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践意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前进道路上,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大原则。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由“以人民为中心”与“发展思想”两个关键词构成,前者即“人民至上观”,是党一以贯之的根本立场,后者聚焦于“发展思想”,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观。其基本意涵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是适应新的使命任务与发展环境,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至新的理论高度,即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主旨和主线。结合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是,要尊重人民意志,实现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利。这三方面密切联系,共同构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实践意蕴。一、尊重人民意志天下之势,常系民心。“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而坚持人民至上,也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经验总结。回顾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会发现,只要是党所提出的理论主张、采取的方针政策、开展的全部工作,能够重民情、顺民意、得民心,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就能够不断实现历史性变革、创造历史性成就。A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这在人民与江山(政权)关系上,阐明了“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的论断。党领导与执政的根基、血脉、力量都在人民,最大的底气也是人民。在新征程上,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也必须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集中人民智慧,一如既往尊重人民意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民意,即人民的共同意志,是特定时期内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心理倾向、价值选择、现实诉求的集中体现。党尊民意、顺民心的优良传统与政治品格,既源于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本质,也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的传承发扬。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要建立在广泛民意基础之上。特别是,党和政府制定和实施各种公共政策,必须科学认识、准确把握、切实尊重民意,“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我们的一切决策,并作为制定和执行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作为判断一切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要建立健全由民意发现、甄别、吸纳、传输、整合、回应、监督、责任等程序机制构成的制度闭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我国的人大制度、统一战线、协商民主、信访、群众路线等,都是这样的功能性制度载体。比如,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协商民主就是发现、吸纳、聚合民意,进而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的重要制度化通道,所以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A总书记发表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指出:“中国这么大,不同人会有不同诉求,对同一件事也会有不同看法,这很正常,要通过沟通协商凝聚共识。”而关乎群众利益的事情主要在基层,因此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这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已然进入网络时代。“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于是,民意的科学甄别、精准把握更为复杂困难,因为在网络“拟态环境”中,民意可能真实,也可能失真,被操控和改写、扭曲和误导,甚至被无中生有“制造”出来。因此党和政府定政策促改革施治理,不能简单被网络舆情牵着鼻子走、被网络民粹绑架,但也不能视之为“无物”,而要作为重要变量。更不要说,网络深度嵌入社会生活,已越来越成为观察、发现、汇聚民意的重要窗口和平台。A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做好网络群众工作也是这个道理。人民网“领导留言板”自2006年设立以来,已持续促成300多万项民情民意得到各地各部门回应落实。尤其是依托网络快速发展的大数据、云计算等,为有效开展网络民意调研工作创造了便捷的技术条件。这与一直以来党倡导调查研究的传统结合起来,有助于更好识民心、晓民意、懂民情。二、实现人民利益如果说民意民心通常是“隐性的”,那么基于此而形成的民利则是“显性的”,集中体现为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各领域各方面的利益问题。由此而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就转化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生产是社会生活的基础。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理由。换言之,在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条件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人民最集中的意志,也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而随着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向往美好生活成为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正因此,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治国有常,利民为本。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回应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诉求在数量与质量上的根本性变化,紧紧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在各领域全方位大力推行扶民、重民、富民、利民、爱民、惠民等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政策与措施,同时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严肃认真处理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不时发生的扰民、伤民、害民、坑民、骗民、损民的问题和事件,切实实现人民利益;尤其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持续“做大蛋糕”基础上“分好蛋糕”,“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可以说,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是新征程上推动改革发展的重点。要说明的是,人民既是一个集合概念,也是一个个体范畴。A总书记指出:“人民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人,有血有肉,有情感,有爱恨,有梦想,也有内心的冲突和挣扎。”虽然个人始终处于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之中,不可能是孤立的原子,但社会发展还是要通过人的解放来实现,最终要体现到每个人的发展上来。如果说人民利益是个体利益的抽象整合,那么彻底脱离个人的现实利益就会成为空洞的所指。因此,在改革发展和治理中,要反对借“人民”之名无原则牺牲个人利益的做法,因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也是A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共享发展,“一个也不能少”“一个人也不能掉队”等的深刻道理。三、保障人民权利无论是民意的吸纳、聚合、回应,还是民利的维护、发展、实现,都要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集体注意力焦点的改变而削弱,那才是真正坚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而且尊重民意、实现民利,是一个结果,更是一个过程,关键在于机会、权利、规则的公平。A总书记强调:“不论处在什么发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我们要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努力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如果人民的各方面权利得不到法律和制度保障,那样的发展就偏离了共产党初心和发展本质,甚至出现“见物不见人”,落入发展主义泥淖,自然也无法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利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只能是一句空话。进入新时代,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其核心要义就是将“人民”纳入国家治理理念、制度与实践之中,充分发挥人民在改革发展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在党的领导下形成政党、政府、社会、公众等广泛参与、协同合作、法治保障的民主治理格局。在这个意义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即一种民主治理观,二者如同一个硬币的两个面,其价值底色是保障人民各方面权利,也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民主目标是一致的。A总书记基于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特征,意味着推进民主治理的过程,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民生日益改善,人民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得到充分保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等方面权利不断丰富发展的过程;这更意味着把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结合起来,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开来,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在治国理政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能够体现人民意愿、听到人民声音、保障人民民主权利。A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民主治理是“高大上”的,它关注国家发展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设计、立法决策等大事要事,也是“接地气”的,它关注社会治理难事、百姓日常琐事。比如,上海虹桥街道基层立法点,一头连着社区百姓,一头连着立法机关,让普通群众的意见建议从基层一线、四面八方汇集起来,直达各级决策部门,成为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渠道;在老百姓家门口,通过居民们广泛参与,充分协商讨论、沟通对话,形成共识,分歧得以化解、难题得到破解,体现了人民民主参与的活力和效力。民主治理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实践中要坚持目标导向,以民主促进国家与社会发展、在国家社会发展基础上推进民主治理,保障人民权利、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初心;也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利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