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民族宗教工作总结范文汇报(精选4篇)【参考指引】这篇优秀的讲稿文档“民族宗教工作总结范文汇报(精选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以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第一篇】一、抓规范管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针对我区宗教工作的实际,我们将规范管理做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开展宗教事务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22处宗教活动场所“关闭一批、取缔一批、补登一批”,通过了省、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二是指导观音阁、东胜寺两处宗教活动场所按《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规范管理,办理登记手续。二、抓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开展了为期2天的《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全区三级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66人参加了培训。三是组织区、镇(处)宗教工作干部参加市宗教局的学习班。通过培训、学习,大大提高了干部素质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三、抓法制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做好新《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翻印并督促在各镇(处)、村(居)张贴《宗教事务条例》。2/16四、加大对宗教活动的指导监管力度,查摆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调查统计68处宗教活动场所房产、土地使用状况;走访了昌东、麻丘10个村,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核查了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了XX多信教群众参加的护国寺大雄宝殿上梁庆典、500多信教群众参加的麻丘集镇__堂开堂仪式,确保了广大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协调解决滁槎基督__建事宜;做好“第四季度”期间维护宗教界稳定的工作。一年来,宗教工作开始向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宗教界兴办自养企业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二是民间信仰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隐患。XX年工作打算: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围绕“稳定”这个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依法加强对区内宗教事务的管理。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二、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助宗教团体加强宗教界内部的自我管理,防止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定期走访宗教界人士,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争创“好市民、好信徒”的活动;教育信教群众搞好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防止3/16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各种宗教信徒之间发生纠纷;指导他们为发展本地经济、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贡献。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第二篇】一、**基本情况我镇共有宗教活动场所35处,办理房产证书的有35所,参加法人登记的34所。其中伊斯兰教2所,佛教33所,规范管理制度35所,3所佛教有寺无人。目前拥有教职人员48人。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机构。镇党委政府、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召开1次民族宗教工作专题会议,对民族宗教工作作了再安排、再部署。及时调整充实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镇人民政府镇长刀安云同志为组长、镇人民政府宣传委员周辛生同志为副组长,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由周辛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党镇齐动手,各尽其责,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原则,将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和宗教工作内容的责任制落实到各村、各宗教活动场所。与各村委会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为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三、广泛宣传教育,民族团结氛围浓厚。4/1620xx年3月,**加大对国家民委、省民委、市、县关于民族宗教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2次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讲座等形式,有效的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3月中旬,利用永平街天,联合医院、派出所等部门在十字街头开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百余人次,发放《宗教事务条例》等宣传单千余份。增强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四、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我镇辖区内的35所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本年无任何违章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事情发生。五、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族宗教问题关系社会稳定,我镇把民族宗教问题与全镇的矛盾隐患排查工作融为一体,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基督教中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镇的蔓延和渗透。及时妥善处理涉及5/16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危害,保障群众公共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在有信教群众的村,及时掌握村内的第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任何突发的事件,必须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积极处理的同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1至8月以来,**无涉及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无越级上访事件。六、狠抓宗教事务,完善长效机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三个不允许”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力求达到“三个不能”、突出“三个重点”,做到了“三个更一是不能削弱,二是不能放松,三是不能放任;突出“三个重点”即:一是认真贯彻宗教政策,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三是密切信教群众关系。“三个更加”即:一是机制更加完善,二是队伍要求更加整齐,三是保障更加有力。七、确实做好“三化”整治工作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坚持我国宗教化方向的实施意见》【220xx】4号、《普洱市关于坚持我国宗教化方向的实施意见》、《中共普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治理“沙化”“阿化”“清真”概念泛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我镇积极配合县统战、民宗部门,深入村寨、清真寺、街道开展动员宣传工作。共计开展3次。排查出12家清真食品经营所。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6/16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工作完成费竜芒冒井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终验工作,共计完成30套太阳能灯安装工程,完成100平方米活动场所硬化,基础条件得到全面完善,生活条件将进一步改善,农民素质和观念得到转变提高,贫困地区“建成一村,带动一片”的示范辐射效应。项目的实施,受益群众85户356人。九、工作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回顾办年以来的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任务,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缺少研究民族宗教专业人员,加之工作力量有限,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停留在少部分群众中,宣传力度和深度不够,有些群众对新时期国家关于民族宗教的方针政策还不太了解,部分群众还带有封建迷信思想。二是民族宗教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不够,缺乏对于本镇民族宗教的深入调查研究,加上文化的差异性及多样性,关于信教群众的情况掌握不够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从实际出发,为维护社会稳定而努力,为经济发展铺平道路。工作开展情况;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与全镇30个村签订了民宗工作责任书,定期不定期对宗教场所进行检查,了解和掌握民宗人士和宗教信徒的思想动态;7/162.上半年召开了1次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对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做了再研究,再部署。定期发放民宗人士生活补贴;完成费竜芒冒井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终验工作,共计完成30套太阳能灯安装工程,完成100平方米活动场所硬化,基础条件得到全面完善,生活条件将进一步改善,农民素质和观念得到转变提高,贫困地区“建成一村,带动一片”的示范辐射效应。项目的实施,受益群众85户356人。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第三篇】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博斯坦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向各位领导莅临我乡督察领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博斯坦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回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博斯坦乡是一个少数民族为主的牧业乡、现有五个行政、总人口4207人、由哈、维、汉、回、东乡等六个民族组成;少数民族3685人,占全乡总人口的%;其中哈族2465人、维吾尔族861人、占%;汉族522人、占总人口的%;全乡有劳动力2074人。全乡耕地面积万亩、可利用草场120万亩。20-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为1542万元、人构纯收入2649元、比20-年增长322元。村博斯坦清真寺(维族寺)、和然托别清真寺(哈族寺)、三个泉子村清真寺(回族寺)等三个清真寺、8/16全乡阿訇3名、寺管会成员12人。二、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分级负责我乡把落实统战宗教责任书作为贯穿整个工作的主线来抓。一是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年初根据向领导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乡统战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亲自抓、人大主席具体抓、配备了专职统战干事及办公室主任、根据维护宗教界安全稳定工作24小时值班表、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统一组织领导全乡宗教界稳定工作、各村专门成立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村党支部书记为各村第一责任人、完善了工作各寺院成立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形成了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乡、村、寺院齐抓管的管理网络。同时明确了第一、二、三责任人做到职责清楚、宗教活动场所的一些重大事项都由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而保证了宗教事务在乡党委、政府的监督下正常进行、村书记按照安全稳定责任书要求、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实、包严流动人口复查及防恐怖袭击工作。现在各村已按要求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每一个岗位和个人、发挥和运用各村组织体系优势狠抓工作落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项目上、落实到具体责任、做到了工作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三、加强制度建设1、结合我乡实际多次进行了现统战部制定的《宗教人士学培训制度》、《宗教人士请稍假制度》、《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9/16制度》、《博斯坦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博斯坦乡塔里甫(满拉)管理制度》等20多项制度的培训、学习、以制度规范约束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对宗教事务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有力地维护了我乡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2、加强统战民族宗教办公室自身建设。按照木垒县统战部、宗教局的工作要求、更进一步完善办公室设施、建立了统战民族宗教档案盒、规范了档案工作、分类明确、内容完善、标准规范合理、形成了规范的档案管理机制。四、严密部、扎实推进、重点开展好“6个专项行动”1、切实加强对宗教场所及宗教活动的管理。乡党委高度重视对全乡宗教场所及宗教活动的管理。我乡把统战宗教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来抓、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一是宗教活动场所民管组自己管好自己、利用星期五(朱麻日)教民多的机会、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二是村党支部管好宗教活动场所、随时到宗教活动场所了解情况、掌握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的思想态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寺院及宗教人士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使宗教活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教育引导宗教人士信教群众自觉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反动思想的渗透;三是统战民族宗教领导小组直接管宗教活动场所、定期不定期的宗教场所开展学习情况、严把宗教场所修建、扩建、重建的审查关、及时研究决定通奸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化解矛盾、做到小事10/16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按照区州县的.统一要求、今春乡党委对宗教场所及宗教人士以及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专项治理。一是彻底排查、整改、消除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