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管理制度通用4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网友分享的“行车安全管理制度通用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学习下载。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为了确保行车使用安全,维修,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1、行车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培训懂得操作方法的人员使用(有行车证)。2、行车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载重规定。行车检修时,必须将吊钩降放在地面。3、每台行车由车间负责人指定责任人,在没有得到责任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行车。4、起吊工作有统一的信号,起吊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人员的信号(命令、左右手)来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看不见或听不清信号时不准操作。5、起吊物品必须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重心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使吊钩斜着拖吊重物,在吊钩已挂上而被吊物还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或做旋转动作。6、行车的荷重在满负荷时,应尽量避免离地太高,起吊重物提升的速度要均匀平稳,不宜忽快忽慢,忽上忽下,以免重物在空中摇晃发生危险。放下时速度不易太快,防止吊物到地时碰坏,7、起吊的重物,必须先用绳子或链子很牢固平稳的绑着,绳子或链子不应有打结或拗劲的情况,所吊的物件若有棱有角或特别光滑的.部分,在棱角或滑面与绳子相接触处应加以包垫,防止绳子受伤或打滑。8、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在起吊工作区域内行走或停留。正在吊物时,任何人不准在吊杆和吊物下行走或停留。9、行车的技术检查,每年至少一次。首先应检查其有无保险装置,联锁装置和防护装置,以及这些装置是否完好,再检查附件(绳索、链条、吊钩、齿轮和转动装置)的状况与磨损程度和固定物(螺帽开口销等)得状况,以及接地状况。10、禁止工作人员将吊钩推动左右晃动。11、起吊危险物品时(如压缩器瓶、强酸强碱、易燃性油类等)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管理部批准方可进行12、起吊必须使用专用钢丝绳,严禁用麻绳,铁丝等做起吊绳索。13、操作人员在使用行车前,应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装置和零件不正常时,必须在使用前排除。14、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行车是否完好后方可使用。因停电重物悬挂半空时,操作人员应使地面人员紧急避让。15、操作人员进行行车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16、坚持做到“十个不准吊”:(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2)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3)斜拉物体不吊;(4)重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7)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8)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垫衬不吊;(9)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10)重物超长未采取牵引措施不吊。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篇】一、行车工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行车起重作业,严禁无证上岗。二、行车指挥司索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经培训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指挥行车。三、行车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车安全操作规程、行车指挥制度及吊钩、吊具、钢丝绳报废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四、行车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穿高跟鞋上行车,严禁跨越行车护栏,上下行车必须走专用的安全楼梯。五、行车工必须保持充沛的精力上班。驾驶过程中,思想必须高度集中,不得打手机,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开车。六、行车工进班时必须全面检查行车一次,行车机电维修人员每天必须全面检查行车一次,设备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每周必须联合检查行车一次。所有检查必须详细记录。七、仔细检查行车的控制系统、制动器、上升限位、联锁门及其他安全装置等,特别是对三大安全部件(吊钩、钢丝绳、绳头夹制器)作细致检查,有缺陷和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八、机电维修人员每天检查行车时,仔细检查行车的电气控制系统、运行机构、制动器、钢丝绳、吊钩吊具和安全装置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九、设备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每周联合检查行车时,要仔细检查行车的金属结构、机械部分、电气部分以及吊钩吊具、钢丝绳等,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十、行车指挥司索人员指挥使用行车时,先仔细检查行车吊钩、吊具、钢丝绳,确认其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方可指挥行车起重作业。十一、行车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拉闸停电挂牌。未拉闸停电挂牌时,严禁检修行车。行车检查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也必须严格执行拉闸停电挂牌。十二、指挥行车必须由一人指挥,指挥者必须佩戴专门的行车指挥标志,必须用口哨和手势同时指挥,严禁多人指挥。行车工必须拒绝多人指挥,只能听从一人指挥。当遇危险情况,无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行车司机都应立即停车。十三、指挥行车时,指挥者应站在行车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或障碍物。十四、行车操作前必须先响铃,后送电,并确认大车轨道和小车平台上无人或障碍物后,方可开车。十五、行车工在开动起重机时,禁止三个动作(上下、左右、前后)同时进行,以免吊物摇摆伤人。十六、严禁吊物从人头上或重要设备上经过,严禁人员从吊物下面经过。十七、严格执行行车“十不吊”。十八、违反以上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如下处罚:1、凡违章指挥行车者,每人次罚款200元,安委会成员、车间主任、作业长级人员违章指挥,加倍处罚。因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根据事故的大小,加倍处罚,若触犯刑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除紧急停止以外,指挥行车必须戴好棒线厂行车指挥员标志,否则处罚100元/人次。(2)多人指挥一台行车吊物件的,每人处罚50元。因指挥混乱而造成事故时,加倍处罚。2、无证驾驶行车的,罚1000元/次。3、饮酒上班驾驶行车的,勒令回家休息,当日作事假处理,并罚款500元。4、上下行车不戴安全帽或穿高鞋的,罚100元/次。5、行车开车过程中打手机的,罚200元/次。6、行车工进班未检查行车,或发现行车隐患未及时汇报处理的,罚100元,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加倍处罚。7、行车检修,不按设备检修挂牌规定断开电源,未挂警示牌,未写好检修内容,就直接作业的或非挂牌者擅自摘取警示牌的,每人次处罚500元。检修完毕,不及时摘取警示牌的,罚款200元。行车检修时,行车工未在检修记录本上登记签字的,罚100元/次。8、其他一般违章行为,罚100元/次。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篇】一、出车前1、检查驾驶证、行车证件及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对行车路线、时间做到心中有数。2、检查机油、燃油、水是否达到要求,风皮带,灯光、喇叭、水、后视镜、铰接车连接机构是否存在异常现象,钢板弹簧是否牢固,车内安全设施是否牢固。3、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半轴螺丝,传动轴螺丝是否松动,转向机构是否可靠。4、发动车前变速杆应加入空档位置,每打一次马达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五秒钟,间隔时间不少于十秒。5、发动着车以后用发动机怠速空转使水温升高到60℃以上,并且气压上升到4.5公斤/平方厘米仔细检查各仪表工作,正常后方可起步。6、冬天冷车发动时,先用摇把空摇发动机15圈以上,发动后禁止猛踏油门。7、起步后应试制动器是否有效,车门开关是否灵活。开始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待水温升至70℃以上时才能转入正常时速。二、运行中1、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交通规则,认真执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不违章、不开斗气车、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让非驾驶员开车。2、中速行驶、安全礼让、严禁开快车。根据不同车速和道路情况与前车保持一定安全间距。3、超车看车头、倒车看车尾、让车时让车并减速。通过人行横道注意行人动向,通过铁路交叉路口和拐弯时,要提前减速,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4、注意观察车、马、行人的动态。遇到骑车不稳的人时,在50米鸣号、30米减速、15米以外刹车,确保安全。严防侥幸通过。5、会车要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夜间会车150米以外关闭大灯光、改用小灯光,不准使用防雾灯或故意开大灯眩耀对方。6、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行,注意转弯角度做到准确、及时、平稳、认真观察、切实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7、操作准确,行车平稳,二档起步,顺序换档,脚轻手快,加油均匀,起步不闯,刹车不猛,不勉强行车。8、班线车按规定时间做到三准(出站、中途、到站)中途不抢不压,逢站必停,有客让上,不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甩站、越站。9、根据气候、风向、负荷及道路情况,及时调节百叶窗、始终保持规定的水温,随时注意气压表及机油压力表,发现故障及时排除。10、在保证安全、优质服务的前提下,注意节约燃料,选择路面正确滑行,滑行时必须准备刹车。在下山急转弯、陡坡、桥梁,连续拐弯地段以及风、雪、雨、雾气候条件下,严禁空档滑行。11、与乘务员紧密配合,注意车门信号,避免车门、车内伤客事故的发生。12、行驶中一旦发生事故,首先抢救伤者记下证明人。保持现场(抢救伤者、移动现场要做好标记)并及时汇报领导及当地交通管理部门。13、车到站时停稳以后开门,到终点站时停车熄火挂上低速档、拉紧手刹车才能离开。14、冰雪道路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严禁超车、滑行、与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行驶中方向的角度要小,转弯时不得猛打方向,以防侧滑。15、雾天行车,要按规定速度行驶,集中精力、不断鸣号,开防雾灯和小灯。16、雨天行车,要按规定速度行驶、注意行人、自行车和对面来车的动态,不准急刹车、不要猛踏油门,刹车轮轱溅水后要轻踏刹车,低速运行。17、车辆突然起火,应立即停车,疏散乘客并及时采取灭火和断电措施。18、行驶中要经常倾听发动机及底盘各部位声响,掌握车辆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报修不可带病行驶。严禁直流供油。19、车辆倒车和调头时,应选好地形,并由乘务员下车指挥方可进行,车辆通过渡口和隧道时驾驶员应先结合车辆技术性能判断能否通过,必要时停车查明后再通过。三、收车后1、回场后,做好例保检查工作,如需维修及时报修。2、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拉紧手刹车、挂上低速档、关闭电源开关、关好门窗、冬天放出水箱及发动机的水。四、安全例会日和线路检查规定1、车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由队长组织实施,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由安全员组织实施。2、车队每周不少于一次上线路检查安全行车情况。公司每月不少于二次上线路检查安全服务情况,安全员组织实施,公司分管领导参加。3、每次检查或教育都要有记录(教育的内容、参加人数、查出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五、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车证。2、不准转借、涂改或仿造驾驶证。3、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合的车辆。5、未按规定审验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6、酒后不准驾驶车辆。7、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8、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9、在患有防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10、车门、车厢没关好时不准行车。11、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12、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防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篇】一、出车前必须检查是否携带好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二、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的紧固情况,检查车辆制动、电路、油路、灯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完好,操作灵活,做到安全、可靠。三、行驶途中驾驶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注意集中思想,安全行驶,如发生车辆异常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或采取措施后才能恢复行驶。四、严禁让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车辆。五、严禁驾驶员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六、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从事道路运输。七、严禁车辆超载、乱停乱放、闯红灯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八、严禁车辆在出车前未经驾驶员或车辆维修人员的安全检查私自出车,防止车辆带病上路。九、严禁在行驶途中将车辆交给与工作无关人员驾驶。十、在特殊天气、特殊路段,应严格控制车速、确保安全。十一、收车后,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清洁检查车辆,保证车辆第二天能正常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