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演讲稿范文【范例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演讲稿范文【范例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演讲稿【第一篇】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来自五(6)中队的,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做知法守法的小学生》。当你看见羊在草原上奔跑、吃草,白云在天上随意飘荡时,你心中一定会想:“如果我也能这样自由,该多好啊!”你错了。羊吃完草会被放牧人关进羊圈;白云也受风的控制,风往南吹,白云绝不会往北。同学们,虽然我们是未成年人,但同样要受法律的约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就明文规定了未成年人不能去做的一些不良行为。坏习惯一旦养成,就很难改过来。所以,我们应该从小知法守法,杜绝不良行为。下面,我给同学们讲一个小故事:有一个小孩在学校偷了一块写字板,拿回家交给母亲。母亲不但没批评,反而夸奖他能干。第二次他偷了一件大衣回家,母亲更加夸奖他。一年一年过去,小孩长大成了小伙子,他胆子越来越大,开始偷更贵重的东西。终于,他被警察抓住,被判了死刑。行刑前,小偷说想和母亲说一句话。母亲走过去,儿子一下猛地用力咬住她的耳朵。母亲骂他不孝,儿子却说:“我初次偷写字板交给你时,你如果教育我,让我知法守法,就不会这样了。”从这个故事可见,知法守法对于小学生来说是多么重要。只有知法守法,我们才能健康成长;只有知法守法,社会才会和谐有序;只有知法守法,国家才更稳定繁荣。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做新时代自觉守法的小公民,努力成长为国家的栋梁之才。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有关遵纪守法的演讲稿【第二篇】当今社会,人口素质,社会风气在不断提高,人们在为了创建更和谐的社会而不断的努力着,从古到今,像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为了维持统治的秩序,保持内部的一致,增强战斗力,都是非常注重纪律并带头遵守的。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曹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参考资料,少熬夜!一次曹操带兵出征,路过一片麦田,曹操当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践踏麦田,违者斩。”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来。偏巧,曹操的马受惊了,奔到麦田里去,官兵见状,都站在田埂上,路旁边,默默的看着。曹操牵回了马,立即把行军主薄叫到马前,让其议罪。主薄言引《春秋》说“罪不加于尊”。这件事就算了。曹操说,我自己下的令,自己带头去破坏他,怎么让三军执行?但我是全军之主,也不好自杀,只有处于刑法了。说着他拔出自己的宝剑,割下胡须(古人是不割须不理发的,这是当时的一种刑法)。曹操自刑,全军震动。此后,曹操的威望就更高,曹军的纪律也更严明了。尽管这样,还是又美中不足的地方,不断的在有人以身试法,挑战法律江西有一个例子,一个13岁的在校未成年人听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于是计划在年满14周岁之前犯罪。经过准备策划,他于14周岁生日前一天杀害了一个年仅11岁的女孩。当然,这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子,但能说明一些问题。青少年的认识水平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低,他们能够很快理解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却未必会遵守。他们叛逆的心理有可能会促使他们知法犯法,以身试法。所以,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与责任,作为祖国新一代的建设者,我们更应当去遵守去普及。和谐,大同的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的,都追求的,但不能只靠嘴上功夫,要用实践去努力的创造。普及法律知识,是提高素质的基础,扫除法盲,让大家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保护自己的权利,遵从自己的义务。法律与道德也是并存的,一个人有道德有修养,有了良知,才会遵守法律,才能使自身的素质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和道德只会给自己和家人,甚至别人的家庭带来悲痛。当今社会多已被金钱和名利淹没,作为祖国觉醒的心一代建设者,我们绝不可以被名利与金钱打败,绝不可以为了这些埋没了道德与良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能做的也有很多,从我们的身边做起,校园里,图书馆,公车上,随处可见,举手之劳。《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更是身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应该遵守的。最后,我想说的是,在这里,我写的不仅仅是1篇文章,我希望并不是我一个人在为这些而努力,我想带动更多的人来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未来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大家一起努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我们向往的,追求的社会才会更早的到来。让我们一起努力吧!有关遵纪守法的演讲稿【第三篇】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遵纪守法,人人皆知。可是有多少人能真正把它放在心上参考资料,少熬夜!呢?三国时期,刘备曾告勉过儿子刘禅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是啊,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船就会沉没。因此,我们青少年要预防犯罪,就要从预防不良行为做起。我们去看看社会上一些不好的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律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还有的因怨恨而报复,把法律置之度外,杀人放火……这些行为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都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引导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只是一句空话!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法律无处不在,我们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认真学法,才能懂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治的社会,而法治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一句“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遵纪守法小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有关遵纪守法的演讲稿【第四篇】有句俏皮话是大学生是高中的天堂,为了步入我们理想的天堂,我们经历了黑色的高三。进入大学,就是走进一个新的环境,接触新的人,我们的所有过去对现在来说都是一张白纸,现在是重新塑造我们自己的形象,改掉以前的缺点,适应和学会应对的开始。我们的适应和应对既要符合我们自身的能力范围,又不能触放法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也有校规。可我们如何去把握这尺度呢?也许你们会说这太简单呢,只要不触碰就行了。可是,真的能做到一点点也不会去触碰到它吗?只是你们触碰的程度不同罢了。我用一句话来形容最简单的例子吧:“劝君多走几步路,莫把草坪当马路。”你们可以回想一下,是不是有很多的草已经被践踏不成样子。难道能说这属于守法的范围吗?也许你们会说踩的人又不是某一个人或者你们会说不就是踩下草嘛,有什么大不了,又不会被处分。难道我们只是单纯的求学,两耳不闻窗外事,不被处分就ok了吗?难道我们不愿在校园里做个修身求学的学子吗?所以在校园里我们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大学生,以刘邦著名参考资料,少熬夜!的一句;“以善小而不为,恶以恶小而为之。”做为我们永恒的规范。当然我也知道,进入大学后,我们的情感上一定会有很大的起伏,也许会扭曲我们的心理,做一些不仅是违反校规的事,甚至是触范国法的法律都是有可能的。我就举一则在网上看到的例子吧:前不久,某高校学生胡某贪图享乐,为了有更多的金钱来消费,把手伸向了学校微机室。胡某利用上晚自习的机会,先潜伏在意微机室内,大楼熄灯后,开始疯狂作案,拆卸电脑内存条,cpu等主要部件被当班巡逻的保卫人员当场抓获。已涉嫌触犯刑律。像这样触犯法律的人实在太多,我也就不一一举例了。那我们要如何去做个遵纪守法的大学生呢?我想不外乎两点:成熟和认识自我。我说的成熟可不单单是生理上的成熟,还有心理上的成熟。我知道我们的价值观念尚不稳定,时常处于被动,迷茫,抉择之中,其心理成熟又落后于生理成熟,因而我们的情绪不稳定,情绪变化起伏大,易受周围环境变化的影响,心境变化快,学业,生活,人际关系等等,变化会引起情绪的波动,容易偏激。如何减少这种的发生以及真正让心心理成熟,那么就要学会认识自我。古希腊戴尔飞神庙的入口处刻着一句名言:“认识你自己。”认识自己一直是西方认识活动中最神圣的事情。当代还流行一句话:“寻找自己,但请不要忽视自己的途径。”认识,简化后是“人”和“只”。这仿佛告诉我们,认识是一种个人的生命体验,是你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区认识自己和自己的生存环境。使自己能接受自己,有自知之明,即对自己能力,性格和优缺点都能做出恰当的,客观的评价;对自己不会提出苛刻的,非分的期望与要求;对自己的生活目标和理想也能定的切何实际。因而对自己总是满意,同时努力发展自身的潜能,即使对自己无法补救的缺陷,也能安然处之。心理上的成熟与自己的认识是遵纪守法的延伸。其实做个遵纪守法的大学生并不难,让我们一起做个遵纪守法的大学生吧。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