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信用与信用工具第一节信用概述第二节现代信用形式第三节信用工具第一节信用概述什么是信用?信用(credit):建立在信任基础上以还本付息为基本特征的借贷行为。孔子的学生子贡向孔子请教治国之道,孔子将其概括为“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当子贡再问在这三者中必须去掉一项并请问先去哪一项时,孔子毫不犹豫地答道:“去兵。”子贡又问,在“足食”与“民信之”两项中还必须去掉一项,应该先去哪一项时,孔子答道:“去食。”在孔子看来,“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致于败。”--司马光《资治通鉴》信用是一个古老的经济范畴:管仲《管子·问篇》可以说是详细的国情调查提纲,其所列的问题(调查项目)计69项,其中有三问涉及信用:问邑之贫人,债而食者几何家?贫士之受债于大夫者几何人?问人之贷粟米,有别券(债券)者几何家?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第89规定:贷谷利息高达本金的三分之一。第113条:债权人不得在不通知债务人的情况下取走其谷物抵债;第116条:保护因抵债而扣押的人质不得受虐待致死;第117条:债务奴期限不超过三年等。现代意义的信用:从经济学上来讲:信用是指一种借贷关系。信用是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借贷行为;信用反映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二、信用的产生与发展1、信用的两个基本特征一是以偿还为前提条件,到期必须偿还;二偿还时还带有一个增加额——利息。2、信用的产生信用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商品交换出现延期支付、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时,信用就产生了。3、信用的发展信用基本上表现为两种典型的形态,高利贷信用和借贷资本信用前资本主义信用——高利贷信用:高利贷是以谋取高额利息为特征的一种借贷活动,是历史上最早的、最古老的生息资本的形式。特点:高利贷的利率一般都高于社会平均收益率,无上限高利贷没有统一的市场利率“印子钱,一还三,利加利,年年翻;一年借,十年还;几辈子还不完”。--民谣案例1:农村高利贷缘何猖獗?“借贷主”郑东勇之死2003年6月28日,贵州省毕节地区小有名气的“借贷主”郑东勇自杀身亡。3年前,郑从一个农民变成了“以贷养贷”的“借贷主”——从上线借来钱放给下线,他赚利率差。没事总喜欢在街上闲逛的郑东勇曾经有过“财神爷”的美誉,只要周围有人急需用钱,郑慷慨解囊。当然,钱是需要付利息的,并且比银行的利息要高出许多。资料来源:搜狐财经频道据知情者透露,让他走上不归路的是,不久前他放出去的一笔巨款的借债者“突然失踪”。郑苦苦支撑数月后,资金链断裂。因为“借贷主”其实只是一个中间人——在凭借利率差价进行放贷的资金链中,下线欠他的钱,正是他欠别人的,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必然会有大量“坏帐”。贵州省毕节地区企业调查队曾公布对当地农村资金供需问题所做的随机抽样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125户中,56.8%的农户表示现在的资金状况紧张,而16.8%认为非常紧张,两项共占73.60%。报告还显示,农户认为在当地信用社贷款不方便的占调查户数的69.60%,而在贷过高利贷的64农户中,57.81%的农户是因为无法在当地信用社贷到款.谁为高利贷提供了生存空间?一是农民多;二是四大商业银行近年撤并县及县以下的机构网点动作加速。于是在南方,尤其是江浙一带,民间借贷资本乘机滋生并发展壮大。资金有缺口,农民就不得不自寻出路,农村高利贷因此成了“公开的秘密”。借贷资本信用:资本主义信用借贷资本:就是为了获取剩余价值而暂时贷给职能资本家使用的货币资本,它是生息资本的现代形式。三、信用的特征1、信用是价值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2、信用是一种以到期还本付息为条件的借贷行为。3、信用反映一种借贷关系4、信用是以互相信任为基础的。四、信用制度1、信用制度的概念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信用制度是指信用及信用关系的制度安排。是约束人们信用活动和信用关系的行为规则。是指国家为确保信用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正式的:有关信用的法律、信用管理制度。非正式的:信用观念和信用习惯。2、西方国家信用制度1)信用制度及信用管理体系.2)建设的核心。3)信用制度的功能。4)信用制度的模式。3、我国信用制度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根据政府与市场的功能分析,构建我国的信用制度模式。是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信用制度,以社会为主体。我国的征信管理职能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管理局。分别设有个人征信系统和企业征信系统。第二节现代信用形式信用形式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民间个人信用国际信用信用形式是指借贷活动的表现方式,它是信用活动的外在表现。银行信用是现代信用的主要形式,但商业信用依然是现代信用制度的基础,是最基本的信用形式。一、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之间在销售商品时,以赊销和预付形式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一种信用形式。商业信用的特点:商业信用的主体是经营者。商业信用的客体是商品资本。与特定的商品交易相联系。具有社会普遍性、自发性和分散性。商业信用的供求与经济周期相一致。局限性:规模上的局限性。商业信用的最高界限不超过全社会经营者现有的资本总额。方向上的局限性。只能由上游产品企业向下游产品企业提供信用。信用能力的局限性。容易形成社会债务链。案例2:超市倒闭潮考量商业信用福特玛、诺玛特、家谊岛内价、美国花购物中心、常平香港商贸城……接近年关,不断有商家败走麦城事件发生。资料来源:南方都市报2005-01-1311:39:09而在业界不断发出“下一个阵亡者是谁”的追问时,部分愤怒而悲观的供应商在积聚血本无归的怨气,再加之年前员工工资发不出而引发局部不安,超市倒闭涉及面之广似乎已经超出了“工商”矛盾的范畴。在失败面前,东莞首家CEPA商贸城董事长携货款潜逃,而另一个叫赵胜国的老板在匿迹数天后直面媒体“没有潜逃,我会还债”,他是福特玛的老板。赵胜国们的勇气或许让如同惊弓之鸟的供应商们心中稍添一点暖意。但此前诺玛特华南总部被供应商围攻、华榕超市的轰然坍塌等超市猝死事件,无不给脆弱的中国商业信用神经一记重击,供应商想笑也笑不起来。反过来,掩卷而思:无论是美国的凯马特,还是北京的红熊,在他们行至最艰难处,也都是供货商给了他们最后致命的一击。环视国内,紧张的“工商”关系处处都能嗅到火药味——不仅零售商占用供应商货款司空见惯,且不按期支付也习以为常,为商业领域内的支付埋下了巨大的风险。零售商对供应商利益的肆意侵占,甚至有些超市“空手套白狼”,这样下去,一旦某个环节周转不过来,整个供应链将会出现“多米诺骨牌”式的连锁反应,导致整个信用崩塌。而更大的隐忧是——伴随着零售业的全面开放,供应商开始更青睐实力更雄厚、执行合同相对规范的外资大品牌商家,这反过来对实力已逊一筹的本土零售商,带来更沉重的竞争压力。就此,有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在后WTO时代,商业竞争将不再是店对店、点对点的资源的竞争,而将是供应商资源争夺的竞争。而商业信用,将成为后WTO时代考量商家实力的一个重要参照。案例:供货商如何“不挨欺”?二、银行信用: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向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提供的信用。银行信用的特点:银行信用的主体与商业信用不同。银行信用的客体是单一形态的货币资本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具有密切的联系。以货币形态提供的间接信用,调动了社会各界闲置资金具有创造信用的功能三、国家信用:是指以国家为一方所进行的信用活动。国家信用的形式——国库券与公债券特点:安全性高,信用风险小。具有“财政”和“信用”的双重性。用途专一。国家信用的作用1、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建设资金。2、调节经济运行过程。3、提高经济效益、培植后续财源。四、消费信用是指企业或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用于购买消费品的信用。三种形式:1、赊销方式(信用卡——短期消费信用)。2、分期付款形式(中期消费信用)。企业对个人以分期付款方式提供。3、消费贷款形式(长期消费信用)。银行向消费者提供购买房屋或高档消费品贷款。我国的消费信用1、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2、分期付款1993年11月,上海银信服务公司成立,它是我国首家办理个人消费品分期付款业务的消费信用服务公司。近年来,分期付款主要用于购买汽车。3、消费信贷(1)个人住房贷款: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为:一年以内是5.31%,二到三年5.4%,四到五年5.76%,五年以上5.94%。住房公积金贷款(2008年12月23日)现行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为:五年以内3.33%,五年以上3.87%。(2)耐用消费品贷款:银行提供的支付借款人用于购买家用电器、汽车、家具用具等的贷款。期限一般为3-5年。我国消费信用发展的制约因素:经济收入低,且增幅缓慢。公众对未来预期不乐观。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起来。消费者消费观念陈旧。消费信用的发展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案例3:2003年全国大面积停贷,国家助学贷款走到十字路口由于学生违约率过高,当时全国已有100多所高校被银行列入暂停发放助学贷款的“黑名单”,北京高校更无一幸免,出台5年后,中国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似乎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高校助学贷款暂停为更多贫穷孩子的前途蒙上阴影“不让一个贫困生失学”,这是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出台时教育部提出的口号。这句口号点燃了不少贫困生的大学梦,到2003年为止,各经办银行共审批发放贷款72亿元人民币,惠及80多万贫困生。2003年,助学贷款开始进入首批还贷高峰,但数据显示,全国借贷学生平均违约率接近20%!各经办银行因此暂停了不少高校的贷款业务。据记者粗略统计,列入银行“黑名单”的高校起码有100多所,约占全国高校总数的10%。停贷:一个普遍现象2002年,第一批申请贷款的部分学生进入还贷期,贷款风险也首次凸显。因违约率高达50%,西安交通大学成了第一所被银行叫停的高校。2003年,高校被停发助学贷款成为全国性的普遍现象。这一年正是助学贷款实施后的第4年。同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推出双20标准,即对违约率达到20%且违约人数达到20的高校,经办银行可以停发贷款。据此,各经办银行停办了不少不达标高校的助贷业务:包括天津市的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兰州大学,广东省的部分高校,而北京市的所有高校无一幸免。丧失动力的银行从表面上看,违约率过高直接导致了助学贷款的暂停,舆论的矛头一度指向缺乏诚信的借贷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从一开始就带有浓厚的理想化色彩,它暗含的原则是学生至上、学校至上,对实际情况准备不足,制度设计存在很大问题。众所周知,贷款制度的核心在于如何降低违约率、防范银行风险,而这一点并未得到政策制定者的足够重视。2000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此办法在1999年试行办法的基础上放宽了贷款的基本条件,允许发放无担保贷款即信用贷款——在我国,目前实行无担保贷款的仅此一项。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取消担保意味着极大的风险,却又没有相关的弥补措施。学生贷款偿还制度的不合理也加大了银行的风险。按规定,学生所借贷款本息必须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并定期定额缴纳。“期限短,偿还方式单一”,全国助学贷款中心副主任张光明说,“对学生毕业后遇到的困难估计不足,有些学生一毕业就失业,立即还贷是不可能的。学生毕业后进入收入稳定期需要一定时间,可以根据借贷学生的实际收入,按比率来确定每月偿还金额。”重建贷款制度:2004年3月,天津大学、南开大学与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新华支行推出助学贷款风险共担新模式。学校与银行签定了助学贷款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