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女工-政策解读-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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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女工的相关法律规定#01三期女工的休假政策及案例#02三期女工的相关费用及案例#03三期女工其他待遇及案例#04Part1Part2Part3Part4三期女工的相关法律规定#01目录哺乳期包含:哺乳假授乳时间产期包含:产假难产假多胞胎假晚育假流产假孕期包含:产前检查产前假保胎假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4、《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5、《大庆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高某于2005年8月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8月公司通知高某,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高某向公司提交2008年6月,经人民医院确诊已怀孕的诊断书,要求续签,医药公司以效益不好和高某未提前告知为由拒绝。问:公司是否有权利拒绝与高某续签合同?本案例中,高某的怀孕实际发生在双方合同到期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与高某续签合同至高某哺乳期满。《劳动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案例一案例解析三期女工的基本权利刘某于2009年与某公司签订1年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的职务为总经理助理,月薪8000元,半年后,公司认为刘某的销售拓展及综合表现评估一般,将刘某的岗位调整为销售内勤,工资调整为3000元,刘某提交了其怀孕的医院诊断。双方因此产生纠纷。问:公司是否有权利调整刘某岗位与薪金?对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做出调岗决定,应明确:1、须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原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单方对三期女工进行调岗,必须举证调岗的合理性与必要性;3、调整后岗位不得不适于三期员工从事,否则无效。此外,对三期女工单方面降薪极易成为违法行为。案例解析用人单位能否对三期女工调岗降薪?案例二王某2009年8月入职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2月,王某怀孕,之后多次迟到早退,不假不到无故旷工累积多次,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作出辞退王某的决定。王某认为“三期女工”受特殊保护,于是申请劳动仲裁。问:公司是否有权利辞退王某?“三期女工”并非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王某虽然怀孕,但是无视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构成严重违纪,因此单位可以辞退王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三期女工享受特殊的劳动解雇保护,但是保护并不是无限的特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以下情况不属于第42条的特殊保护:1、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解析用人单位能否对严重违纪的三期女工解除合同?案例三王某进入A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感觉压力太大,便想换一家公司,但离合同终止还有半年时间,不久,公司约谈王某,因公司经营变化,想与王某提前解除合同并给予一定的补偿,王某同意了,谈妥条件后签订了解约合同。一周后王某发现自己怀孕了,推算是在解除合同前的事,于是王某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问:公司是否有权利拒绝王某?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用人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双方协商解除三种。根据《劳动合同法》42条,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在三期的劳动者单方解除是合法的,双方协商解除也是合法的。本案例中,1、王某与公司属于双方协商一致的接触,其次双方无欺诈与胁迫;2、双方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符合有关法律,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故本案中,公司有权拒绝王某。但如果并非双方协商解除,而是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续签的问题,则怀孕日期的先后会对结果造成影响,如果怀孕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则公司要恢复劳动关系。案例解析已协商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因三期恢复?案例四#02劳动者享有的基本待遇依据情况而定。#04任何三期女工的案例,都应以协调为主,避免单方面的决定。#01劳动者享有基本的休产假权利,用人单位不可拒绝。#03三期女工非特殊情况,公司不得解除雇佣关系和降薪。要点综述三期女工的休假政策及案例#02目录孕期产期产前检查时间、产前假、保胎假哺乳期产假、晚育假、难产假、多胞胎假、流产假哺乳假、授乳假三期员工的假期构成必须享受的假可以请的假孕期:1、产前检查时间:关于产检假国家并未规定有关产检时间与次数,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处理。2、产前假:依照黑龙江条例规定,对怀孕七个月以上职工,每天给予一小时工间休息并计算为劳动时间。产期:3、产假:总计98天法律规定的产假,其中产前15天。难产职工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4、晚育产假:凡是23周岁零9个月以上的产妇,享受晚育产假180天。5、流产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满4个月的,产假42天。哺乳期:6、授乳假:婴儿一周岁前,职工享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小时。以上假期为国家规定的合法假期,用人单位无权剥夺。以上假期如工作许可,经单位同意,可以休假孕期:1、保胎假: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哺乳期:2、哺乳假: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如果上班有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给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不准超过十八个月。未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不得强制其休长假;未经单位批准,本人不得擅自休哺乳假。孕期产期哺乳期怀孕4个月7个月产前15天生产产后半年婴儿周岁产检假,不定时产假98天晚育产假180天产前假每天1小时工间休息流产假15天流产假42天保胎假,依据医嘱授乳假每天1小时哺乳假,根据单位协商定,一般为1年内关于三期职工假期的要点1、区分不可剥夺和需申请的2、所有假期都要有医检说明作为休假依据和起止时间3、部分假期不同地区有不同规定,要以当地规定为准三期女工的相关费用及案例#03目录#0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在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休假期间,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发基础天数是产、休假天数,遇法定节假日不再另算。计发标准是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02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生育的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在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指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精)管结扎手术或者复通术、皮下埋植术,实施的人工(药物)流产或者引产术,以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三期职工都会产生那些相关费用?#03产前检查费将计划内生育女职工产前筛查、胎心监测、腹围测量、微量元素测定等与生育有关的门诊检查化验费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李某生产期间,公司正常支付其工资,待到产后李某进行报销生育津贴时,公司扣除了李某产期所发的工资数额,将余下的生育津贴返还给李某,李某认为公司属于克扣,申请了劳动仲裁。问:案例中,李某的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都领取么?答:不能。其实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概念不同而已。产假期间,参保人并未工作,以产假工资描述并不准确,用“生育津贴”更规范,实际上,产假期间公司所发的工资就是生育津贴,有的是由公司垫付,待到报销后再扣除已发部分;也有的公司不再支付工资。但是按照规定,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就高领取,如果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案例解析工资与生育津贴案例五#01生育津贴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三期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和产生的费用,谁来承担?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01生育津贴2011年1月,某杂志编辑李某已怀孕7个月,但从2009年8月进入这家杂志社起,单位从未给她缴过生育保险。张某在大庆市某钢材厂上班,于2015年4月起,公司为她缴纳生育保险,此时张某已经怀孕4个月,预计2015年10月为预产期,也就是截止到生产手术时,仅缴纳了6个月的生育保险。问:案例中,李某和张某的生育保险费用将如何支出?1、本案例中,由于单位未给李某缴纳生育保险,故李某产生的生育费用、生育津贴均由用人单位承担。2、第二个案例中,张某截止生育时,缴纳生育险为6个月,按照《大庆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第21条:参保人员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仅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按照产假、休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的50%;连续缴费9个月以上(含9个月)的,按照产假、休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故张某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但是生育津贴仅能领取50%。不足的额度需要由用人单位补齐。案例解析单位与基金竞合情况案例六#01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发放98天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晚育的发放180天生育津贴;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发放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发放42天生育津贴。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或小儿围生期死亡的发放98天津贴;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计划生育时,按照男职工所在单位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给予2个月的生育补助费。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参保人员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仅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按照产假、休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的50%;连续缴费9个月以上(含9个月)的,按照产假、休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01生育津贴住院分娩期间的核销项目及限额标准三级医院:正常产2500元,侧切术3000元,阴道助产术3800元,剖宫产5100元;#02生育医疗费用二级医院:正常产2000元,侧切术2700元,阴道助产术3200元,剖宫产4300元;一级医院:正常产1700元,侧切术2400元,阴道助产术2800元,剖宫产3400元;#03产前检查费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200元。在生育过程中出现大出血、子宫撕裂、羊水栓塞等并发症的医疗费用,超过限额以上部分按照90%的比例核销。生育并发症的费用产前检查的费用将计划内生育女职工产前筛查、胎心监测、腹围测量、微量元素测定等与生育有关的门诊检查化验费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支付限额暂定为1000元。以后可视基金结余情况,对限额适时调整。三级医院:怀孕不满4个月实施人工(药物)流产的800元,怀孕满4个月实施引产的2000元。放置宫内节育器的30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00元,皮下埋植的300元,取出皮下埋植的200元,实施输卵(精)管结扎的3000元,实施输卵(精)管复通的3000元;(二)二级医院:怀孕不满4个月实施人工(药物)流产的700元,怀孕满4个月实施引产的1700元。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7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80元,皮下埋植的270元,取出皮下埋植的180元,实施输卵(精)管结扎的2500元,实施输卵(精)管复通的2500元;(三)一级医院:怀孕不满4个月实施人工(药物)流产的600元,怀孕满4个月实施引产的1500元。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4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60元,皮下埋植的240元,取出皮下埋植的160元,实施输卵(精)管结扎的2000元,实施输卵(精)管复通的2000元。计划生育的费用PPT模板: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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