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总体概述及理解第一节工程概况招标项目编号:SZCG2015059488招标项目名称:商学院教学场地建设改造工程采购人:深圳大学工期要求:90个日历日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工程结算时,项目单价不做调整,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为满足商学院教学的需要,拟对科技楼二楼架空层进行改造用于教学场地。主要工程内容有:织绒地胶楼地面、墙面装饰板、钢构隔墙、门窗安装、配电箱安装、电力电缆敷设、小电器安装等。第二节项目管理要求(一)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约定计算:1、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如有增减,以甲、乙方及监理三方共同现场签证为准。2、工程量如有增减,对于提交了“投标文件”并按照投标文件评审后中标的中标人,有投标报价的按照投标报价计取,没有投标报价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2015年5月份定额价乘以下浮率计取;3、施工措施费用的核算:实际施工时,施工措施发生了变化时,由造价机构按照实际施工的措施进行造价后对原“标底”中的措施费部分进行调整,并按照中标人中标价下浮率折算后结算。4、工程造价由学校审计部门审定。5、本工程原则上不作增减调整,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内容和图纸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工作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不符时,应立即停止并通知甲方现场解决,不得任意更改工作项目,在有关部门还没处理完毕之前不能施工,此间处理过程的工期按实际顺延。6、工程量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中如遇与工程量清单不符时参照本章节第2条进行结算。7、施工过程中的会议纪要作为合同附件。(二)项目管理班组1、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能随意变更。2、关于项目经理及各专业技术负责人的要求:为保证在合同期内完成承担的施工任务,要求项目经理及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或更换,离开工地现场一天及以上应向业主书面请假批准,每人累计不应超过五天,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或更换按如下方式进行处罚:(a)未经业主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罚款人民币:拾万元并予以纠正;(b)未经业主批准,项目经理擅自离开,按照5000元/天予以处罚,专业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擅自离开按照2000元/天予以处罚。(三)中标价为未经审计的最高限价。第三节项目验收按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验收,质量合格以上。第四节商务要求1、投标人应可承担多个场地同时施工的任务。2、投标人必须认真勘察现场并充分了解施工范围内及周边的具体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工程量及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签证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4、本项目不接受总价优惠折扣形式的报价,投标人应将对项目的优惠直接在清单报价中体现出来。5、采购单位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建设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所需的保险费应包含在投标价中,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6、如本项目涉及取土和弃土项目,地点、时间、路线承包人应取得国土、城管等主管部门的同意,不得由此带给采购单位任何费用的增加。凡是因承包人措施不当而引起的罚款、索赔和指控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投标价不因取土或弃土实际运距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不同而作调整。土方回填料必须满足国家技术规范之要求。7、承包人的交通维护方案必须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符合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车辆运行通畅和施工安全,其费用已含在投标价中。第五节工程保修要求1、工程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防水保修五年);质保期内免费三包,处理因质量发生的故障,终身维护(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火灾、雷击等)。2、中标人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在工程所在地有固定的维修服务点、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3、中标人应设有维修服务电话热线,保证在接到故障通知电话后正常工作日8小时内;非正常工作日24小时内及时上门服务并解决问题。4、中标人应随时电话或书面解答系统使用方面的疑问,并根据需要派人到现场服务。5、制造商执行的货物制造、检验和验收的标准要达到国标及同等相关标准。6、中标人在招标人提供的土建条件下,所提供的设备及其有关技术数据必须满足使用环境的要求,同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工况。7、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除无偿更换外,对更换上的零部件还应享有继续一年的质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