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1998年4月20日财税字[1998]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方税务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7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一些地方的财税部门和企业来电来函,要求对文件的适用范围、实施日期等问题予以明确。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通知”适用于内资企业,其中第四条仅适用于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内资企业。二、“通知”第四条所述的资产范围应包括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在内的所有资产。三、企业依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帐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或摊销的,对已调整相关资产帐户的评估增值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将有关计算资料一并附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计算申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下述方法进行调整1.据实逐年调整。企业因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每一纳税年度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实际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数额,在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项目、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2.综合调整。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不分资产项目,均额在以后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年。以上调整方法的选用,由企业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调整办法一经批准确定后,不得更改。四、“通知”除第一条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外,其余条款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资产评估增值调整方法选择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大][中][小]发布日期:2003-11-08作者:来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许多企业通过进行股份制改造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往往需要对原有资产进行评估,从而发生资产评估增值。对评估增值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呢?《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8]50号)等文件规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账户。在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账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或摊销的,对已调整相关账户的评估增值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也就是说,企业对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调整呢?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在据实逐年调整和综合调整两种方法中选择一种方法。据实逐年调整是指对评估增值,每一纳税年度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实际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数额,在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项目、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综合调整是指对评估增值,不分资产项目,均额在以后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年。选择何种方法需要事先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且一经批准确定后不得更改。究竟选择何种调整方法对企业有利,企业事先应进行分析和比较,从中选择一种对企业有利的方法进行调整。因为据实逐年调整是对实际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评估增值进行调整;而综合调整是将均额在以后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两种方法下每年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同。各企业评估增值的资产内容不同,计提折旧或摊销的年限和方法也不尽相同,筹划得好,可使部分应缴所得税递延,相当于获得一笔无息贷款。下面举例分析。A企业因股份制改造发生资产评估增值的金额为2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000万元,产成品500万元,材料500万元。固定资产预计评估后的折旧年限还有10年(符合税法有关折旧年限的规定),产成品预计评估后一年内会售完,材料会在一年内投入使用并且由其生产的成品也会售出。对上述情况企业如采取据实逐年调整的方法,第一年应调整的评估增值额为110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100万元,产成品和材料各500万元),第二年至资产摊销完毕的第十年每年应调整的评估增值额为100万元(即固定资产折旧100万元)。如采取综合调整的方法,企业拟按10年进行调整,则每年应调整的评估增值额为200万元。通过比较可知两种方法应调整的评估增值额虽然总额是相同的,但具体到每年是不同的,由此会产生应缴企业所得税的时间差异,企业因上缴所得税的时间不同,会产生资金的时间价值不同。企业在采用综合调整方法时,第一年实际应调整的评估增值额为1100万元,但企业按税法规定只调整了200万元,如此相当于企业多计了成本费用900万元,虽然在以后年度内该方法要比据实逐年调整方法每年多调整100万元,但对企业总的来讲还是有利的。具体说来,采取据实逐年调整的方法,第一年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10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363万元,按复利年利率6%测算,第一年的复利现值系数为0.9434,363万元的现值为342.4542万元;第二年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33万元,第二年的复利现值系数为0.8900,现值为29.3700万元,依此类推,据实逐年调整的方法调增的应纳税额的现值为554.2086万元。采用综合调整的方法,第一年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66万元,第一年的现值为62.2644万元,依此类推,采取综合调整的方法调增的应纳税额的现值为485.7732万元,比据实逐年调整方法可节约68.4354万元。按单利年利率6%测算,采用综合调整的方法比据实逐年调整方法可节约89.1万元(计算过程略)。根据上面的例子再进一步分析,如果企业处在赢利和非减免税优惠期,我们可得出如下的观点:1.对于诸如存货之类的流动资产评估增值,因存货的变现速度较快,相应地进入成本费用的速度也较快,该部分资产的评估增值应尽可能随固定资产的评估增值一起采取综合调整的方法,使前期实际摊销的评估增值大于按税法规定应调整的评估增值,而使企业获得应缴所得税递延的好处。2.对于固定资产的评估增值,则要看评估后尚可计提折旧年限,如尚可计提折旧年限大于10年(指符合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比如企业房屋折旧年限为20年,评估时已计提折旧5年,评估增值后尚可计提折旧15年,则应考虑选择据实逐年调整方法。因为综合调整方法最长调整期限不得超过10年,而据实逐年调整方法不受年限限制,在尚可计提折旧年限大于10年的情况下,企业每年按综合调整的方法应调整的评估增值将大于实际计提折旧的评估增值,企业还是选择据实逐年调整方法有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1997]77号成文日期:1997-06-23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务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制度,根据各地反映的情况,现将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的处理问题明确如下:一、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二、纳税人以非现金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发生的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在中途或到期转让、收回该项资产时,应将转让或收回该项投资所取得的收入与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投出时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三、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净收益凡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交财政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四、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账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五、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出售该资产或进行清算时,若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若出售或清算价格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三日3.一般企业评估增值的资产不只包括存货或固定资产,往往涉及内容很多,此时企业就要结合实际,分析预测评估增值资产的摊销(折旧)情况,去综合考虑分析选择调整方法。分析的方法一般是先按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单独测算再合并在一起综合分析。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相对应,是指企业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是企业资产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流动资产在周转过渡中,从货币形态开始,依次改变其形态,最后又回到货币形态,各种形态的资金与生产流通紧密相结合,周转速度快,变观能力强。加强对流动资产业务的审计,有利于确定流动资产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有利于检查流动资产业务帐务处理的正确性,揭露其存在的弊端,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益。[编辑]流动资产的构成流动资产包括现金(Cash)或银行存款(Cashatbank)、短期投资、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存货(Stock)、预付费用(Prepayment)等。其中短期投资指的是当公司的现金或银行存款超过日常营运所需时,为获取较佳的孳息,可能从事股票、债券或基金的投资,这类投资的目的在于资金的调度运用,而投资的标的有活络的市场可供即时出售变现,故归类于流动资产。应收帐款、票据及存货都是营运过程产生的资产,通常变成现金的周转速率都在一个营运周期内。预付费用指的是公司营运中可能需要预先付费,才能享受服务,如预付租金或保证金等,理论上预付费用是无法变现的,但以金额不至于太大且其效益往往于一年之内就会耗尽,故仍归于流动性资产。由于各项目的特点不同,应根据各自不同的要求,分别进行审查。1.在实物形态上,流动资产基本上体现为各部门以及居民的物资储备。包括:(1)处于生产和消费准备状态的流动资产,是指生产单位储备的生产资料和消费部门及居民储备的消费品;(2)处于代售状态的流动资产。是指生产部门和流通部门库存尚未出售的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储备以及国家储藏的后备性物资;(3)处于生产过程中的流动资产。是指生产单位的在制品、半成品储备。2.按照流动性大小可分为速动资产和非速动资产。包括:(1)速动资产是指在很短时间内可以变现的流动资产,如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各种应收款项、预付款项。(2)非速动资产包括存货、待摊费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以及其他流动资产。[编辑]流动资产的周转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一般表明偿还短期债务能力强,流动比率越高,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越强,表明企业有足够变现的资产用于偿债,但是,并不是流动比率越高越好。因为,比率太大表明流动资产占用较多,会影响经营资金周转效率和获利能力;如果比率过低,又说明偿债能力较差。所以,一般认为,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是2。这是因为,处在流动资产中,变现能力最差的存货金额约占流动资产总额的一半,剩下的流动性大动流动资产至少要等于流动负债,企业的偿债能力才会有保证。流动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指一定时期内流动资产平均占用额完成产品销售额的周转次数,是销售收入与全部流动资产的平均余额的比值,反映流动资产周转速度和流动资产利用效果。周转速度快,会相对节约流动资产,等于相对扩大资产投入,增强企业盈利能力;而延缓周转速度,需要补充流动资产参加周转,形成资金浪费,降低企业盈利能力。流动资产周转率=(当年累计产品销售收入额*12/月份数)/流动资产平均占用额[编辑]流动资产的特点1、流动资产占用形态具有变动性。2、流动资产占用数量具有波动性。3、流动资产循环与生产经营周期具有一致性。[编辑]流动资产管理意义1、有利于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2、有利于提高企业流动资金的利用效果。3、有利于保持企业资产结构的流动性,提高偿债能力,维护企业信誉。[编辑]流动资产管理要求1、资产的流动性和资产的收益性相结合。2、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相结合。3、资金使用和物资运动相结合。[编辑]流动资产的分类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方式。而且,不同的行业也有不同的流动资产构成。(一)按照流动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所起的作用1.工业企业的流动资产可分为:(1)储备资产:从购买到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