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拒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PPT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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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是个坑,跳了你就懵不赚昧心钱,不进小黑屋目录01“虚开”的定义和类型02处理“虚开”的法律依据03“虚开”频发原因及手段04“虚开”的坑你别跳01.“虚开”的定义和类型先来看一个纯粹的案例某纺织公司,进项税额清一色是从农副产品(棉花)收购,卖出去的商品是纱和布。经检查,最终该企业承认“虚开”的事实。1.能耗2.生产流程及人工3.收购农副产品4.运输业务5.银行资金往来6.销售方函查或外调“虚开“的定义和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何谓“虚开”?行政法规“虚开“的定义和类型法发[1996]30号: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何谓“虚开”?司法解释“虚开“的定义和类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自己未进行实际经营活动但为他人经营活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何谓“虚开”?法函[1996]98号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应税劳务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数量金额不实)有货物购销或应税劳务为他人代开无论是否进行实际经营活动“虚开“的定义和类型02.处理“虚开”的税收法律依据处理“虚开”的税收法律依据偷税、骗税、转出、处罚国税发[1997]134号国税发[2000]182号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不再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善意取得善意取得不加收滞纳金国税发[2000]187号国税函[2007]1240号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符合三种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行政与刑事对“虚开”行为处罚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法发[1996]30号法释[2002]3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可以参照法释[2002]30号2.法发[1996]30号未废止关注点行政与刑事对“虚开”行为处罚的相关法律依据电话回复:虚开发票罪量刑数额标准可参照法释[2002]30号法研[2014]179号处罚小总结虚开金额≦1万元,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1万元,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偷税、骗税数额5倍以下;发票管理办法税收相关文件虚开金额1万元,骗税0.5万元立案追诉;3年,2和20万;较大严重,3和10年,5和50万;巨大特严,10年和无期,5和50万《刑法修订案》八取消死刑刑法205条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二)较大:10万以上;严重:因虚开致使国家税款被骗5万以上巨大:50万以上;严重:30万以上;特巨:100万以上;特严:50万以上法发[1996]30号较大:5万元以上;巨大:50万元以上;特巨:250万元上;严重:30万以上特严:150万以上法释[2002]30号骗取出口退税03.“虚开”案件的频发原因及手段利大雪封门十几天,家里头没米没盐,实在是揭不开锅了呀……国家给了你光明的导向和火种你却用作开启暗黑之门的钥匙你以为招来的是可以源源不断剪毛的羊其实厚羊皮包裹下的却是眼冒绿光的狼“虚开“案件的常见手段或形式我有富余票,你们谁要?某从事塑料批发零售业务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公司的零售业务常常收取现金不开发票,省出了大量的发票。于是,”聪明“的老板就开始开动脑筋,虚构经营业务,在没有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6%手续费的方式,向另外的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东窗事发,聪明反被聪明误。“虚开“案件的常见手段或形式我有富余票,你们谁要?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给个人、小规模纳税人及其他不需要发票的企业和单位,是不能或者不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例如:加油站、商贸零售等“虚开“案件的常见手段或形式政策在手,开票无忧1.农副产品收购政策向农民收购农产品向“农业合作社”收购农产品(财税[2008]81号第二条)“虚开“案件的常见手段或形式政策在手,开票无忧某市国税局发现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票开具存在异常。6家合作社注册时间相近,且全部由一人出面办理相关涉税事宜;合作社发票开具时间、验旧时间集中,短时间内开票金额较大;发票开具流向集中;开具货物名称均为皮棉,但6家合作社并无籽棉加工设备。经税警联合检查,该案件涉及的犯罪嫌疑人于2013年6月到7月间,合计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365份,票面金额3618.5万元,可抵扣税款470余万元。“虚开“案件的常见手段或形式政策在手,开票无忧2.黄金期货政策委托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购买黄金,取得进项发票利用取得后没抵扣的发票信息,变造单位、品名等再次转手“虚开“案件的常见手段或形式本来无一物,票款满天飞无货虚开,就是指开票方和受票方没有任何真实交易的虚开。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间,某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没有实际收购木材的情况下,分别与刘某、凌某等人签订了多份木材购销合同,向惠州、深圳等地7家公司累计开具木材增值税专用发票162份,税额达200多万元,销售额达1600多万元。“虚开“案件的常见手段或形式外在很丰满,内核很骨感有货虚开:有产品、有场地、有一定生产能力。但销售量与生产力不匹配,销售量大而生产力小。特点:真实产品质量大多一般,主要为应付税务检查。成立后疯狂领票开票一段时间,然后注销或走逃。“虚开“案件的常见手段或形式张冠李戴,票货不一票货款不一致是否定性为“虚开”,实务中争议较大。形式与实质“虚开“案件的常见手段或形式一刀两断,票货分离某化工企业所购进货物均为大豆和玉米等农副产品,销售货物显示为玻璃、石棉、活性炭等。企业供认购销均为虚假,进项发票从票贩购入。票贩落网后,供称自己假冒各公司业务员,购买农产品后将取得的发票卖给各公司,货物则转手不需发票的他人。04.虚开的坑,你可千万别跳一眼就看穿,你跳的真快大额货款采用现金或者背书票据支付1.购买数量和入库数量没有损耗;2.以销定购,几无库存运输费用大多都是由对方负担,本企业没有或几乎没有这部分支出1.销售发票顶格开,纯度高达999992.农产品收购发票随意开,天南海北一锅乱炖借东西这件小事不值一提法律意识淡薄“被抓浑不怕,咬牙熬几年”违法后果能够承担就想问一句,到底是哪儿来的自信高智商人才走一波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以赚钱为己任既然虚开是个坑,为啥还接二连三往下跳如果你是购买方如果你是销售方吃一点吧,反正没人发现,吃饱了我就跳出去……感谢各位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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