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的深度应用,开启了公安警务工作的新纪元。传统方式的治安防控体系已逐渐被以“大数据”为核心的信息化新技术所取代,信息化转型已成为公安机关掌控当下和赢得未来的必由之路。一、“大数据”是基本含义及其带来的新机遇近年来,“大数据(BigData)”一词被专家和媒体频繁提及,所谓大数据,是指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收集、整理、归类、分析及预测,找到数据的内在联系及规律,从而获取新的信息和分析结论。大数据与传统的数据并不是割裂开的,而是数据积累发展到一定程度,形成的海量数据,并且无法通过现有的技术和手段实现快速处理,这些海量数据,我们称之为大数据。大数据是数据、技术与应用三者的有机统一,其基于可持续海量数据的集合,集成应用各种现代高新技术,以达到获得有价值信息的目的。大数据的发展应用为公安机关运用科技手段构建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警务机制转型升级带来新的机遇,其深度应用给公安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一)实现大数据的整合共享,有助于推动社会管理部门的协同合作,促进社会治理体制从碎片化到集成化转变。(二)依靠现实数据决策,推动社会治理方式的根本性变革。(三)为及时全面掌握社会信息提供了技术支撑,实现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四)为最终决策提供参考,是实现社会治理方式由简单粗放到科学决策转变的重要抓手。二、“大数据”服务信息化工作时所出现的问题当前,公安机关在大数据时代还有很多亟待研究解决的难点。(一)思想观念难同步。目前,一些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在数据采集上还是局限在某些限定的数据上,力求精益求精,并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固定,而忽视了对其它数据的采集,或者根本没有预见到哪些数据可以采集进而为我所用。在数据应用上,常常借助传统的经验,开展个案化的因果分析,不能考虑出现的新情况,导致效率不高。(二)数据整合度不理想。近几年,随着公安信息中心建设工作的深化,可利用的信息量大大提升,但地区与地区、部门与部门间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信息壁垒。目前,在我市公安信息中心整合的数以亿计的信息中,社会信息仅占10%左右,难以适应“大数据”时代对数据完整性、混杂性的要求;因个别数据的缺失或采集获取不及时,使得分析研判工作滞后于实际事态发展;警种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一些可以整合的数据搞数据孤岛。(三)信息处理能力有欠缺。在信息处理中,多沿用传统的数据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对于多种格式的数据整合力度不够,对数学模型等技术创新不够,难以满足实战的需要。很多数据的处理还只是简单的累加、比对和百分比计算,未能完全满足公安工作的需求,在操作性方面也存在一定的不足。目前,很多地区对视频监控还主要依靠人工分析,工作效率较低,视频监控分析软件没有共享。(四)专业人员较匮乏。“大数据”时代需要大量专业的系统研发、数据挖掘、应用数学、统计计量、社会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但公安机关在这方面专才匮乏,很难见到能够使用数学模型进行数据分析的人才。同时,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民警队伍信息化应用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但对于“大数据”的功能和基本应用,大多数还处于懵懂阶段。三、“大数据”应用带动信息化转型的途径(一)通过提升维稳主动权。我国目前正处在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存在各类矛盾,境外反华势力的不断活动;社会转型中的放贷逃逸、征地拆迁、涉军群体等不安定因素;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收入差距等经济问题;执法不公、贪污腐败、道德缺失等现象极易引发群众聚集、群体性事件。从大数据的角度来看,各类不稳定因素必定会在网络信息空间中留下数据痕迹,如果掌握这些大数据的规律,就可科学预判维稳态势,做到早发现、早部署,牢牢掌握维稳主动权。(二)通过提升打击犯罪能力。利用大数据原理可绘制社会治安警情曲线,用于预测社会治安发展态势。分局对一段时期接警量和警情分析后,可预知今后一段时期的接警总量和有效警情、接警量峰值的变化,从而合理部署警力。把各执法警种、部门的接报警登记表、求助登记,尤其是“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多发性犯罪、新型犯罪的发案走势统计出来,可以提前画好“作战图”,加大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构建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三)通过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大数据时代通过对社会治安总体状况,道路通行状况,重点场所、重点行业潜在不安全隐患等各类因素,科学预测道路交通管理应对措施、治安管理潜在问题;通过对群众办事办证等总量的数据分析,结合峰谷时段,合理调剂文员和警辅人数,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优质高效服务。(四)通过提升民意掌控能力。科学运用大数据开展服务需求预测,通过分析民意调查、网络调查、设点咨询等数据,掌握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需求,摸清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的思路开展工作,实现民意的“难控”向“可控”转变,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和谐,群众满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