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三进出口税费思考:进出口货物怎样征税?1、要征些什么税?关税、附加税、进口环节税6、相关问题:缴纳凭证、税费减免、追补退4、完税价格的确定成交价格法、相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等3、计算:从价方法=完税价格×税率2、征收方法:从价法、从量法、复合法5、税率的确定:适用原则、适用时间第一节进出口税费概述•分类:•税进出口关税(正税、进口附加税)进口环节税(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费滞纳金和滞报金•一、进口关税:•1.从价税:主要的计税标准从价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率•2.从量税:针对于原油、啤酒、胶卷和冻鸡从量税应征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3.复合税:针对录像机、放像机等复合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率+货物数量×单位税额4.滑准税•5.进口附加税反倾销税、特别关税•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完税价格=CIF=CFR价格/(1-保险费率)=(FOB价格+运费)/(1-保险费率)(二)出口关税•1.原因:为防止过度、无序出口,特别是防止本国一些重要自然资源和原材料的无序出口•2.范围:•3.公式: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FOB÷(1+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某公司出口甲苯4500桶,100千克/桶,每吨售价CFR香港7610港币,运费为850元/吨。汇率:1港币=1.1元人民币。出口税率为30%。求出口关税?•CFR:7610×1.1×450吨=3766950元•运费:850×450吨=390150元•FOB=3766950-390150=3376800元•出口关税:376800/(1+30%)*30%=2597538元注意:•1.进口货物确定完税价格应按CIF价格计算•2.出口货物应按FOB计算。二、进口环节税(一)增值税•商品在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1.范围:境内销售或者,提供加工、维修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2.公式: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价格×增值税税率组成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3.税率:17%,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二)消费税(价内税)•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征收的税。1.范围: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国家规定应征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2.种类:烟酒类、珠宝玉石类、小轿车摩托车、汽油柴油3.公式:•(1)从价征收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2)从量征收•(3)同时实行从量、从价征收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到岸价折人民币8500元,关税税率10%,增值税税率为17%,该批货物应征消费税,税率10%。求增值税?•关税:8500×10%=850元•消费税:(8500+850)÷(1-10%)×10%=1038.89元•增值税:(8500+850+1038.89)*17%=10389×17%=1766.13元三、船舶吨税由海关在设关口岸对进出、停靠我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征收的一种使用税,用于航道建设。•吨税=净吨位×吨税税率(元/净吨)船舶吨税分为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90天和30天两种净吨位=船舶的有效容积×吨/立方米征收范围•1、在我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船舶;•2、外商租用(程租除外)的中国籍船舶;•3、中外合营海运企业自有或租用的中、外国籍船舶;•4、我国租用的外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四、滞纳金•1.公式: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2.滞纳天数:自缴纳期限(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届满次日起,至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缴纳税费之日止•3.征收标准:起征额为50元•4.特殊情形:少征漏征、租赁货物、暂时进口货物•五、滞报金为加速口岸疏运,加强海关对进口货物的通关管理,促使进口货物收货人按规定时限申报。•1.公式:•滞报金金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0.5‰×滞报天数•2.滞报天数:运输工具申报进境14天内•注意转关运输等特殊情形。•1.在我国不属于海关征收的税种是A营业税B关税C进口环节增值税D船舶吨税•2.我国关税的客体即征税对象是A进出口货物的货主B办理通关手续的海关C准许进出口的货物和物品D各类进出境人员、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3.关于增值税说法正确的是A在我国境内提供加工、修理装配劳务的,增值税为17%B我国对进出口的货物一律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C对于图书、报纸、杂志增值税率为17%D对于供残疾人专用的货物一律按13%征收增值税•某进出口公司进口某批不用征收进口消费税的货物,经海关审核其成交价格总值为CIF境内某口岸800.00美元。已知该批货物的关税税率为35%,增值税税率为17%,其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人民币7.71元。请计算应征增值税税额。•应征关税税额=800×7.71×35%=6168×35%=2158.8(元)•应征增值税税额=(6168+2158.8)×17%=1415.56(元)•国内某公司向香港购进日本丰田皇冠牌轿车一批,已知该批货物应征关税税额为人民币352793.52元,应征进口环节消费税为人民币72860.70元,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247726.38元。海关于2004年10月14日天发海关专用缴款书,该公司于2004年11月9日缴纳税款。请计算应征的滞纳金。•关税滞纳金=352793.52*0.5‰*11=1940.36元•进口环节消费税滞纳金=72860.7*0.5‰*11=400.73元•进口环节增值税滞纳金=247726.38*0.5‰*11=1362.5元税费种类主要征收依据征收范围关税《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税则》、行政法规。准许进出我国关境的应税货物和物品。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行政法规。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消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行政法规。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船舶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办法》、行政法规。在我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船舶和外商租用(程租除外)的中国籍船舶以及中外合资海运企业自有或租用的中、外国籍船舶;我国租用的外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海关确定货物完税价格有六种方法,必须依次使用,经申请海关同意,可以颠倒倒扣价格方法和计算价格方法的适用次序。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并应包括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一、成交价格方法•1.成交价格含义:建立在进口货物实际发票或合同价格的基础上,在海关估价实际中使用率最高。2.计入因素+•①由买方负担的以下费用:A、买方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B、与进口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C、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②可按适当比例分摊的,由买方免费提供或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销售给卖方,未包括在实付或应付价格之中的货物或服务价格。•③特许权使用费;•④返回给卖方的转售收益3.扣减因素-•①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②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③进口关税和国内税。二、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方法1、含义:•相同货物: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生产,在物理性质、质量和信誉等方面都相同的货物。•类似货物: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生产,不是所有方面都相同,但有类似的特征、功能,在商业上可以互换的货物。2、要素条件:•A、与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B、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生产•C、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接受申报之日的前后各45天以内)•D、商业水平和进口数量相同或大致相同•E、存在多个价格时,选择最低价格三、倒扣价格方法•以进口货物的相同或类似货物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减去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其他税费及进口后的正常运输、储存、营业费用及利润后的价格。注意:•1、时间(45天或者90天)•2、按进口时的状态销售(如经过加工,需减去件加工增值)•3、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4、最大销售总量的单价•5、向境内无特殊关系方的销售•四、计算价格方法以发生在生产国或地区的生产成本作为基础的价格,适用这种方法需依据境外的生产商提供的成本方面的资料。适用较少。•五、合理方法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1、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至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2、公式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出口关税=FOB/(1+出口关税税率)•某公司出口货物以CFR悉尼价格成交,货物从武汉途径上海运至悉尼,出口货物运费为:•A、扣除武汉至悉尼的运费•B、扣除上海至悉尼的运费•C、扣除武汉至上海的运费•D、扣除出口关税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一、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和制成品的完税价格•1.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2.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其完税价格•3.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海关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大约同时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其完税价格.•4.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5.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二、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运往区外、从保税仓库出库内销货物以其进入境内的销售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三、出境修理货物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四、出料加工进口货物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五、暂时进境货物•六、租凭进口货物1、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2、留购的,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3、一次性缴纳税款的,按租金总额作为完税价格。•七、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品的完税价格以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八、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完税价格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公式:完税价格=海关审定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征、补税时实际已使用月数/监管年限×12}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1、海运进口货物,计算至该货物运抵境内的卸货口岸。如卸货口岸是内河(江)口岸,计算至内河(江)口岸。•2、陆运进口货物,计算至该货物运抵境内的第一口岸。如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支付至目的地口岸,计算至目的地口岸。•3、空运进口货物,计算至该货物运抵境内的第一口岸。如该货物的目的地为境内的第一口岸外的其他口岸,计算至目的地口岸•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海关估价中的价格质疑程序和价格磋商程序•(一)价格质疑程序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在规定的15天期限内向海关提供进一步的证明资料•(二)价格磋商程序第三节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与税率适用一、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一)非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又称自主原产地规则对于适用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进口商品,适用最终保障措施的进口商品当中,需要提交非优惠原产地证书.•1.完全获得•2.“实质性改变”①4位数税号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发生了改变的;②从价百分比,非该国原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超过30%(二)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又称协定原产地规则•1.完全获得标准•2.增值标准对于非完全在某一受惠国获得或生产的货物,满足以下条件时,•①货物最后加工制造工序在受惠国完成;•②用于加工制造的非原产于受惠国及产地不明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成份的价值占进口货物离岸价的比例.•《亚太贸易协定》•《框架协议》•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中国给予非洲最不发达国家优惠•CEPA项下受惠国增值=50%受惠国增值=40%受惠国增值=30%3.直接运输标准•《亚太贸易协定》、《框架协议》、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中国给予非洲最不发达国家特别关税优惠规则.1.运输未经非受惠国关境;2.货物虽经一个或多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