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劳务合同协议书精编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劳务合同协议书精编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劳务合同协议书最新劳务合同1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1、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保洁员岗位从事保洁工作;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二、合同期限(试用期限)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三、工作时间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____小时;每周休息____天;2、甲方由于经营需要,可与乙方协商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四、工资待遇1、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______元/月。2、甲方于每月日发给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自动顺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五、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1、甲方为乙方提供各相关岗位的劳动工具及工作场所;2、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在乙方试用期合格后,甲方按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2、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3、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参考资料,少熬夜!4、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给予乙方的福利待遇。七、劳动纪律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2、严格遵守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及规程,保证安全工作。4、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长达一个月或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工的,应当支付乙方当年一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_劳动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月的工资。(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3、乙方死亡;九、法律责任(一)、甲方的法律责任。参考资料,少熬夜!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如超过规定日期,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从第10个工作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乙方赔偿金。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二)、乙方的法律责任。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3、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十、其它事项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劳务合同协议书2(1)用工主体的要求不同。劳务(雇佣)合同中的用工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主体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非法用工单位(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关系也按照劳动关系处理。由于劳动合同的用工主体不能为自然人,所以当用工主体为自然人的时候,用工主体和提供劳务者建立雇佣关系。当用工主体为单位时,就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分辨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区分方法后面详述。(2)主体地位不同。劳务(雇佣)合同中雇佣方和受雇人两者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它们之间是一种“劳务”与“报酬”之间的交换,受雇人可以不遵守雇佣方的内部规定,受雇人还可以同时选择给两家以上的雇佣方提供劳务。参考资料,少熬夜!劳动合同中主体双方具有一定的隶属、管理关系。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与安排。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只允许劳动者在其一家单位上班。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奖励惩罚措施可以约束其内部员工,但未经受雇人同意却不得约束受雇人。受雇人只需要按照雇佣契约完成工作任务,无需接受雇佣人的其他无关指示。2、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务(雇佣)合同是一种私法上的关系,强调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只要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国家就不予干预,其权利义务的调整主要参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范。劳动合同也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体现,但《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工作时间、最低工资、休息制度、工伤保险等均有明文规定,体现国家强制力对劳动关系的干预,一定程度约束了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其权利义务的调整主要参照《劳动法》。3、争议处理程序不同劳务(雇佣)合同纠纷应当按照民事争议处理,而劳动合同纠纷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按照现行的劳动法律规范,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而雇佣关系中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需要经过仲裁程序。4、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的。劳务(雇佣)合同的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加以规定。(二)实务中的操作在《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前,司法机关一般通过审查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来区分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则被认定为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反之被认定是雇佣关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后,由于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关系也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不能再按照主体资格来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目前实务中的操作不尽相同。有些劳动仲裁部门依然采用审查主体资格的办法,遇到涉及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向其申诉的案件即不予受理,于是有些法院对于不符合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案件直接以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一些法院受理案件以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为案由,在审理中却援引《劳动法》。当事人在起诉时也有意识的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式,比如有些劳动者在非法用工单位发生工伤后,本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处理,但是实践中有些当事人为了取得精神损害抚慰金,却更愿意选择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起参考资料,少熬夜!诉。(三)总结1、劳务(雇佣)合同的形式劳务(雇佣)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帮工形式。①家庭帮工。如家务钟点工、保姆、家庭教师、家庭护士等。②农村帮工。如雇请他人代为耕作等。③工作事务帮工。如单位请人临时搬运货物、看门、扫地、“棒棒军”等。(2)承包人雇工形式。主要是在建筑工程中,承包人(自然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由该承包人招聘雇工从事该劳务作业,城市中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就大多属于这种情况。(3)合作型雇工形式。雇主一方面雇佣人提供劳务,一方面自己也从事该工作,比如个体出租车老板雇佣另外一名司机和自己一起合作分时间段开出租车等。(4)返聘形式。离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受聘从事一些工作,比如为企业看门的老大爷,为单位扫地的老大妈等。(5)劳务派遣形式。劳务派遣协议涉及到三方关系,即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即用工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劳务合同协议书3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增强,在对外提供劳务服务时,提供者多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然而,在签订合同时多数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在薪酬、用工时限、用工条件等方面,对于税收往往忽略了。其实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时,适当考虑一下税收因素,可以节省税款支出,得到实惠。报酬与费用分开目前,多数劳务合同在约定劳务报酬时,多采用“甲方支付全部劳务报酬,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这样的字眼。对此提供劳务者多将其当作是一种约定俗成,殊不知这种约定却会使提供劳务者多负担税款。例如,王先生应一家企业的邀请给部分管理人员培训,双方约定劳务报酬1万元,由王先生自己支付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在此种情况下王先生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0×(1-20%)×20%=1600(元)。在此期间王先生共计支付交通等费用1400元,王先生实际获得收入7000元(10000-1600-1400)。假如王先生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约定,劳务报酬8600元,由用工单位提供交通、住宿、就餐等。在此种情况下王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600×(1-20%)×20%=1376(元)。王先生实际获得收入7224元(8600-1376),比前一种方式多获得224元。对于用工单位来讲,提供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参考资料,少熬夜!有时就是举手之劳,不会增加太多费用,说不定还会比一次支付1万元劳务报酬节省。劳务报酬与薪金合理转换在提供劳务时有时因用工单位的用工时间长,劳务提供者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会提供劳务。对于此种劳务方式,劳务提供者可与用工单位协商,将劳务合同更改为招聘合同,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降低从而减少税款支出。例如,李先生在一家企业长期从事技术顾问。李先生与企业约定的报酬为每年3万元,按月领取。假如李先生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将报酬性质定性为劳务报酬,那么李先生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0÷12-800)×20%=340(元)。假如李先生与企业签订招聘合同,将报酬性质定性为薪金所得,那么李先生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0÷12-20__)×5%=25(元)。通过比较发现,李先生在签订合同时选择招聘合同与劳务合同二者每月相差个人所得税315元。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因薪金与劳务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设置不同,在计税数额较小时选择薪金个人所得税负较轻,在计税数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