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023年赠与合同的效力通用4篇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赠与合同的效力【第一篇】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口头形式优点是简便易行,广泛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缺点是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尤其是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特点,法律又允许一般赠与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撤销赠与,那么对赠与人就更难有约束力了,因此,口头形式多用于小金额赠与。书面形式是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而且还有实体法上的效力,因此,贵重物品或数额较大的赠与,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公证形式是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形式的赠与合同效力优于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只要赠与合同一经公证,就对赠与人产生法律上的强制赠与性,即合同公证后,如果赠与人反悔,不愿交付财产的,根据合同法188条规定,受赠人2/6可依法要求赠与人交付。登记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转移赠与财产而订立的赠与合同。某些特殊的赠与财产,比如不动产赠与、一些注册动产的赠与,其转移按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赠与合同的效力【第二篇】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有效证件号码: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有效证件号码: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负责人:职务: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赠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赠与协议如下:本合同所指不动产位置于:******.其他自然情况,如面积、户型、建筑时间等等:*****.1、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于乙方前,甲方有权使用该不动产3/6或将其出租给第三人且有权获取因出租该不动产而产生的收益;2、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乙方在合同生效且接受赠与的同时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扶养甲方夫妻);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2)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1、按合同约定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于乙方;2、附义务赠与中,赠与财产有瑕疵的,应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3、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所指不动产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取得合同项下不动产的所有权。1、若赠与合同附义务,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所附义务。2、甲方依合同约定撤销赠与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不动产。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共同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约时间:赠与合同的效力【第三篇】赠与者xxx(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xxx(以下简称乙方),4/6双方就赠与图书事宜签订本契约,其条件如下:第一条甲方将后记的图书赠与乙方。第二条甲方于xxxx年x月x日前将后记图书交付与乙方。第三条乙方将受赠的图书陈设于乙方协会的阅览室,并委任管理员。提供会员阅览,保管费用由乙方负担。第四条乙方若未能履约,或善尽保管的义务时,甲方可撤销契约。第五条乙方职欲解散协会,则对所受赠图书的处理须遵照甲方的指示。图书标示:1全套卷册出版社发行2全套卷册书店发行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立契约人赠与人(甲方):xxx住址:受赠人(乙方):住址:xxxx年x月x日赠与合同的效力【第四篇】赠与合同是需要公证的,没有公证的赠与合同需要当事人有实际的所有权转移行为才能使合同生效。但是社会捐助,公益捐助虽然可以口头赠与,但是它们可5/6是有特殊“金刚罩”的“特种赠与”哦。只要当事人进行口头承诺就生效哦,这是为了保护公益事业的原因。可以撤销的合同:1.赠与财产在转移所有权之前是可以撤销的。2.严重侵害了赠送人和近亲属的利益。3.抚养义务没有履行的。4.赠与附加的义务没履行撤销权的期限是知道撤销理由后的一年内。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合同不适合前面那几项。因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继承人和代理人撤销的期限是6个月内。赠与人负责的情况:1.赠与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财产损失的。2.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缺陷的。3.赠与人保证没问题的。赠与人经济显著恶化的,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和正常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的赠与义务。“送给未成年人的行为,有效吗?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与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赠与有效,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赠与需要受赠人接受才能成立吗?赠与合同需要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后才能成立。且受赠人6/6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接受赠与,消极沉默不产生接受赠与的法律效果。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赠与合同自受赠人接受赠与之日起生效。附加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履行义务时生效。目的赠与,是指为实现一定目的、达到一定结果而为的赠与。目的赠与的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结果的实现,而只能于结果不实现时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如为结婚而赠与对方财物就属于目的赠与。而附义务赠与,当受赠人不履行义务时,赠与人可以请求受赠人履行义务,以求得结果的实现。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附期限赠与,是指当事人为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在附期限的赠与中,期限的到来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期限尚未到来时,赠与合同虽已成立,但效力却处于停止状态。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除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外,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不能因为受赠人未履行所附义务而对合同的效力进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