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代理合同【实用5篇】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房地产代理合同【实用5篇】房地产代理合同优秀10如果你在找房地产代理合同的资料,那么请好好看看网友分享的“房地产代理合同【实用5篇】”,这里可以得到你想要的答案。文小秘精心分享的“房地产代理合同【实用5篇】”,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写作上的难题。房地产代理合同(精选1)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营业执照号码:物业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营业执照号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委托乙方为其旗下物业独家全程销售代理商,双方协议内容如下:项目名称:项目地理位置:项目占地面积:亩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关于项目代理保证金1.1为表达双方合作之诚意,乙方于签署本合同书之日,向甲方支付本项目销售代理保证金:人民壹拾伍万元(¥150000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中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剩余款项共计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在双方代理合同结束时,由甲方返还予乙方。2、销售代理部分2.1本合同有效期限:20__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共个月。委托期结束,双方可以协商续约或者终止合作;甲方应于代理期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续约条件或终止合作决定。2.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成立由策划及销售精英组成的项目小组,为发展商提供贯穿整个项目的策划及销售整体服务;同时派出销售队伍,提供销售全过程的优质及高效服务,从开发客户、接待客户、追踪客户至安排相关认购手续,及售后追踪服务等(销售工作详见合同附件)。2.3在委托期内,对于所有可供销售(住宅/商铺/车位)面积,成功出售本项目之每一个单位后,甲方须按成交单位之合同金额总价的3%支付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由于甲方自行联系成交的团购业务,经双方确认之后,按成交单位之合同金额总价的1%由甲方支付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2.4在委托期内若买家已交付定金并签署购房认购书后悔约或已交付临时定金后拟订,该定金将由甲方没收,并即时由甲乙双方均分。2.5在委托期内,若买家已交付定金并签署购房认购书或已交付临时定金,即使本合同书之有效日期已过,该交易仍然属于“成功出售”,甲方须按实际销售收入金额和2.3、2.4条款支付销售代理佣金予乙方。2.6在委托期内若买家于签署正式买卖合同并交付首期款或促证金后悔约,该交易仍然属于「成功出售」,甲方仍须按实际销售收入金额和2.3、2.4条款支付销售代理佣金予乙方。2.7租赁代理佣金的计算方法:在委托代理期内,在本项目未出售部分成功完成的每一宗住宅、商铺或车位租赁交易,甲方均须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一个月月租金金额的代理佣金。同时,乙方保留向承租客户收取首月租金额作佣金的权利。2.8代理佣金的支付方法:2.8.1在上述条款中所规定的由甲方支付的销售佣金、租赁佣金及均分的违约补偿金,均采取月结方式结算;乙方每月25号与甲方财务结算人员进行核对,甲方于次月3号前支付乙方上月应付佣金;2.8.2如甲方未能在合约所定限期内付款,则甲方除支付应付代理佣金金额外,每逾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应付佣金的3‰作为滞纳金。3、甲方责任3.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尽快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许可证、开发公司资质审查、工商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售房文件3.2甲方承诺本项目的产权及相关文件及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产权所致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等)及合同产生之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在销售房屋过程中如发生房屋产权及所属纠纷时,甲方负全部责任;3.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3.4在收到乙方提供之意见或建议时,须尽快作出答复,不得拖延;3.5甲方在对项目所作任何形式之宣传时(包括所有的宣传册、DM单、平面广告以及户外广告等),须在相应位置显示乙方为本项目之全程营销代理商,并接受及维护乙方本身形象之规范,按照其原有商标设计之使用方式;3.6负责确认所有有关本项目之推广方案及支付推广费用,包括售楼部设计施工、样板间的设计施工、日常运营费用(不包括乙方销售人员的工资、交通、以及其他福利待遇)、项目广告设计、广告投放、建筑模型制作、示范单位设计及施工、展销会、新闻发布会等。3.7甲方每月必须盖章确认由乙方提交的已(租/售)单位清单及佣金之明细;3.8甲方应开设专用收款帐户,并派遣专人在现场收取售楼房款、定金和相关代收费用。4、乙方责任4.1乙方须从项目前期的市场分析、项目定位、建筑设计顾问、销售建议、销售方案、销售管理等,向甲方提供完善和高效的专业服务;4.2乙方承担销售现场销售管理人员及置业顾问的全部费用(包括员工工资、销售提成、交通、生活费、工伤、福利等);4.3成立由策划及销售精英组成的项目小组,为发展商提供贯穿整项目的策划及销售整体服务(包括从开发客户、接待客户、追踪客户至安排相关认购手续,及售后追踪服务等);4.4提出关于规划、设计的专业意见;4.5利用乙方现有客户资料库存进行本项目的宣传;4.6派出从业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全面统筹相关工作;4.7主持并出席相关例会;4.8负责统筹、协助及安排宣传工作;4.9协助发展商监督广告设计及制作进度;4.10提供售楼场地布置的专业意见;4.11每日、周提交销售报告及定期递交市场状况报告;4.12乙方负责协助甲方与购房业主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4.13在正式销售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详细销售计划书,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执行销售。4.1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能向客户作出虚假承诺或宣传,如有发生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5、合同的解除5.1根据合同双方约定代理期限自动解除合同;5.2乙方员工的行为、言语严重损害发展商信誉及利益(明确定义另行商议)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代理合同,只须在正式解除合同前清付本合同规定应该支付的佣金,而无须支付任何赔偿;5.3甲方出现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解除代理合同,则甲方须于乙方提出解约后七日内,付清合同规定的所有应付佣金及其他费用:5.3.1工期延误超过三个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5.3.2协助推广的措施未能兑现,如售楼部及样板间工期无故延误、已应诺的广告投入无故延误或取消等;5.3.3对乙方提交的推广或销售方案无故拖延,决策不及时;5.3.4员工的行为、言语严重损害代理商信誉及利益(明确定义另行商议)。5.4如约定双方其中一方未能履行职责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中止此合约。届时乙方仍可收取包括在此期间内已出售/出租单位之代理佣金,按本合同第2.8条之约定执行。6、其他6.1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书后立刻筹备策划销售工作,而甲方亦同意于签署本协议书后立即履行第3条中甲方责任的条款,以使乙方能尽快开展销售;6.2乙方派出的参与本项目相关工作所有人员,其管理权在乙方,其管理工作属乙方的内部事务,甲方不得干预。若甲方发现乙方人员出现有损甲方或本项目形象、利益等行为,可直接向乙方委派的负责人提出,乙方必须作出合理解释及补救措施。6.3甲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及代理期届满后十八个月内,不可聘用曾参与本项目工作的所有乙方的在职或离职人员。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必须按本项目未售出部分总销售额的0.8%对乙方作出赔偿。6.4甲乙双方均同意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及盖章后生效,若在执行协议中发现未尽善事宜,可经由双方协商,并经双方同意后予以补充或修改;6.5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守约方可依照本协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向违约方索取损失赔偿;6.6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并受其管辖;6.7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受托方:重庆钢运代表: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房地产代理合同(精选2)委托人:__(以下简称甲方)负责人:__电话:__代理人:__(以下简称乙方)负责人:__电话:__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现将其开发的位于__(暂定名)项目(下称本项目)的全程策划与销售工作全权委托给乙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内容不因项目及公司名称改变而改变。一.代理物业代理物业位于__(暂定名,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108亩,建筑面积约60000㎡,最终以政府批准的文件为准。二.代理期限代理期限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正式公开发售日(开盘)后18个月止。合同期满,若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则本合同自动顺延至项目销售率达成可售物业面积的95%以上时止。三.代理范围代理范围为本项目之全部住宅及商用物业。如甲方需要保留持有部分物业,则必须在本项目公开发售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保留持有物业单位清单,否则乙方将全部视为可售单位。四、甲、乙双方职责及义务(一)甲方职责及义务:1、甲方对本项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并委托乙方全权负责产品定位、营销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2、甲方对因项目本身之权属和资格问题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预售证以及各销售阶段的合法手续和相关法律文件,并在工程进度、质量及协调政府主管部门等方面给予保障,以保证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提供项目现场销售及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必要设备、设施,但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归甲方。5、本委托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进行策划和销售。如发生甲方将本项目整体转让或项目可销售面积暂不销售的情况,甲方须结清乙方全部的策划费和代理费,负责处理由此带来的善后工作,并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6、甲方需委托一至两名工作人员与乙方共同组成营销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营销协调会议。积极配合乙方工作,负责购房合同管理,进行购房合同签章和收取定金与购房款,办理银行按揭及备案登记等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7、甲方负责审定销售、宣传推广过程中必要的合作单位(如广告设计公司、模型公司、活动礼仪公司、印刷厂、喷绘制作公司、装修装饰公司等)。8、甲方按确定的销售计划,确保项目工程进度。负责售楼现场的清理、工地围墙的建设、售楼处的建设和装修装饰、样板房和样板环境的建设和装修装饰。9、甲方提供买卖合同原件及其相应文件的复印件,承担合同打印、客户资料复印,特别是办理银行按揭等的相关费用。10、负责开发与销售的领导与协调工作,委派专人与乙方工作衔接,协调乙方与各有关部门、其他相关公司的工作关系,为乙方的策划和销售提供本项目的各种原始资料。11、按时结算乙方的已实现销售规定的应提取的策划、代理服务等费用。12、负责楼盘销售广告宣传、推广的相应费用(如户外广告制作、报纸、电视、电台等广告发布、礼品购买、沙盘制作、楼书制作、展会费用、临时聘用礼仪人员的费用等),投入宣传广告费用金额控制在销售总额的1.5%以内,如有超过,则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发布的广告设计作品或印刷品须经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才能发布或发放。13、负责审定由乙方拟定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销售计划、广告推广建议、销售价格及其它销售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有权修改销售计划、调整价格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但须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二)乙方职责及义务: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项目产品定位、市场定位、规划建议、营销策划与销售代理等工作。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概况,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可行的开发、宣传和销售方案。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使其委派的策划与销售人员到位进行工作安排并执行相关工作。3、乙方要确保整个策划和销售过程不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4、乙方策划及销售人员除非甲方要求,否则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的,需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乙方与甲方及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广告设计等单位组成项目营销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营销协商会。委派专业人员参加与项

1 / 6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