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财税法规专题》教学辅导资料(1)税法概论本课程为开放教育本科会计学专业的一门选修课,全书基本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财政法与税法,由于财政法部分要求记忆的部分比较多,而税法部分要求理解、掌握的内容较多。同时,本教材的重点及难点在税法部分,出于突出表现重点及难点的目的,本教程的主要讲解放在税法部分,因此,特对税法部分作了重点安排,下面是有关部门税法部分的主要内容(主要是针对各税种展开),为了方便大家的学习,部分内容超出了本教程的范围,请大家结合文字教材进行学习!对于一些超出范围的内容可以不作要求,仅供参考。1.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税收的实质是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是指征税前预先规定了课税对象、课税额度和课税方法。)3.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双主体,一方是国家税务机关,另一方是纳税义务人。4.纳税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权利:-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可以自结算缴纳之日起3年内申请退还,所得税只能抵缴!);-延期纳税权;-依法申请减免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等。义务:-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接受税务检查;-约法缴纳税款等。5.纳税义务人。即纳税主体,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注意,纳税义务人,不一定是负税人,例如.增值税最终消费者为负税人。)6.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这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都有自己特定的征税对象,例如.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应税所得;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就是商品劳务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额。7.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统一的税收基本法。(如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都属于税收普通法)8.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例如.实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例如.程序法,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税收征管法、纳税程序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9.按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税法。以商品的流转额为基础。-对所得额课税的税法。-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财产行为税)-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210.税法与其它法律的关系-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当然也是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的。-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而税法的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税法与《刑法》的关系:违反了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11.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按层次由高到低排列)(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2)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授权国务院制定某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暂行规定或条例。(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国务院总理名义发布实施)(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海南,自治区)(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颁发)、《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颁发)。(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前提:①都必须在税收法律、法规明确授权下进行;②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12.税法实施原则。一是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二是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三是国际法优于国内法;四是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13.税收法律体系的构成: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14.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法律法规的解释权、税种的开征或停征权、税目和税率的调整权、税收的加征和减免权等。15.目前,我国的税收分别由财政、税务、海关等系统负责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消费税。-地方税务局: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企业(国、集、私)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银行储蓄利息所得)-海关:关税,此外代征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财税法规专题》教学辅导资料(2)增值税法(一)定义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二)增值税征税范围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指有形动产。(注意:房产就不是。)32、提供加工(严格限制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修理修配劳务(使货物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注意:是修理,而绝不是改良和制造)3、特殊项目。(1)货物期货收增值税,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非货物期货(买卖合约)交营业税)(2)银行销售金银业务,交增值税。(银行也交营业税!)(3)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交增值税。(4)集邮商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单位个人销售,交增值税。(邮局卖,则交营业税)4、特殊行为。之一: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包括以①支付手续费方式代销(注意:不能从销售收入中直接坐支手续费、奖金等)和②返还一定金额代销两种情况。一定要在得到代销清单后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2)销售代销货物。①会计处理方面,借:代销商品117(意思是货款与增值税一并计入,增值税不可以预列);②手续费仍交营业税。(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它机构用于销售。(比如由东城区移送至西城区,那么东城区就要先征税),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P.s.北京市属于省级,所以东城区&西城区属于县级。(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请注意各章中提到的所谓“非应税项目”,在增值税章中,指的是交营业税的项目;而在营业税章中,“非应税项目”就是指交增值税的项目。)例如.一批货物用于在建工程,成本8000,售价10000,那么要按销售价10000计增值税,按差额2000计所得税。分录:借:在建工程8000借:在建工程1700(10000×17%)贷:产成品8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1700(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它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7)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8)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购买的货物用于福利,要付进项增值税)例如.购进货物200万元,付增值税进项34万,其中50%作为投资,视同销售,可以抵扣增值税;50%用于福利,进项增值税要转出。之二:混合销售(后面再说)之三:兼营非应税劳务(后面再说)之四:其它征免税的有关规定()(1)校办企业生产应税货物,凡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免增值税。(2)后勤食堂提供粮食、植物油、蔬菜等,免增值税,经营此外的(如毛巾、肥皂),计征增值税。定理:凡是免税的,就不存在抵扣问题啦!!4(3)★电子出版物属于软件范畴,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征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算法:实纳增值税/年销售收入__3%,不一定是退14%,因为应纳税额不定)(4)小化肥厂改产,只享受一次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注意对生产设备的要求。)(5)★除经央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外,其它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1.未经批准的2.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转移所有权的,要交增值税(出租方);-收回融资设备的,交营业税。不交增值税(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从事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不够180万的,一律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硬指标)而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根据:1、可及时提供会计资料2、可准确计算销项、进项、应纳税额。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四)税率的确定。1、两档税率:17%基本税率13%低税率(掌握基本的五项。另外,对农产品按13%征收是指初级产品。例如.水果征13%,而水果罐头要按17%征。//考虑到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不是产成品,原先17%偏高,也减为13%。)2、两档征收率:4%小规模商业企业6%小规模生产企业和其它企业(五)难点一: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即销售方的价外收入)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包装物租金…及其它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不包括在内: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产品所代收的消费税;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1)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要点——补贴:国务院发放的补贴不交增值税;5换算:以上价外费用视同含税费用,需要换算。换算时依所服务的货物征税税率计算增值税。之后再并入销售额。(六)难点二:几种销售方式1、折扣销售——销售、折扣同时发生。(购买多件,打折)只有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才可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P.s.实物折扣按捐赠处理。2、销售折扣——折扣在销售之后。(现金折扣)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所以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即按总价法计算销售额。3、回扣——不许从销售额中减除。4、销售折让——手续完备,才可从销售额中减除折让。5、以旧换新(1)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2)旧货不能减进项税,因为消费者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以物易物(1)如果双方没有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要补交销项税。(2)不一定互换货物时销项增值税=进项增值税(如果是差价互换)(3)视同购销两份合同,要按双份合同交印花税。7、有关包装物押金(1)区别于租金(租金属于价外费用)(2)单独记账的押金,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销售啤酒、黄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也不并入销售额。(红酒之类的酒类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借:银行存款贷:其它应付款——应付保证金(3)但如果是逾期未收回包装物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包装物,均并入销售额征税。押金需要换算。这里要说明的2点:-逾期指按合同规定实际逾期或一年以上(一年是对月的一年,不是一个会计年度。)-换算公式(对比价外费用)·过期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的销项税={[过期押金/(1+17%)]+销售额}×17%·价外费用包装物租金并入销售额的销项税=把上式的“过期押金”换为“价外租金”(换算时依所服务的货物征税税率计算计税额。)8、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1)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不按买时的17%税率换算,而是[销售价/(1+6%)]×6%。(2)其它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但必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①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②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6③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请注意!!例如.原值10万,折旧5万,卖7万,不交增值税(因为售价没有超过原值,请注意是原值。)原值10万,折旧5万,卖11万,要交增值税。(按售价交,先按6%换算:[11/(1+6%)]×6%,请注意是按售价交税)。p.s.再多说一句,销售不动产,要交营业税。(七)进项税额的四个知识点1、增值税的扣税凭证有:(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但是,对于购进的固定资产,无论是从国内购入还是进口的或是捐赠的,即使取得了扣税凭证,进项税也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3)专用农产品收购凭证;(4)专用运输发票。2、扣税比例:-17%,(1)13%,(2)10%(初级农产品、废旧物资: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一般纳税人),(3)7%(外购货物销售货物的运费,运费×7%。)3、★除了以下几项不可以抵扣运费:(1)购买固定资产运费;(2)购买免税货物的运费但不包括免税农产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