ඏ2006August前言2《財稅實務專欄》大陸移轉訂價查核相關規範及施行現況介紹3《大陸專欄》大陸各地最低工資之說明及比較5《KPMG金融專欄》企業合併會計處理新作法8銀行課稅窘境—衍生性金融商品篇9《產業瞭望》2006KPMG全球汽車產業高階主管調查報告(下)11《KPMG媒體報導》海外地下保單要課遺產稅18兩岸移轉訂價台商成夾心餅19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培養財務菁英20《法規釋令轉載》金融法令轉載21稅務法令轉載22最新大陸法令23《參考資訊》稅務行事曆27KPMG學苑專業講座訊息28安侯建業通訊2006August2《前言》近來中國大陸稅務改革腳步日漸加快,目前正積極利用移轉訂價之規定來保護和提高稅收,因此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公布了多項移轉訂價通知,同時還要求國稅和地稅機關加強移轉訂價審查工作,以確保企業遵守相關規範。為免中國大陸如此對重視移轉訂價工作的規定,會造成許多台商在中國大陸的轉投資事業遭遇移轉訂價調整補稅問題,台商企業應主動擬訂移轉訂價策略、定期評估風險,同時也應注意兩岸在移轉訂價上的相關規定,以減少產生的稅負風險。本期安建通訊<財稅實務>專欄,由本所稅務服務部張芷會計師撰文,提示台商企業關於大陸移轉定價查核的相關規範及施行現況。同時陳嘉宜副總經理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提醒,本來台商為因應我國剛剛開始的移轉定價規定,在台灣這一邊的壓力較大,而現在就不能只偏一邊,兩邊都要符合常規,難度就會變高了,因此兩邊的報告都應該往同一方向說明,不能各做各的,台商應特別留意,勿成為兩岸的夾心餅乾。由目前的趨勢看來,不論是在稅制或是財會制度方面,我國都有朝向國際接軌的方向進行,因此對於相關的財務報表編製也會產生重大影響,本期<金融專欄>,由方燕玲會計師執筆,說明關於企業合併時,會計處理新作法,企業應特別留意!2006August安侯建業通訊3《財稅實務專欄》大陸移轉訂價查核相關規範及施行現況介紹張芷會計師李雅惠主任稅務服務部大陸國家稅務總局最近公佈了多項移轉訂價通知,同時還要求國稅和地稅機關加強移轉訂價審查工作,以確保企業遵守相關規範。KPMG大陸會員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於95年6月27日廈門市舉辦「轉讓定價專題講座」,讓企業能更瞭解大陸移轉訂價之規定和稅務機關的要求,以制定適當應對策略,而且預期「轉讓定價文檔的管理規範」於本年度應會頒訂施行,屆時大陸與台灣現行規定一樣,即均有移轉訂價報告準備規定。以下謹彙整大陸移轉訂價(在中國大陸稱為「轉讓定價」)查核相關規範及施行現況。主管當局國家稅務總局及其各地方分局轉讓定價法規生效日期1991年7月1日適用企業類型z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z內資企業z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其他類型企業轉讓定價文檔的要求z暫不適用。轉讓定價文檔的管理規程可能在2006年下半年公佈。z納稅人須於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併同所得稅申報表提交關聯交易情況申報表。z於轉讓定價審查過程中,納稅人需於60~90天內準備稅務機關要求之資料。全國聯合轉讓定價審查z同一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大陸不同地方設立子公司和集團成員企業,可能會在同一時間內被稅務機關進行轉讓定價審查。z在2004年中國大陸21個省/市之稅務機關被要求,分別挑選1至2個備選轉讓定價審查對象,並上報國家稅務總局,作為全國範圍內聯合審查之目標企業。處罰規則與執行情形z目前不存在明確轉讓定價處罰規則,但企業若被認定為逃漏稅時,將會適用相關處罰規則。z轉讓訂價追溯調整可達10年,並於轉讓定價審查後3年實施稅收跟踨監管。預約定價協議z已於2004年頒布「關聯企業間業務往來預約定價實施規則」,其主要適用於單邊協議,但同時也適用於雙邊或多邊協議。z預約定價協議期限為,自納稅人提交正式申請年安侯建業通訊2006August4度之次年起2-4年,並可追溯用於正式申請年度。轉讓定價對應調整適用於轉讓定價對應調整,但目前未有關於跨國轉讓定價對應調整之先例。秘密可比較企業之使用稅務機關常以企業稅務申報之資訊,做為秘密可比較企業。與海關共同查核目前稅務機關較少與海關合作共同行動。訴訟案件目前未有訴訟案件之先例。近來中國大陸稅務改革腳步日漸增快,目前正積極利用移轉訂價之規定來保護和提高稅收。面對此一情況,除提醒大陸投資之台商應主動擬訂移轉訂價策略、定期評估移轉訂價潛在風險,並注意台灣及大陸移轉訂價報告準備之一致性,或更進一步申請預約定價協議,以減少移轉訂價而產生之稅負風險。2006August安侯建業通訊5《大陸專欄》大陸各地最低工資之說明及比較朱慧玲協理周君蘭專員大陸台商服務部為了保障大陸員工的權益,中國已於2004年3月1日起施行大陸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最低工資規定》,陸續將民辦非企業單位勞動者也列為最低工資保障對象,並根據社會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情況,將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納入確定最低工資標準時考慮的因素。原則上,大陸各地區最低工資率每年7月1日起都會視各地的情況而調整。截至目前為止,中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建立了最低工資保障制度,除西藏自治區以外,其餘30個省份都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頒佈了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實施,對促進勞動力市場的發展、工資管理和工資支付的法制化、制止部分企業過分壓低職工工資、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等面向,都發揮了積極作用。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的不同行政區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資標準。2004年3月起最低工資規定實施後,法規中敘明了最低工資標準得視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規定中也指出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下表為台商聚集人數較多地區今年公布最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大陸各地最低工資標準地區最低工資(人民幣)備註北京市6402006年自7月1日起調整上海市6902005年自7月1日起調整江蘇省690/550/480/400四類2005年自11月1日起調整浙江省490/560/610/670四類2005年自12月1日起調整福建省320-4702005年自7月1日起調整廈門市480-6002005年自7月1日起調整珠海、佛山、東莞、中山6902006年自9月1日起調整廣州市7802006年自9月1日起調整深圳市調整後為特區內810元/月;區外(寶安和龍崗)700元/月2006年自7月1日起調整安侯建業通訊2006August6z北京市:從7月1日起,北京市五項城市居民社保待遇——城鎮低保待遇、最低工資、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工傷定期待遇將上調,北京市今年2006年7月1日實行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每月不低於640元。z上海市:上海市勞動保障局2004年9月2日曾公佈最低工資標準,從2005年7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從635元調整為690元。目前實行的最低工資標準是690元(不含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也就是說,企業必須保證員工拿到690元的最低收入,同時還要相應支付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今年,上海仍將按正常調整機制適時出臺新的最低工資標準。z江蘇省:蘇州市市區、吳江市、張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和太倉市均執行江蘇省月最低工資一類標準,由原620元調整為690元。非全日制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5.8元。最低工資標準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2005年最低工資標準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而這筆費用在以前不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之內,需由企業另行支付。z浙江省: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從1994年開始實行的,目前浙江最低工資標準乃依據94年12月1日公布的標準執行,新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490元、560元、610元和670元四檔,各檔月工資比調整前增加5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分別調高為4.2元、4.8元、5.2元和5.7元。調整後,最低工資標準基本與珠三角地區持平,有些工資檔次還要略高一點。浙江省未來每年都會根據經濟狀況、平均工資的增長情況對最低工資標準予以調整。z廣東省:廣東省政府今(2006)年7月12日宣布,9月1日起調高最低工資,平均漲幅是17.8%,最高漲幅是32.6%,調漲幅度創新高。廣東省政府調高最低工資後,工資水準居大陸之冠。最新頒布的「廣東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顯示,第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是人民幣780元,適用地區包括廣州;第二類地區是人民幣690元,包括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第三類地區是人民幣600元,包括汕頭、惠州、江門等;第四類地區是人民幣500元,韶關、河源、梅州、汕頭、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雲浮;第五類地區是人民幣450元,包括其他部分縣級市。z深圳市:深圳市的最低工資每年調整一次,今年將自7月1日起大幅上調最低工資。調整後特區內、外最低工資已達到810元/月、700元/月,比現行標準均提高了120元。值得注意的是,企業不執行最低工資將受罰,《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員工工資低於最低工資的應當補足低於部分,並向員工支付低於部分總額200%的經濟補償金;同時企業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視情節輕重處以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2006August安侯建業通訊7為嚴格執行《勞動法》及其配套規章有關企業最低工資支付的規定,中國大陸對生產正常的企業和困難企業中的在崗職工,採取各種措施,確保實發工資水準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也對企業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企業,按規定予以處罰,企業不可不慎,如果資方未能遵守上述《最低工資規定》,支付給員工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障部門應責令其限期補發所欠工資,並可責令其按所欠工資的1至5倍支付員工作為賠償金。安侯建業通訊2006August8《KPMG金融專欄》企業合併會計處理新作法方燕玲會計師為了和國際企業合併會計準則接軌,近期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對於企業合併會計處理也有新修訂和解釋。以下介紹對於財務報表影響比較大的項目。廢除「權益結合法」的會計處理為順應國際會計潮流,從民國96年1月1日起,企業合併除了聯屬公司的組織重組外,均應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25號「企業合併-購買法之會計處理」規定辦理。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於2001年6月發布了FAS141「企業合併」準則,同時,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也於2004年3月發布IFRS3「企業合併」準則,明確廢除「權益結合法」,並規定企業應採用「購買法」處理企業合併。我國因此作了相同的修訂。因採用購買法或權益結合法之會計處理會造成權益有所不同的結果,此項變革可使企業合併的時候,消弭外界對合併企業有選擇對其本身有利會計方法之疑慮。商譽要做減損測試,不得攤銷企業合併採用「購買法會計處理」時,商譽價值是指,收購成本超過「有形及可辨認無形資產」之公平資產價值部份,但須扣除承擔之負債後淨額部分。收購公司對於自企業合併中所取得之商譽,在原始認列後,應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後之金額加以衡量。收購公司從民國94年1月1日起,應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每年定期進行商譽之減損測試。同時,在發生特定事項或環境改變而顯示商譽可能發生減損時,應立即進行減損測試。從民國95年1月1日起,收購公司不得攤銷該商譽。聯屬公司合併後,屬組織調整部分依帳面價值入帳聯屬公司合併時,實質上屬於共同控制下之組織調整部分,以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入帳。若有資產減損,則應以認列損失後之金額為基礎入帳。其餘自少數股權取得之部分,則應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五號之規定,採購買法之會計處理,並據此編製合併後之資產負債表。如組織調整係屬100%控制之子公司間合併,並無外部第三人所持有之少數股權,則消滅公司在合併消滅前之收益及費損,應併入合併後之存續公司。亦即,合併後之存續公司合併當年之經營績效,應包含被合併之消滅公司整年度之收益及費損。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