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万科新地城销售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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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1页共15页西万科[2008]Gt编号:万科新地城销售代理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陕西易居不动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签约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2页共15页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陕西易居不动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新地城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销售代理、销售总体策划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第一条代理事项乙方对甲方位于西安市南二环西段66号的新地城项目之西区3#、4#住宅(可填写内容:“住宅”、“车位”)联合甲方进行营销推广策划并独家销售代理。第二条代理方式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为项目指定销售代理,甲方不再委托其它代理公司进行该项目代理范围内的销售代理。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得将项目物业部分或全部转委托给第三方进行销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决合同。第三条代理期限代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09年10月31日止。代理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约,则另行签订新的合同。第四条乙方代理工作内容乙方负责提供项目策划及销售组织管理建议及执行,与甲方共同进行项目市场推广及执行并负责销售执行。1、乙方负责提供该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报告,包括房地产市场动态分析与趋势分析。2、乙方负责在设计、制作项目销售推广材料和工具时提供专业策划意见,监督有关设计、制作工作,并负责有效使用和实施。第3页共15页3、乙方负责提供该项目的目标客户定位、价格策略等整体营销推广方案。4、乙方负责参加春秋季房展会的销售准备工作,负责销售人员参展工作。5、根据甲方要求,负责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市场推广建议及协助与跟踪执行。6、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对销售有关专题提出专业建议及协助与跟踪执行。7、负责提供销售组织与部署的建议并负责执行。8、负责对销售现场(以及销售现场外的展点)进行接待服务和管理,提供专业的现场接待工作。9、负责销售的执行,并负责现场推出单位的销控,但应同步向甲方汇报最新销控情况。10、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在约定时间内与客户签署《认购书》。11、协助甲方对客户定金和诚意金收取、开具票据、日收款报表的录制及发送、现场票据管理,保证按财务要求准确开具收据。12、负责指导客户填写完整的征信调查表,并将客户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征信调查表后面。13、负责售后的客户跟进及客户关怀工作。14、负责现场客户和销售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在约定时间内提供销售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等。15、代表甲方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的管理、客户资料收集、客户意见反馈,建立来电、来访、成交客户档案(原件由甲方保存)。16、组织每周及月度销售例会,提交销售分析总结及营销推广评估报告。17、负责提供整体和阶段性的市场调查及分析,负责提供专题性市场和竞品分析及建议。如市场出现重大变化,则应及时提供市场最新情报。18、负责与项目相关的团体单位客户的接洽、推广、销售服务工作。19、如集团要求明源网的日收款情况录入作为财务考核内容,则乙方须配合甲方实时录入收款信息。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1、保证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和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销售之法律规定批文和手续,并以法律或法规认可之程序进行销售认购。2、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资料及政府批文,并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第4页共15页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3、负责该项目宣传推销过程中有关成本费用,合理控制各项费用。其中包括(按实选择):()广告和宣传资料的设计、编辑、制作、派发宣传资料及发布费用;()展销会场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等费用;()公关媒体政府及行业性促销活动的费用。4、负责在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期间,售楼处内发生的保安保洁劳务费、水电费、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费用,以及销售所需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机等均由甲方承担。5、为乙方提供积极支持,与乙方通力合作,以使乙方能顺利开展工作及将双方确认的建议贯彻于执行中。6、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7、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在出现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的关于对接程序及处理时间的答复:《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停车位等条款的变更;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客户退房、退订、更名、换房、优惠申请的受理;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变更;万客会政策的变更。8、负责收取成交客户所交付之房款,并开具甲方的房款收据和发票。9、有权及时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策略、建议、报告分析等工作文件、策略、管理企划,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查询乙方工作情况。10、有权变更项目市场策划、销售策略、售价等涉及项目所有的决策。如甲方对所提供的资料或双方确定的有关项目所有策略和执行办法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知会或通知乙方,乙方应即时变更。如因甲方未能及时通知或知会乙方所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失误,其相关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纠纷责任概由甲方负责。11、甲方有权对乙方市场策划和销售代理专项服务小组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专业质素和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并对于乙方人员出现的违规承诺问题有处罚权。第5页共15页如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遭到客户严重投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工作人员。12、甲方保留对所销售房屋进行优惠的权利,乙方不得随意承诺优惠。13、甲方同意在代理期限内的项目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公司的字样,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标识。14、由于延期交付、规划变更、面积变更或者房屋质量等问题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保证积极配合甲方项目市场策划、销售代理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销售代理服务,对甲方所委托事项要按时、准确、保证完成。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及时配合执行。2、乙方所有策划方案、相关建议文案、市场调查、信息资料分析报告等以书面文件及电子文件形式向甲方汇报及跟踪执行。3、乙方应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下达的销售任务,如阶段性未达到销售任务则双方应协商提出相应措施予以调整。4、乙方应根据本项目设计、装修标准等情况,以及项目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制作销售价格参考表,甲方根据市场状况及乙方专业意见制定售价表及付款方式,经双方书面确认后进行销售。甲方应根据市场变化或销售时机随时调整目标均价,制定价格方案,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知会乙方,经双方确认后对外公开即时新价格表生效,旧价格表作废。5、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客户予以的任何书面或口头额外承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购房人造成的全部损失。6、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之《项目现场销售管理制度》、《项目销售手册》、销售策略、促销、折扣办法等执行有关现场接待、销售认购等工作,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执行任何有关规定或决议。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7、乙方应按照双方同意之决定严格执行。如乙方对有关项目市场策划、销售第6页共15页各方面的策略和执行决定有异议,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甲方应及时回复,如甲方超过三个工作日不予回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如甲方坚持原决定不变,应以甲方之决定为标准执行。8、乙方需确保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现场接待和销售认购工作。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存有欺瞒、抬价、擅自收佣等不法销售行为。9、乙方为本项目成立专项小组,小组人员需长驻西安办公,负责全面配合甲方开展项目营销策划工作。专项小组包括项目总监1名、驻场销售经理1名、销售主管1-2名、企划专案1-2名。同时,本项目销售现场选派销售文员1-2名、销售人员至少10名。如在重要销售节点、重要节假日、展销会期间和项目的首次公开推售日及以后各阶段的首次推出当天可根据现场需要和甲方要求,由双方协商适时补充、增加销售人员。10、本合同签定后3日内,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满足本合同要求的《新地城项目代理公司人员清单》。该款所述人员将本合同签署后10日内到岗。11、乙方应对每一个专项销售人员进行全面售前培训,保证每一销售人员具有满足本项目销售要求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并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能力。如有关销售人员不合格或不称职,在销售过程中,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工作人员在对外接待有关客户时,应佩带工作证件。因乙方超越代理权限致使他方误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12、乙方自行负担其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导致的一切开支和责任。13、乙方不得采取有损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的不正当行为。14、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得再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应地段6公里范围内除甲方之外的其他相同业态的房地产住宅项目的销售代理业务。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如有已经代理的与项目相应地段6公里范围内的甲方之外的其他相同业态的住宅项目,应在签署前向甲方进行披露。15、乙方须保证现场不收取现金;严禁收取现金开立乙方白条,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应接佣金额的10%。16、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17、乙方承担销售现场电话费以及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供乙方工作人员使用的各类低值易耗品的费用等。第7页共15页第七条双方日常工作机制1、项目所有关于销售策略、销售组织、销售资料、销售收费、工作任务单、对外宣传口径等工作都需要甲方盖章或代表签字确认,乙方才能组织实施。乙方签字代表收到相关资料后应根据甲方签字代表要求予以签收。除书面授权另有委托外,甲方签字代表为,乙方签字代表为。2、甲方以工作任务单的形式,向乙方发出任务要求,工作任务单中阶段性的销售任务应双方协商及书面确定。4、甲乙双方代表每周进行项目营销例会,沟通包括销售现场、客户、销售成绩和市场情况等与销售相关的事项,乙方驻场销售经理必须参加。5、乙方应于每周一下午18:00前以书面文件或电子文件形式向甲方提供上周销售情况的分析简报及现场相关客户资料。其中成交客户及来访客户资料均须按甲方要求输入到甲方指定的客户管理系统中。6、甲乙双方代表每月进行一次项目销售总结和计划例会,总结当销售工作情况,对下个月的销售工作计划进行讨论和部署。7、每季度最末一周,甲方对乙方派驻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包括销售、策划、客户接待、客户满意度、项目考试等工作内容进行综合检评。遇不合格人员,甲方经与乙方商讨,将视情况向乙方提出进行提高或调动的要求。8、乙方提交给甲方的各类报表、销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等须按照双方确认的格式和要求撰写,否则视为未提交。9、甲乙双方现场所有与销售服务有关的销售口径(包括但不仅限于销售说辞、销售政策、销售策略、销售组织、优惠政策、交付标准、工程进度、配套进度等),由甲方向乙方交接,双方签字代表签字确认,签收后的交接原件由乙方保存,复印件由甲方保存,此作为销售口径及时更新的唯一依据。10、乙方每天工作结束后,须及时核对POS交易金额与开票金额是否相符,并制作收款日报,收款日报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签约中心收款岗,次日将收据记帐联由班车传至签约中心收款岗。11、双方约定在合同签署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营销策划报告》,作为合同附件一。第8页共15页第八条销售承诺1、项目各类型可销售单位正式销售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经济技术指标、经政府机关审核后的规划图纸等相关正式文件、图纸,以及与之相关的销售承诺内容。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正式文件、图纸基础上编制本项目《销售手册》(见附件七),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乙方在代理期内的销售讲解内容不得超越该《销售手册》约定范围。如《销售手册》约定内容发生变更,甲方须出具书面变更说明,并通知乙方调整相关内容。2、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如发生《销售手册》内未涉及内容,乙方不得私自解释或承诺。乙方可向甲方通报后相关内容,由甲方出具相关说明作为《销售手册》补充。3、《销售手册》作为项目唯一的销售文件属于商业机密范围,仅提供乙方相关销售人员使用,乙方有义务保证该《销售手册》的内容不外泄。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全部返还甲方,并保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未进行复制。第九条代理佣金乙方依照合同规定履行服务内容,甲方须就乙方提供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