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13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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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第十三章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主要内容引言第一节商品和劳务课税概述第二节增值税第三节其他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定义:商品和劳务税,也称流转税,是指在生产、流通或服务过程中,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或数量)为课税对象的课税体系。历史发展:1904年,菲律宾对所有交易过程征税1919年,在欧洲,德国率先采用这一形式,随后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荷兰等国采用了对商品和劳务课税1954年,增值税在法国兴起,克服了传统流转税的弊端此后,以增值税为主要内容的间接税改革风靡世界引言第一节商品和劳务课税概述税收种类税额(单位:亿元)国内增值税15470.23国内消费税2206.83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6153.28营业税收6582.17关税1432.57减出口退税5635合计26210.08•在中国1994年确定的税制框架中,对商品和劳务课征的税收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关税。•以2007年为例,对商品和劳务课征的税(26210.08亿元)占全国税收总收入(45621.97亿元)的57.45%(1)商品和劳务税的税基广泛政府可以对所有的商品征税,也可以选择部分商品征税;既可以对所有环节的流转额征税,也可以仅就生产环节或批发环节征税,还可以选择零售环节的流转额征税。(2)一般认为商品和劳务税具有累退性随着收入的增加,个人消费性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是逐渐下降的。因此,商品和劳务税具有累退性。第一节商品和劳务课税概述对商品和劳务的征税具有以下特征:(3)商品和劳务税负担普遍、课税隐蔽(4)商品和劳务税有利于实施区别对待政策(5)商品和劳务税便于征管商品和劳务税的计算一般不考虑企业之间盈利能力的差异而使用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作为税基,并采用比例税率,因此并不要求很高的征管水平,便于征管。第一节商品和劳务课税概述对商品和劳务的征税具有以下特征:增值税(ValueAddedTax,简称VAT),以商品和劳务为课税对象,以增值额为税基的新型商品和劳务税。该税被称为多环节间接税的现代形式。第二节增值税一推行增值税的理由推行增值税的理由:(1)有助于纠正传统流转税制的弊端增值税是一种对所有进入最终消费的商品征收的一种税的方法,可以有效地除去所有的中间商品,即消除了传统流转税制度在销售的中间环节和最终环节对同样的投入反复征税的问题。(2)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需要(3)有助于提高间接税的效率根据最优商品税理论可知,选择性的商品税会产生经济扭曲而导致下列损失。通过拓宽税基,便可以在不降低税收收入的前提下,实现降低税率,以消除传统流转税制度造成的扭曲,减少选择性的商品税带来的效率损失。第二节增值税一推行增值税的理由二增值税的理论构建第二节增值税从生产到消费全过程销售收入增值额环节1(棉花)棉农35003500环节2(棉布)棉花加工厂4100600=4100-3500环节3(花布)印染厂4800700=4800-4100环节4(服装)服装加工厂5600800=5600-4800环节5(劳务)商店6100500=6100-5600消费者面临的最终价格6100所有价值的增值额6100表1增值额的计算单位:元•按照传统的流转税制,每个环节得到的销售收入都要被征税,所征的税款会成为下个环节的税基被再次征税,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的情况越严重。•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无论生产成衣涉及相关的厂家是多还是少,增值税的税额都是相等的。第二节增值税作为增值税税基的增值额是生产者出售商品和劳务得到的收入,扣除生产者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发生的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增值额=工资+利润=产出-投入。假设增值税税率为t,通过下列四种方法求得增值税税款:1.直接相加法:(工资+利润)×t2.间接相加法:(工资)×t+(利润)×t3.直接减除法:(产出-投入)×t4.间接减除法或称发票抵扣法:(产出)×t-(投入)×t二增值税的理论构建三增值税的类型•计算税基时对固定资产价值处理的方法不同•生产型增值税只允许从销售收入或提供劳务总额中扣除外购商品和劳务,而不允许扣除全部购进固定资产的价值。增值税的计算不扣除固定资产的价值,必然形成对固定资产价值的重复计税。第二节增值税第三增值税的类型•计算税基时对固定资产价值处理的方法不同•收入型增值税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本期以折旧的形式计入成本的部分。由于折旧不是一次完成的,因而难以采用发票抵扣税款制度,因此很少有国家使用这种方法计算增值税。第二节增值税第三增值税的类型•计算税基时对固定资产价值处理的方法不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一次性全部扣除购进固定资产的价值。这意味着增值税税基的计算扣除了全部外购商品和劳务以及固定资产的价值。第二节增值税第从满足财政收入需要看,生产型增值税因进项税额扣除的范围小,税基较大,在税率相同的条件下,比消费型增值税能取得更多的财政收入。但也存在一些缺陷:一是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税款不予抵扣,造成了谁投资谁就要纳税,不利于鼓励投资;二是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的企业之间税负不平衡、不公平,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税收负担重,不利于产业政策的实施。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可以在销项税金中抵扣,这将相应减少财政收入,但有利于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国产品和进口品平等竞争,从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升级和提高国产品竞争力。第二节增值税出口退税是开放经济的基本税收制度之一,它是指出口国在增值税制度下,为避免本国出口产品遭遇国际双重征税而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缴纳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属于间接税国际协调的范畴。与进口应足额征税想适应,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各国普遍采用此政策,来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出口退税制度有利于避免税收对国际贸易的扭曲。四增值税与出口退税制度第第二节增值税表21985-2007年外贸出口退税占全部流转税额的比重四增值税与出口退税制度第年份出口退税(亿元)流转税(亿元)出口退税额占流转税额%198517.95971.321.85198642.641082.493.94198776.511165.976.561988114.971378.198.341989153.111601.529.561990185.591682.2711.031991254.621854.3913.731992265.872057.8512.921993299.652868.9910.441994450.13790.6611.871995549.844392.3112.521996827.685083.3416.28第二节增值税表21985-2007年外贸出口退税占全部流转税额的比重四增值税与出口退税制度第年份出口退税(亿元)流转税(亿元)出口退税额占流转税额%19975555794.399.581998436.246573.986.641999626.697386.718.48200010508771.9411.972001108010002.8410.82002115011560.699.9520031988.5914051.8414.1520043484.0817802.2319.5720054048.9420870.1619.420064877.1524761.8519.72007563530412.6418.530.005.0010.0015.0020.0025.001985年1986年1987年1988年1989年1990年1991年1992年1993年1994年1995年1996年1997年1998年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出口退税额占流转税额%资料来源:《中国财政年鉴(2008)》第二节增值税增值税诞生之前,各国实施的流转税是按商品流转额的大小,在每个流转税环节重复计征。商品出口时,因难以准确核算该商品出口以前各环节以纳的税款,而无法按实际已纳税款进行退税。因此,一般只退最后一道环节征收的流转税,或根据估算进行退税,难以实现准确退税。四增值税与出口退税制度第第二节增值税与传统的流转税不同,流转税按增值额的大小实行多环节征税,无论产品经过多少环节,都可以准确计算出每个环节所纳增值税税款,并且在实践中采用发票扣税的办法,使每个环节所含增值税款更加清晰,有利于在商品出口时把各个环节以纳税款,准确、及时、足额退还给企业。按照征税的不同环节,对商品流转过程征收的间接税,可以分为产地税(起点税)和消费地税(终点税)。产地税是在生产地对商品销售所征收的间接税。消费地税是在消费地对商品销售所征收的间接税。产地税和消费地税对国际贸易产生不同的税收效用。四增值税与出口退税制度第第二节增值税为了使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经营各环节负担的商品劳务税应获得足额退税。在有关贸易国家实行不同税率的前提下,产地税会影响国家效率,而消费地税即使在有关贸易国家实行不同税率的前提下,仍然不影响国家效率。从维护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出口退税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出口产品的成本,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因此,一般来说,各国都选择消费地税,即对外国进口货物征税,而对本国出口货物实行退税。四增值税与出口退税制度第财政部: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尚在讨论之中据报道,2011年上半年全国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4562.67亿元,同比增长29.1%。某券商研究人员分析,今年中国的出口退税额可能会超过贸易顺差。2010年初,即有消息称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等多部门正在酝酿降低和取消以“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为主的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财政部3月曾提出一套调整方案,并在4月初会同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讨论。此后,有关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下调的消息逐渐细化。多家媒体报道称,由于面临贸易摩擦,铝型材的出口退税率可能会从13%下调至9%。另外,纺织企业中也传出出口退税将下调,且幅度较大,在五个百分点左右。这些消息并未得到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的证实。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正在讨论中,但具体如何调整尚不能确定。6月14日举行的2011年中国麻纺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上,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会长杜钰洲表示,降低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纯属传言,到目前为止,国家没有这方面的政策改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6月15日也对财新记者表示,总体来讲,出口退税不应有太大变化,但个别种类比如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降低退税是完全有可能的。财政部: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尚在讨论之中他同时表示,出口退税在过去几年中被大家诟病,原因就是调整频繁,作为一项政策,应该保持总体稳定。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政府先后七次上调出口退税率,涉及的商品税号超过8000个(次),其中,已有1971个税号商品实现了出口全额退税。近期传言下调的诸多商品,出口退税率在金融危机期间均有较大幅度上调:铝型材的出口退税率在2007年被取消退税,危机时上调至13%;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则由11%上调至16%,距离17%的全额退税仅差一步。财政部: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尚在讨论之中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十个月内出口退税七次上调09年6月1日起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进一步上调09年4月1日起提高轻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09年2月1日起提高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09年1月1日起提高部分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08年12月1日起调整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退税率08年11月1日起调整纺织品等商品出口退税率08年8月1日起调整纺织品等商品出口退税率自去年8月到今年4月,我国在9个月内6次提高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对外贸易大幅下滑的局面。第六次上调出口退税率涉及到3802个税号的相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