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闭空间施工方案1.1密闭空间施工概述密闭、不良通气空间(下称密闭空间)是指经常被封堵、只有一个出入口、并缺乏足够对流空气的环境,如废置水井、污水管道(渠)、化粪池、储水箱、容器储罐和建筑工地人工挖孔桩的桩孔等。本工程密闭空间施工部位主要指消防水池。1.2密闭空间作业的主要危害因素(1)有毒气体危害。聚积于密闭空间的常见有害气体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沼气等,当人体吸入后,易导致中毒。(2)缺氧危害。空气不流通的密闭空间,被比重大的气体(如二氧化碳)挤占,氧气含量低,施工人员进入后,可由于缺氧而窒息。(3)火灾爆炸危害。当密闭空间存在的甲烷或沼气等易燃气体,或在其内进行涂漆、喷漆、使用易燃易爆溶剂等,如遇焊接、切割等作业产生的火花时,可能导致火灾甚至爆炸。(4)生物病原体危害。废置井、污水管道(渠)、化粪池、沼气池等,其内的各类有害细菌、病毒、钩端螺旋体等生物病原体,经皮肤进入人体致病。(5)物理因素危害。过冷、过热、潮湿的密闭空间有可能对施工人员造成危害;湿滑的表面有导致施工人员摔伤的危险;清洗大型水池、储水箱、输水管(渠)时,有遇溺的危险;进行人工挖孔桩作业时,有坍塌的危险。(6)交通意外。密闭空间的出入点位于街道马路上时,施工人员有被车辆撞到的可能,行人有跌入密闭空间的危险。1.3密闭空间作业危害因素的防范措施(1)建立安全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密闭空间作业危害因素风险评估制度”。应当严格规定,在进入密闭空间作业之前,必须由企业具有资格的安全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主任)进行危害因素的辨识和风险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气体测试、安全措施、进入密闭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身体状况检核等,并在评估结论中提出安全建议。(2)建立安全许可制度。实践证明,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是一项安全风险较大的作业,因此,应当像动火作业一样,企业必须建立“密闭空间作业安全许可制度”。安全许可的前提必须是在风险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确认安全建议措施(如空气测试、通风措施、应急救援、人工挖孔桩作业的安全施工方案是否审定等)已经落实;安全许可应由企业(项目部、工程队)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或安全科(处)长(专职注册安全主任、注册安全工程师)签发;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密闭空间实施作业。(3)范作业的安全要求。必须针对前述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制定必要的安全作业规范。在建筑施工、物业管理等作业中,常见的密闭空间作业的安全措施应包括:3.1、核准作业人员已经过专项安全知识培训,身体状况良好;3.2、进行空气状况测试和作业现场的检查;3.3、存在有害气体、氧气不足或温度过高的空间,必须安装有效的通风设备;(4)存在火灾爆炸危险的作业空间,应清除一切火源(必须动火的应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手续),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易燃易爆气体禁止带入。(5)对有淹溺危险的大型水箱、输水管道、污水管(渠)进行清洗疏通作业,工作开始前必须确保锁上输水掣阀,切断输水管、污水管(渠),防止危险物品意外流入作业空间。(6)人工挖孔桩作业必须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告审定。(7)使用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下井、罐作业前,应配戴必要的安全鞋、工作服、手套,以保护作业人员的躯体、手、足部的安全;应配戴安全带、安全绳。进入情况较为复杂的密闭空间作业,如进入地下污水渠、化粪池、沼气池、废置井作业的人员,为防范生物病原体感染,应该穿戴覆盖全身的防护服;为防范淹溺,必须穿着救生衣;为防范有害气体,应配戴合格的过滤式呼吸器,必要时应配戴供气式呼吸器;1.4密闭空间作业的应急救援(1)一是建立旁站安全监督制度,凡密闭空间作业,必须指定经过安全培训,具有一定应急施救能力的专门人员进行旁站,实施安全监督。必要时应配备应急联络器材,以便发现情况,及时处置。(2)作业人员出现身体不适、头痛、头晕、刺激或操作反常现象时,必须停止作业,按动报警器并立即离开密闭空间。(3)配备合适的起重设备,如吊重装置,三脚式起重架,配合安全带、安全绳作救援之用。(4)配备足够及状态良好的应变急救器材,如合格的呼吸器具,心肺复苏器、防爆照明灯、手持式报警器等。(5)如未配戴呼吸器和安全绳,其他人员千万不要入内进行救护,以免伤及施救人员。(6)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以测试预案和装具的适用性和合理性。(7)要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应急救援知识和伤员急救常识培训,以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掌握安全防范、应急救援、伤员救护知识,切实保障密闭空间的作业安全。1.5密闭空间职业病危害评估程序(1)在批准进入前,应对密闭空间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检测、评价,以判定是否具备容许进入的条件。(2)按照测氧、测爆、测毒的顺序测定密闭空间的危害因素。(3)持续或定时监测密闭空间环境,确保容许作业的安全卫生条件。(4)确保作业者或监护者能及时获得检测结果。(5)如果许可作业者或监护者对评估结果提出质疑,可要求重新评估;用人单位应当接受质疑,并按要求重新评估。1.6密闭空间作业相关人员的安全卫生防护培训(1)用人单位应当培训作业者、监护者和作业负责人,使其掌握在密闭空间作业所需要的安全卫生知识和技能。(2)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作业者进行培训:2.1上岗前。2.2换岗前。2.3当密闭空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2.4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密闭空间作业程序出现问题,或劳动者未完全掌握操作程序时。2.5制定和发布最新作业程序文件时。(3)培训结束后,应当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应当包括劳动者的姓名、培训内容、培训人签名和培训日期。1.7呼吸器具的使用(1)用人单位应当只允许健康状况适宜佩戴呼吸器具者使用呼吸器具进入密闭空间及进行有关的工作。(2)根据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间的长短、消耗、最长工作周期、估计逃生所须的时间及其它因素,选择适合的呼吸器具和相应的报警器具。(3)呼吸器具所供应的空气质量应符合最新国家标准(4)供气式呼吸器的供气流量应保证面罩内保持正气压。(5)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空气在输送过程中受到污染:5.1空气呼吸器具应依照制造商的指示,进行保养。5.2空气气源应避免导入已受污染的空气。供气质量应适合呼吸,不容许直接使用工业用途的气源。5.3所有在密闭空间使用的呼吸器具,应当保持良好状态。1.8吊救系统应符合以下条件(1)每个作业者均应使用胸部或全身套具,绳索应从头部往下系在后背中部靠近肩部水平的位置,或能有效证明从身体侧面也能将工作人员移出密闭空间的其它部位。在不能使用胸部或全身套具,或使用胸部或全身套可能造成更大危害的情况下,可使用腕套,但须确认腕套是最安全和最有效的选择。(2)在密闭空间外使用吊救系统救援时,应将吊救系统的另一端系在机械设施或固定点上,保证救援者能及时进行救援。(3)机械设施至少可将人从1.5米的密闭空间中救出。1.9职责(1)用人单位的职责:1.1、按照本规范组织、实施密闭空间作业。制定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计划、密闭空间作业进入许可程序和安全作业规程,并保证相关人员能随时得到计划、程序和规程。1.2、确定并明确密闭空间作业负责人、进入作业劳动者(以下简称作业者)和外部监护或监督人员(以下简称监护者)及其职责。1.3、在密闭空间外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密闭空间的位置和所存在的危害。1.4、提供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1.5、当实施密闭空间作业前,须评估密闭空间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以确定该密闭空间是否许可作业。1.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经允许的劳动者进入密闭空间。1.7、提供密闭空间作业的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及报警仪器。1.8、提供应急救援保障。(2)作业负责人(密闭空间作业的直接负责人)的职责:2.1确认作业者、监护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及上岗资格;2.2、在密闭空间作业环境、作业程序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允许条件后,允许进入密闭空间。2.3、在密闭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安全作业许可所不允许的情况时,终止进入。2.4、在密闭空间作业完成后,在确定作业者及所携带的设备和物品均已撤离后终止许可。2.5、检查、验证应急救援服务、呼叫方法的效果。2.6、对未经许可试图进入或已进入密闭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3)作业者(经用人单位审核、批准进入密闭空间作业的劳动者,)的职责:3.1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持证上岗;3.2、遵守密闭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密闭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3.3、应与监护者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3.4、发生下列事项时作业者应及时向监护者报警或撤离密闭空间:(1)已经意识到身体出现危险症状和体征;(2)监护者和作业负责人下达了撤离命令;(3)探测到必须撤离的情况或报警器发出撤离警报。(4)监护者(当作业者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在密闭空间外负责安全监护的人员,)的职责:4.1具有能警觉并判断作业者异常行为的能力,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持证上岗;4.2、准确掌握作业者的数量和身份;4.3、在作业者作业期间保证在密闭空间外持续监护;适时与作业者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信息交流;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报。监护者在履行监测和保护职责时,不能受到其他职责的干扰。4.4、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命令作业者立即撤离密闭空间,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密闭空间外实施应急救援工作。(1)发现禁止作业的条件;(2)发现作业者出现异常行为;(3)密闭空间外出现威胁作业者安全和健康的险情;(4)监护者不能安全有效地履行职责时,也应通知作业者撤离。4.5、对未经许可靠近或者试图进入密闭空间者予以警告并劝离,如果未经许可者进入密闭空间,应及时通知作业者和作业负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