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安监局年度工作计划(精选8篇)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计划呢?以下是网友收集分享的“安监局年度工作计划(精选8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安监局年度工作计划【第一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三区三城”建设总目标,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创新安全生产培训方法,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进一步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复训)率,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基础保障。1、全年培训各类从业人员不低于11万人次;2、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复训率达100%;3、全年法定培训人员相关数据录入率达100%;4、建立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实训联系点不少于30家;5、考核人员持证上岗率达80%以上。(一)加强培训统计,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培训情况2/271、认真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信息采集编录入工作。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信息采集统计编录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要对全市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统计重点是危化、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网络,明确专人负责,高标准地按时完成所在行政区域的数据录入,并于20xx年7月30日前将数据上报苏州市安监局。(时间:7月完成。)2.切实加强年度法定培训人员数据录入。根据省安监局有关要求,凡经培训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信息,必须在当年度全部录入《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时间:全年。)3.统一规范安全培训上报口径。今年起,各市(区)应统一各类培训领域相关工作数据。凡各市(区)安监局业务科室上报苏州市安监局的各类培训工作数据应与负责安全培训的科室上报数据相一致,避免出现多口径上报带来的培训数据不准现象。(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监管及培训人员业务水平1.坚持机关“大讲堂”学习,开展安监机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市、区安监部门要把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培训、集中学习与周期培训相结合,科学制定计划,合理安排时间,每半月保证一次机关内部业务学习与交流。2.结合各地监管实际,继续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3/27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安监系统队伍整体素质和安全监管水平。苏州市安监局拟组织举办1期安全监察员领证培训班。(时间:5月。)3.落实教考分离原则,开展安全培训监考人员业务培训。根据省安监局年度培训计划,今年将有计划的对全市各考核小组成员及监考老师送省安监局进行持证上岗培训,力争全年80%以上的监考人员持证上岗。(时间:全年。)(三)突出培训重点,强化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素质1.举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针对外资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管理特点,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苏州市安监局将举办一期“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时间:6月。)2.全面开展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业务培训。各地安监部门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有关对存在职业危害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要求,全面开展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职业健康管理业务专项培训。4月份,苏州市安监局拟举办80家市属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培训班。(时间:全年。)3.狠抓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继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知识再教育是法定要求,各地要在继续巩固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工作基础上,重点抓好高危企业、重点监管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今年所有危化企业、纳入各地重4/27点监管的企业及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复训率要达100%,一般企业复训率不低于70%。(时间:全年。)4.继续推进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根据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工作环境条件恶劣的特点,各市、区安监部门在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农民工培训的同时,加强执法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农民工安全培训。要重点指导危化品、职业危害、矿山、冶金等重点企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与日常教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责任,将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时间:全年。)(四)创新培训形式,切实提高安全培训复训质量1、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复训)实训联系点。为提高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要充分利用我市外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较多的有利因素,结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活动,挑选在各自行业中安全管理较好的的企业,作为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实训联系点。今年五市要建立分别不少于5家企业的实训联系点,吴中、相城、高新区要建立分别不少于3家实训联系点,古城区域也要推荐若干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的中小企业作为实训联系点。各地建立的实训联系点应至少包括危化品生产、存在职业危害、冶金等三个以上不同行业的实训联系点。(时间:8月份完成。)2.探索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复训新方法。各5/27培训机构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力争在培训内容和形式上有所突破。今年,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复训要增加实操课时,组织复训人员到安全培训实训联系点进行参观学习;市安监局将适时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复训示范班”,组织各地有关人员进行教学观摩。(时间:全年。)3.探索安全培训形式的创新与提高。要加强对授课教员的教学指导,实行复训教案备案制度。所有从事复训授课任务的教师应在授课当日将教案送培训机构书面备案,同时要将各级最新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和当地安监部门的最新工作要求等列入授课内容;要继续加强对授课质量的考核考评,各培训机构对教师的授课情况,应用书面形式向学员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相关教师;要提倡采用电脑演示、课堂互动等先进教学手段与形式,增加安全培训的有效性。20xx年,各市、区安监部门要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加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宣传、组织和日常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着力推进安全培训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完成全年安全培训工作任务。1.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市、区安监部门要切实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培训工作同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部署,根据年度安全培训任务和自身实际,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6/27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培训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辖地培训组织网络,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集中精力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同时各地要积极完善培训工作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培训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切实增强培训工作的推动力。2.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依法参训的意识。各市、区安监部门要借助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活动和向企业发放有关安全培训法规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有关企业安全培训的规定,努力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的意识。今年,苏州市安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企业安全培训指南》,免费发放企业。3.进一步强化培训质量,务求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各市、区安监部门和培训机构,要从实际出发,讲实效、重质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进一步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参训人员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真正发挥安全培训在减少和预防事故伤害上的保障作用。一要根据培训对象、行业类别和岗位性质的不同,尽可能的在办班分类、教材使用、岗位性质、教师选择上与国家有关培训要求相符;二要严格按照国家培训大纲要求进行培训,不随意删减课程内容、培训时间;三要继续落实教考分离原则,各地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组织领导,未通过考核标准的坚决不予发证;四是各地安监机构要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的随机抽查,督促培7/27训机构进一步注重培训质量。4.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市、区安监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安监局企业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努力为安全培训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是在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中,坚持将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持证情况纳入必查范围,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二是开展对企业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检查。市局拟在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企业法定培训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无证上岗人员,各地也应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强化监管手段。要通过安全培训工作与各类专项整治相结合,与企业“三同时”审查验收相结合,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相结合,与事故查处相结合,推动安全培训工作的广泛开展,确保完成全年培训任务;四是各地要加大对境内非法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法定培训的检查与打击力度。安监局年度工作计划【第二篇】下半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事故指标防控目标,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积极推进依法治安,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深化治理整顿,加快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重预防、抓8/27治本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进一步改进,具体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一是督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推进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建设,加强指标控制约束,完善通报、约谈、考核等制度,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任安委会主任、安监部门定期向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三个必须”等要求,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二是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建立或明确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内部必须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警示并督促员工履行岗位职责。三是细化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制度,加强动态跟踪督查,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讲评和考核,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问责和警示教育,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二、继续推进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积极策应上级部署的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和密度。切实做好道9/27路交通、工矿商贸、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粉尘防爆及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一是推进依法治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70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拟在20xx年6月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期间,深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争取将《安全生产法》和《六条规定》等落实到全县每一家企业。二是切实加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争实现100%持证上岗。三是切实加强企业职工的全员安全培训,做到不培训不得上岗,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技能。四、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争取所有乡镇(街道)、所有开发区、园区要全部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