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拆除合同甲方:乙方:依照《中华民共和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合同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广告牌拆除工程这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1、工程名称:广告牌拆除工程2、工程范围:乙方对本拆除工程实行乙方自备拆除用工具设备、包施工安全、包拆除质量、严格按照拆除施工期完工;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费用。3、工程验收合格的标准:(1)拆除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等全部拆除并全部清理外运,场地平整且无建筑垃圾无设施设备无杂物等;(2)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4、乙方完成拆除任务所涉及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拆除施工前拆除现场应设置安全生产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及设备;拆除双方约定范围内的所有与广告牌有关的设施设备;较大物料的二次破碎;拆除施工完成后场地平整;拆除施工时对邻近设施、建筑物、树林等的防护;降噪环保所采取的正当手段的必要措施;拆除垃圾的清理外运等。5、拆除施工的工期要求:自双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约定完成拆除范围内的所有拆除任务。6、拆除废旧钢铁,补充工人工资。7、乙方必须派有经验的专职安全员进场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拆除施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确保拆除施工在安全的状态下进。8、甲方义务:(1)协助乙方做好现场维护时所涉及到的邻里关系等的协调;(2)按照拆除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并办理有关手续。9、乙方义务:(1)拆除作业时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2)拆除施工前,乙方必须针对本拆除工程编制切实有效的《拆除施工组织设计》及详细的《拆除施工安全生产措施》以保证拆除施工的安全作业;(3)保质按期完成所有的拆除施工任务;(4)拆除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拆除进度等的全面监督检查;按甲方要求调整或更抽象派遣进驻的所有工作人员;(5)乙方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以上承诺的所有内容并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事故责任。10、违约责任:(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拆除施工进度,由于乙方原因迟延工期时,乙方按每日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许可甲方无条件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乙方延迟完成拆除任务时间超过叁个工作日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全部作为乙方违约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无需向乙方返还。11、拆除任务完成经甲方检查验收后,双方形成书面的确认单并办理完其他约定的手续后,拆除施工同自动解除。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3、本合同自双方答案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