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燃气行业自律监督队伍的方案(讨论稿)为有效地实施《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本行业制定的《一规二则》行业自律行规,使燃气行业安全、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市燃气办的要求和燃气协会第三届第26次理事会决议,现拟组建行业自律监督队伍,开展行业自律监督工作,并应燃气主管部门、交通、质监等执法部门的要求,协助对燃气行业的执法工作。方案如下:一、缔属关系缔属社团组织“中山市燃气协会”。二、性质1、燃气行业自律监督队伍是一支社团组织组建的行业内部纪律监督队伍。2、是中山市燃气协会秘书处直接领导下的一个工作部门。三、职责与任务1、开展燃气法规和行业自律《一规二则》的宣传教育工作。2、对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石油气供应站及收瓶送气员工落实执行行业自律《一规二则》情况进行监督。3、依照《一规二则》的规定,公平、公开、公证地对违反行业自律《一规二则》的单位和员工执行內部纪律,实行督查,并报理事会执行内部纪律处分。4、主动向燃气主管部门、交通、质监等执法部门提供信息,并应要求协助燃气执法。四、组成人员1、由秘书处一名副秘书长兼任队长。2、由各瓶装燃气企业派出一人组成监督队伍,所派出人员的相关费用由原单位负责五、交通工具由各瓶装公司出资以协会名义购买一台车辆,(的士头、江铃牌)约11万,费用分摊;约1万/公司。(一次性支付)六、费用1、车辆使用费用,各种证照申领、路桥费、季审、年审、油费、保险等;约2500元/月2、监督人员外勤(含主管部门执法人员)餐费(每周二次)8次*10人*40元/人*2餐=6400元3、其他500元合计;9400元。费用分摊每瓶装公司;800元/月在市场监督、维护、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按实际支出在每次理事会向各位理事列支各种费用开支情况,并汇报督查情况,若与行政、交通、质监等执法局联合执法时相对费用会多些。中山市燃气协会秘书处二O一O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