内运送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运输企业从事境内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即以全程联运收入扣除付给对方联运单位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航)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简称货航)开展客运飞机腹舱联运业务时,国航以收到的腹舱收入为营业额;货航以其收到的货运收入扣除支付给国航的腹舱收入的余额为营业额。税法•【例题】兴庆运输公司2010年3月取得客运收入19万元、货运收入30万元,并向旅客收取客运保险费收入1万元;经营联运业务取得全程运费10万元,支付其他联运企业运费6万元,请计算兴庆运输公司当月应纳的营业税。•【答案】营业额营业额=[19+30+1+(10-6)]=54应纳营业税=54×3%=1.62(万元)税法•(二)建筑业1.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核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3.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4.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营业额。5.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工程设备价款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但是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设备价款需要缴纳营业税。税法•6.自建行为是指纳税人自己建造房屋的行为,纳税人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营业税,如纳税人(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税法•【例题】某建筑公司与开发区签订安装工程合同一份,为其铺设通信线路,工程价款共计300万元,其中包含由开发区提供的光缆、电缆价值80万元,月末线路铺设完工,收回全部价款;【答案】铺设通信线路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300-80)×3%=6.6(万元)•【例题】某建筑公司以清包工形式为客户提供装修劳务,共收取人工费35万元、•管理费5万元、辅助材料费10万元,客户自行采购的装修材料价款为80万元;【答案】为客户提供装修劳务应缴纳的营业税=(35+5+10)×3%=1.5(万元)税法•【例题】太华建筑公司与兰泰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一项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注明的建筑业劳务价款为8000元(其中安装的设备价款为2000万元,建设方提供设备),同时提供建筑材料1000万元。太华建筑公司将1500万元的安装工程分包给圣鼎建筑公司。工程竣工后,兰泰房地产开发商支付给太华建筑公司材料差价款600万元,提前竣工奖150万元。请计算太华建筑公司应纳的营业税。•【答案】计税营业额=8000+1000-2000-1500+600+150=6250(万元)应纳营业税=6250×3%=187.5(万元)税法•(三)金融保险业1.一般贷款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包括加息、罚息)。2.外汇转贷业务:上级行借入外汇后转给下级行,贷给国内用户,以贷款利息收入减去付给境外的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不包括非金融机构和个人)4.金融机构当期实际收到的结算罚款、罚息、加息等收入,应并入营业额计征营业税。税法5.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6.金融企业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以纳税人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税法7.保险业务:(1)初保业务营业额:全部保费收入。(2)储金业务营业额:储金的利息(即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折算的月利率计算。)(3)保险企业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保费,凡在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期限内未收回的,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在会计核算期限以后收回的已冲减的应收未收保费,再并入当期营业额中。(4)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5)境内保险人以境内标的物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