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九十七年度「廉政反貪」海報設計比賽活動簡章一、活動目的:藉由海報比賽落實「廉潔、效能、便民」之理念,提升本機關清廉形象,透過海報繪圖及展覽方式,宣導反貪腐、反浪費之意識,以彰顯本機關推動廉潔政治的決心。二、主辦單位: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三、參加對象:嘉義縣(市)、臺南縣(市)、高雄縣、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轄區內之納稅義務人。四、繪畫主題:以「廉潔、效能、便民」之意象為創作主題自由發揮。五、比賽辦法:1.參賽者須自行創作,不得委由他人完成,一經發覺非自行創作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作品請附彩色完稿、圖檔(電腦繪圖請附圖檔JPEG或JPG檔)。2.作品規格:一律以A2規格(42公分×59.4公分)繳交,紙張材質不限,以電腦繪圖、手繪插畫等均可,作品上不得加註姓名、地址,每位參賽者最多僅可投稿1件作品。參賽表(附表)應貼於作品背面,否則恕不評選。3.收件時間:即日起至97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4.收件地點: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政風室70402臺南市北區富北街7號11樓電話:06-2223111轉2304傳真:06-2221039。5.作品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學校美術老師及南區國稅局主管等人組成評審小組負責評審。(1)第一階段:由初審小組進行票選,選出30件績優作品。(2)第二階段:由複審小組從初審選出之作品中,評選出前3名作品及佳作6.評選項目及分數比重:(一)主題內容佔40﹪(二)創意表現佔35﹪(三)構圖技巧佔25﹪六、獎勵:1.取前三名共6名、佳作獎6名,得獎者除頒發獎狀,另獎勵如下:第一名:1名,頒發新台幣5,000元或等值獎品。第二名:2名,每名各頒發新台幣3,000元或等值獎品。第三名:3名,每名各頒發新台幣2,000元或等值獎品。佳作:6名,每名各頒發新台幣500元或等值獎品。2.經入圍初審而未獲選前三名及佳作者,均贈予一份宣導品,以資鼓勵。七、附則:1.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還,入選作品由主辦單位運用與保管,不另計酬。2.為確保參賽作品權益,親繳或郵寄作品請妥善包裝勿折疊,避免污損。3.凡甄選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4.曾得獎或公開過之作品不得參加甄選;如有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經查屬實,獎項將依規定追回,且缺額將不遞補。5.凡參加者,即視同承認主辦單位之一切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附表:南區國稅局九十七年度「廉政反貪海報比賽」參賽表姓名聯絡地址戶籍地址身份證統一編號聯絡電話備註【請將參賽表黏貼於作品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