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食品行业特许合同范本篇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使用合同的场景也越来越多了,合同有利于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您知道写合同应该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吗?有请驻留一会,参考下载网友为您分享的“有关食品行业特许合同范本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有关食品行业特许合同范本序言a公司(以下称“本部”)与××(以下称“加盟店”)本着互相协作和信任的原则,就使用由总部开发和完善成型的a公司系统和形象,开发食品零售店事业,以稳定和扩大双方的经营事业,获得利益,特签订本合同。为使a公司食品零售店事业的成功,总部开发了以a公司为标志的统一设备、部品、设备、店铺运作形式等统一的特定经营技术系统,通过不断改善和实践,a公司商标和服务标志,表示a公司的标签、招牌、著作权等一系列的营业象征的统一性已被消费社会广泛认识,并由此确立了信誉。加盟店同意总部规定的a公司系统的形象设计和企业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条规定,经营由a公司商标表示的食品零售店。总部以此为条件同意给予加盟店这种营业资格。为此,双方同意下列条款。第一条定义本合同中使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是a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方式、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营运有关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a公司店铺”:a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食品零售店。“a公司商标”:指称为a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a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它一切营业象征。“a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2、a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a公司连锁加盟店: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a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经营)者。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第四条特许的给予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a公司店铺的权力。第五条商标的使用承诺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a公司店铺中使用a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2、加盟店不得在a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a公司商标。5、事先未得总部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登记商号中出现a公司字样。未经总部同意私自注册了此类商号则须无条件消除。第六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a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2、加盟店使用a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1降低a公司形象,损害a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2除为a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职工传授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授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a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第七条店址选择1、加盟店店铺设在处。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a公司店铺。3、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设a公司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总部可以自己或让第三者在同一区域经营加盟店。4、第二款对位于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的加盟店不适用。第八条店址的变更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在第七条第2款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第九条追加建店1、加盟店除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a公司店(以下称追加建店)时,除以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为对象的本合同外,还必须与总部另签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a公司特许连锁合同。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a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是总部不承认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a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300万日元。4、前款加盟金包括a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第十条a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1、加盟店承认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人垢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2、加盟店承认,a公司商标为a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第十一条经营指导及帮助1、为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a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向总部支付本项教育进修所需的一切费用。4、加盟店开业前后5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开发部官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二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相关阅读食品行业原料定点采购合同食品行业原料定点采购合同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乙方《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行为,确保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的食品价格合理,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一.供货商相关资质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本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同时加盖乙方公章。二.供货数量、时间、价格、地点供货数量:视甲方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采购时,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及时告知甲方。供货时间:每天上午9:3010:30下午16:0017:00供货价格:乙方每周报价一次,价格应低于当周市场价格,同时不得高于本市餐饮企业所购同类同等食品及食品原料价格。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送至甲方食品库房。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一)乙方向甲方承诺,不得提供下列食品: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2.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4.超过保质期的食品;5.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6.未经过安全性评估的食品;7.无标签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8.添加了药品的食品。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二)乙方所提供的食品,由甲、乙双方逐样过称,净重量误差范围不得超过3﹪,如发现有不足称的,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三)验收时,如有上述乙方向甲方承诺中包含的不得提供的食品,乙方自行回收。四.货款结算支付乙方供货送交甲方仓库,经验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后,由乙方出具两联制销售发票或销货单据,货款在双方协商的时间结算支付。五.相关责任赔偿1.甲方如因食用乙方所提供食品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如在日常监督及抽样检验中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现象,一切损失及相关处罚由乙方承担。3.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六.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使用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4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2号)以及《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制订,供当事人签约使用或参考。2.本合同中的空白行,供双方当事人填写,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选择和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被选择的条款和补充约定的内容视为双方同意的内容。3.双方关于快递服务操作规程有具体约定的,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在合同正文之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合同编号:特许人(加盟授权方):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被特许人(加盟方):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合同:1.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的企业法人。特许人拥有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名称、图形)、专利(专利号)、专有技术(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直营店。2.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被特许人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营业面积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快递服务业务的员工名。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快递服务使用的电话部(号码附后);手机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的注册资金。被特许人拥有从事快递服务的机动车部(车牌号附后)。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快递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在(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注册商标权;企业标记权;专利权;其他权利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4.合同期限本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5.特许经营费被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生效后日内,按以下第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1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