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2023-2024学年课后服务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和《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印发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3-2024学年课后服务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落实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丰富课后服务形式和内容,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更好的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二、基本原则(一)自愿参与原则。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从家长和学生的共同意愿,在家长和学生均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在不涉及管理及安全隐患等情况下,不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做到应留尽留,切实帮助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庭。(二)公开透明原则。学校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收费、安全保障等与课后服务相关的信息,并在学校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窗口上公布。(三)公益惠民原则。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阵地作用,优化利用各种设施设备,为开展课后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四)循序渐进原则。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配置情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稳妥、分步推进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三、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急需服务群体。四、服务时段和服务地点课后服务实行“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结束时间与正常下班时间衔接)(一)服务时段午间课后服务:11:05至13:40;具体安排:午餐时间:11:05至11:20;第一课时:11:20至12:00;第二课时:12:10至12:50;第三课时:13:00至13:40。(二)服务地点原则上安排在本班级教室。(三)编班安排根据家长申请及班级审核确定的参加学生数量,30人及以上以原班级编成一个班;班级不足30人,同年级调整人数最少的班级混合编班;年级不足30人,按照相邻年级跨年级调整混合编班。五、服务项目和内容(一)基本服务:作业辅导和体育活动。(二)拓展服务:学校根据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活动的实际需求,开展丰富的拓展服务:科普类为科普天地、科技制作等;文艺类为翰墨书法、七彩童画等;阅读类为阅读欣赏等;劳动类为劳动技能;社团活动。(三)在校午餐服务: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学校、国有企业或社会力量建立便捷、质优、安全的集中配送午餐机制。餐费由学生家长承担。六、工作程序(一)服务公示。学校按“一校一案”要求制订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收费、安全保障等,在每学期开学前,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积极引导、促进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二)自愿报名。有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初审、学校核准、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确定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名单。(三)组织实施。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合理编排班级,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严格落实点名制度,学生请假需要办理请假手续,并由班主任及时对接家长接送。健全教师关爱保障机制,参加课后服务教师实行弹性工作制。(四)服务终止。学生退出课后服务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同意后,可终止课后服务。(五)落实管理。学校按照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按规定落实配备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管理或教辅人员,细化工作分工安排,做到服务方案详细具体、措施有效有力、保障切实到位,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六)工作安排。具体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安排及职责,由学校统一安排并认真做好以下服务工作:1.上午第三节课结束后,该节课科任老师负责清点需要留校课后服务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课后服务看护教师。如有学生请假,科任老师要及时通知到看护教师。2.看护教师每天看护时要核对好名单后,和当天最后一节课科任老师做好交接工作,组织师生做好签到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3.看护结束后,由各班看护教师负责各班学生整队返回原班级,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导护值班教师。4.值班领导要做好各班看护时间的巡视工作,看护结束时值班领导配合看护教师做好各班学生有序返回。其他教辅人员要按照职责做好本职工作。5.《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点名册》由班主任负责打印,每周一上午前挂在教室内的文件夹上,午餐时间由第一课时的教师负责陪餐,课后服务老师每课时负责点名,每月末班主任收集后上交给xx老师汇总。七、收费标准1.根据《关于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精神,服务项目分为校历学习日(午间课后服务、傍晚课后服务、晚间课后服务)和非学习日(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课后服务。经初步测算,学校2023-2024学年度上学期课后服务暂按以下标准收取:校历学习日(午间课后服务)约为99元/生/月;缴费方式:课后服务费由家长通过市统一政务服务APP“xx”缴纳。课后服务收费采取按学期据实收取,按学期结算,退费金额期末直接退还学生。收费按规定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设置明细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保障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合理支出。主动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对家庭经济困难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经家长申请,学校审核认定后可适当减免课后服务费;对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律免收课后服务费。2.在校午餐餐费用标准为每天每餐15元;缴费方式:在校午餐餐费每月结算一次,于当月初的五个工作日内由用餐学生家长通过用餐配送公司提供的公司收款码交费。八、安全管理加强对师生卫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对入校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者在教育资质和身体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预案。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等制度,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