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管理第七章税收原理ppt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第七章税收原理第一节税收的概念与税收特征一、税收的内涵•税收是一个古老的财政范畴,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出现。P137•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政府行为。税收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马克思说:“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列宁说:“所谓税赋,就是国家不付任何报酬而向居民取得东西。对税收内涵的理解•第一,税收是实现国家职能的物质基础,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政府的职能主要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公共产品理论角度分析,税收可以是作是公共产品或者服务的成本或者价格。现代社会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主要是来源于税收。•布坎南认为:税收是个人为支付由政府通过集体筹资所提供的商品与劳务的价格。税收是公共产品的价格,所强调的是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一种利益交换关系。•第二,税收体现着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分配的主体是国家。税收属于分配环节,是国家为主体的一种分配形式,本质上体现着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不直接增加或者减少社会产品总量。•分配工具由政府掌握和运用的。征税权力归国家所有。主要通过法律来实现分配。•分配的表现是价值转移。代表着公民所创造的财富从生产者手中向国家(政府)手中的转移。征税使得社会民众占有的社会产品价值发生改变。•政府的征税权和用税权应该受到约束和控制。行使征税权利的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第三,税收是政府调控干预经济的主要工具•税收对经济调节的实现是依靠税收负担的变化实现。•微观上,征税会改变纳税人的生产和消费行为。•宏观上,税收总量的大或者小可以影响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影响资源在政府和私人之间的配置结构,影响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影响私人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矫正外部效应,弥补市场失灵。环境税费。•调节产业结构。通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消费,改变了政府所掌握的资源配置方向。税收负担的变化也影响产业发展。•调节收入分配。通过对不同纳税人征税数额的差别,可以调节纳税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实现收入分配功能。•税收可影响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对整个经济增长具有影响和调节作用。税收的特征•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均一性等基本特征。•这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的重要标志。税收的强制性•主要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者法规,对社会产品进行强制性分配。•强制性是税收同公债收入、规费收入、公有财产收入等其他形式的财政收入最显著的区别点。•(1)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在税收分配建立时,通过制定法律来进行约束和规范;•(2)征纳过程具有强制性。任何征纳主体都必须遵守法律,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履行征税权力或者履行纳税义务。•现实中,纳税人的自愿纳税也是税收的强制性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强制性,也难以出现纳税人的自愿捐纳。无偿性(非直接偿还性)•主要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归国家自主支配和使用,国家并不承担任何必须将税款等额直接返还给纳税人、或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的义务。(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1)针对单个纳税人而言,绝对具有无偿性。•不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其税后也没有获得直接的报酬。单个纳税人所享受的社会服务和其付出的税收也是不对称的。•(2)就全部纳税人而言,这种无偿性又具相对性。•税收最终以公共产品或者服务形式,给纳税人整体提供了回报。从整体上,税收具有一定偿还性。固定性(确定性)•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形式预先规定了课税对象、课税额度、课税方法等。征税时只能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征收。•固定性是一个阶段的固定性,是相对的。•随着经济条件和社会需要,税法也会相应地、适当地调整。均一性•要求同种产品、同种行为、同种或者同类征税对象、同等纳税能力的纳税人纳一样或者同量的税。•税收的均一性是税收被人们认可的一个前提。如果征税不均一,不能做到一视同仁,税负崎轻崎重,公共利益和个体之间的矛盾就不可调和。•均一性使得税收与规费、摊派等财政收入形式区别开来。均一性•要求同种产品、同种行为、同种或者同类征税对象、同等纳税能力的纳税人纳一样或者同量的税。•税收的均一性是税收被人们认可的一个前提。如果征税不均一,不能做到一视同仁,税负崎轻崎重,公共利益和个体之间的矛盾就不可调和。•均一性使得税收与规费、摊派等财政收入形式区别开来。第二节税制要素和税制结构税制要素税种分类税制结构税制要素(141页)•一、税制要素的含义•税收要素是指构成税收范畴的基本因素,也是税收内容的具体表现。•税收要素是进行税收理论分析和税收设计的基本工具。•二、税制要素的组成•(税收管辖权)、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依据、税率、税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罚则)等。•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最基本的要素,称“税制三要素”。税收管辖权•一、含义•税收管辖权是指主权国家根据其法律所拥有和行使的征税权力。是国际法公认的国家基本权利。•主权国家有权按照各自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选择最适合本国权益的原则确定和行使其税收管辖权,规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及应征税额,外国无权干涉。税收管辖权•二、内容•1.地域管辖权•主权国家按照领土原则(又称属地原则)所确立起来的税收管辖权。•在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以收益、所得来源地或财产存在地为征税标志。•分解为两种情况:•一是对本国居民,只须就其本国范围内的收益、财产和所得纳税。即使在国外有收益、所得和财产,也没有纳税义务;•二是对于本国非居民(外国居民),其在该国领土范围内的收益、所得和财产必须承担纳税义务。税收管辖权•二、内容•2.居民管辖权•主权国家按照属人原则所确立的税收管辖权。•在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只对居住在本国的居民,或者属于本国居民的一切收益、所得和财产征税,而不必考虑是否在本国居住。•换言之,一个国家征税的范围可以跨越国境,只要是属于本国居民取得的所得,不论是境内所得还是境外所得,国家均享有征税的权力。税收管辖权•二、内容•3.双重管辖权•一国政府同时运用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对本国居民,运用居民管辖权,对其境内、境外的收益、所得和财产征税。•对本国非居民(外国居民),则运用地域管辖权,对其在该国境内取得的收益、所得和财产征税。管辖权类型特点国家同时采用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既对非居民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征税,又对本国居民的世界所得征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做法。阿富汗、澳大利亚、孟加拉国、斐济、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中国、丹麦、德国、希腊、芬兰、荷兰、挪威、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法国、加拿大、哥伦比亚、萨尔瓦多、洪都拉斯等单一采用地域管辖权只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收入征税,往往带来一国财权利益的损失,通常是一国政府为了吸引外资与技术才采取的,而此类国家也因此具有“避税地”特征。文莱、新加坡、中国香港同时采用地域、居民、公民管辖权国家征税权增大,既对来源于本土的所得征税,又对居民的境外所得征税,同时还对长期旅居海外的本国公民的所得征税,有力地保障了国家的财权利益。美国、墨西哥等各国税收管辖权实施现状纳税人•纳税人也叫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纳税人是税法的最基本要素。•一个税种首先要解决是国家对谁征税的问题,一般税收法律中首先要规定纳税义务人。•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纳税人•1.自然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常用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判定标准。•(1)住所标准——习惯性住所•户籍经济利益•(2)居住时间标准•2.法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法人,基于法律规定享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自然人和法人作为纳税人是否属于居民和居民企业各国有不同的标准。非常复杂。中国对于居民身份的判定•中国采取的是一年期标准。•中国税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住满1年的个人为中国税收居民。•由于中国的纳税年度采用日历年度,所以一个在中国无住所的自然人,只有在中国境内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住满365日,才能成为中国税收居民。•在计算居住天数时,临时离境视同在中国境内居住。临时离境,在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一个自然如果跨年度住满365天,并不会成为中国的税收居民。英国和美国对于居民和居民企业身份判定英国(1)在访问英国的年度中在英国有可供其使用的住房。(2)在纳税年度中在英国停留183天以上(不一定连续停留)。(3)在连续4年中到英国访问,平均每年达到91天或以上。(1)在英国注册成立;(2)中心管理和控制机构设在英国。美国(1)有美国的长期居住证(绿卡)。(2)当年(日历年度)在美国停留满31天,并且所有在目前一个日历年内停留在美国的天数,加上1/3的去年停留在美国的天数,加上1/6的前年停留在美国的天数的总和等于或超过183天。在美国依法注册成立。课税对象•课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标的物或者税收的客体。•课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标志。税法中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的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种的基本征税范围,也决定了不同的征税的名称。•课税对象主要是所得、商品(劳务)、财产三类。税目•税目是课税对象的范围规定,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规定一个税种的具体征税范围,反映征税的广度和深度。•列举税目:课税对象类别多,则规定具体的税目,如营业税、消费税。•非列举税目:如企业所得税。课税标准•对课税对象征收的计量标准。•首先确定是按实物还是货币计量。•然后确定具体标准是多少。•货币计量:价值形态。价格形态(实际价格、平均价格、组成价格、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实物计量:体积、容积、面积税基(课税依据)•是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解决课税对象的税款计算问题,反映课税对象的应计税金额或者数量。•课税基础的质。反应不同课税的具体对象。如商品流转税的税基是商品销售额或增值额,收益税的税基是各种所得额,财产税的税基是各种财产额。•课税基础的量。课税对象中,有多少可以作为计算应课税额的基数。•经济税基:按课税标准计算的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量;•法定税基:是经济税基减去税法规定的税前减免或扣除项目后的剩余数量,是据以直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者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税率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和中心环节。形式超额累进比例税率超率累进•1.比例税率•(1)含义•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税比例。•(2)特点•计算征收简便,同一课税对象的纳税人税收负担相同。•不利于体现量能纳税的原则,具有累退性。•(3)具体形式•①单一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的所有纳税人都适用同一比例税率。•②差别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适用不同比例征税。(产品差别、行业差别、地区差别)•③幅度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税法只规定最低税率和最高税率,各地区在该幅度内确定具体的税率。•2.定额税率•(1)含义•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2)特点•优点:从量计征,计算简便。鼓励纳税人提高产品质量。•缺点:税额与价格变化脱离。财政收入难以同步增长。•(3)形式•①地区差别税额:发展不同的地区实行不同税额。•②幅度税额:中央规定一税额幅度,各地在幅度内确定数额。•③分类分级税额:把课税对象划分为若干个类别和等级,分别规定税额。•3.累进税率•(1)含义•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2)具体形式•①全额累进税率:征税对象金额到一级距后全额都按高一级的税率征税。•②超额累进税率(更公平,速算扣除数)143页。•③全率累进税率。与全额累进税率的原理相同,只是税率累进的依据不同。累进税率的依据是征税对象的某种比率,如销售利润率、资金利润率等。•④超率累进税率起征点和免征额•1.起征点

1 / 16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