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的核算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立信会计出版社第一节营业税制度的基本内容一、营业税的概念及特点(一)营业税的概念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是现行流转税中的一个主要税种。经过改革后的营业税与增值税、消费税互不交叉、相互配合,构成一个新的流转税体系,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发挥调节作用。立信会计出版社(二)营业税的特点1.按行业设置税目税率2.实行行业差别比例税率或幅度比例税率,税负较低3.实行多环节、全额课税4.计算简便,便于征管立信会计出版社二、课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现行营业税的课税范围为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一)提供应税劳务(二)转让无形资产(三)销售不动产立信会计出版社转让不动产的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但以不动产投资入股,不征营业税。以上所称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均指在我国境内发生的应税行为,所谓在我国境内发生的应税行为是指立信会计出版社(1)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中国境内。由于保险业的特殊情况,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包括:一是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但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除外;二是境外保险机构以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立信会计出版社(2)在中国境内载运货物或旅客出境。(3)在中国境内组织游客出境旅游。(4)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中国境内。立信会计出版社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营业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不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还是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也不论是个体工商户还是有应税行为的其他个人,都是营业税的纳税人。立信会计出版社为了明确纳税责任,营业税实施细则对某些特殊行为进行了具体规定:(1)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2)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立信会计出版社(3)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二)扣缴义务人为了加强征管、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营业税对下列情况明确了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立信会计出版社(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3)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立信会计出版社(4)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5)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人为扣缴义务人。(6)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7)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的,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立信会计出版社四、税目、税率营业税按照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经营业务分别设置税目。现行营业税共设置了九个税目,即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立信会计出版社现行营业税税率在保持原税负的基础上,根据中性和简便的原则,设计了三档比例税率和一个幅度比例税率,即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为3%;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为5%;金融保险业为8%;娱乐业为5%~20%。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决定。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格式见表51所示。详见P146表5-1立信会计出版社五、税收优惠(一)纳税人免征营业税的项目(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2)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立信会计出版社(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立信会计出版社(二)国务院规定的免征营业税的项目(1)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往来业务以及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或期货的业务,不征营业税。(2)保险公司开展的1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3)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立信会计出版社(4)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5)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6)经中央及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无论是行政单位收取的,还是由事业单位收取的,均不征收营业税。(7)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含35%)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征营业税。立信会计出版社(8)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发行收入,不征营业税。(9)自2006年6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立信会计出版社(三)起征点规定为了繁荣市场,照顾一些收入较少的纳税人,贯彻合理负担的原则,营业税规定了限于个人使用的起征点制度。财政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为:(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2)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立信会计出版社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按规定在取得营业收入额、转让额、销售额的环节纳税。具体地讲,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为:(1)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立信会计出版社(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项的当天。(3)单位或个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取得索取营业额凭据的当天。(4)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立信会计出版社(5)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扣缴义务人代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6)建筑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①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性结算办法的工程项目,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立信会计出版社②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法的工程项目,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③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④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项目,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与发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当天。立信会计出版社七、纳税期限营业税的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为5日、10日、15日、1个月;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立信会计出版社根据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其税款的报缴期限分别规定为: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的期限,比照上述规定执行。立信会计出版社八、纳税地点(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转让其他无形资产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立信会计出版社(3)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4)从事建筑业的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应税行为,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5)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立信会计出版社(6)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当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7)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其扣缴的营业税税款。但建筑安装工程业务的总承包人,扣缴分包或转包的非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的营业税税款,应当向分包或转包工程的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立信会计出版社第二节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的一般规定营业税的应纳税额按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其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立信会计出版社即营业税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而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其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征营业税。立信会计出版社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以及单位或个人将自建建筑物销售、单位将建筑物无偿赠送他人的,其营业额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以下顺序确定:(1)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立信会计出版社(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3)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立信会计出版社二、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的计税营业额,是指客运收入、货运收入、

1 / 7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