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键入本期债券名称全称]信用评级报告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ShanghaiBrillianceCreditRating&InvestorsServiceCo.,Ltd.信用等级:AAA级评级时间:2015年6月5日新世纪评级BrillianceRatings分析师周美玲Tel:(021)63501349-835E-mail:zml@shxsj.com何金中Tel:(021)63501349-609E-mail:hjz@shxsj.com常雅靓Tel:(021)63501349-943E-mail:cyj@shxsj.com郭燕Tel:(021)63501349-912E-mail:gy@shxsj.com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FTel:(021)6350134963504376Fax:(021)63500872E-mail:mail@shxsj.com年江西省政府第一批一般债券的信用评级作如下声明:本批债券信用评级的评级结论是本评级机构以及评级分析员在履行尽职调查基础上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64号)、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68号),以及本机构的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本评级机构及本次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分析员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除本次信用评级事项委托关系以外的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并在信用评级过程中恪守诚信原则,保证出具的评级报告客观、公正、准确、及时。本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和其后的跟踪评级均依据地方政府所提供的资料,地方政府对其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鉴于信用评级的及时性,本评级机构将对地方政府债券进行跟踪评级。在信用等级有效期限内,地方政府在财政、地方经济外部经营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向本评级机构提供相关资料,本评级机构将按照相关评级业务规范,进行后续跟踪评级,并保留变更及公告信用等级的权利。本次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结论不是引导投资者买卖或者持有地方政府发行的各类金融产品,以及债权人向地方政府授信、放贷或赊销的建议,也不是对与地方政府相关金融产品或债务定价作出的相应评论。本评级报告所涉及的有关内容及数字分析均属敏感性商业资料,其版权归本评级机构所有,未经授权不得修改、复制、转载、散发、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外传。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2015年6月5日新世纪评级BrillianceRatings编号:【新世纪债评(2015)010347】本批债券信用等级:AAA主要数据及指标项目2012年2013年2014年发行人经济财政数据:地区生产总值[百亿元]129.49143.39157.09工业增加值[百亿元]58.2864.3469.9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百亿元]40.2745.7651.29固定资产投资[百亿元]103.78124.35146.77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百亿元]9.7011.7513.23进出口总额[百亿美元]3.343.674.2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万元]2.883.183.47人均可支配收入[万元]1.992.192.4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百亿元]13.7216.2118.82其中: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百亿元]1.091.131.18税收比率[%]71.2972.7173.39基金收入[百亿元]8.6314.3913.39其中:省级基金收入[百亿元]0.981.321.41发行人政府性债务数据:2012年2013年6月末2014年政府性债务余额[亿元]3551.763932.49-其中:省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亿元]-808.15-总债务率[%]68.05--负有偿还责任债务逾期债务率[%]1.55--注:根据江西省统计年鉴、2012~2014年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江西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数据整理、计算。评级观点江西省经济后发优势明显,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调整,经济增速位于全国前列。江西省矿产资源丰富,以铜、钨和稀土为代表的有色产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同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较快,对江西省经济转型升级具有较大推动作用。江西省地理区位优越,环境和资源禀赋较好,水陆空交通便利,作为长三角和珠三角腹地,对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同时自然和历史人文资源丰富,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将成为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江西省区域经济战略成效开始显现,昌九一体化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推动下,江西省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不断融合,地区差异不断缩小。江西省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财力较强,稳定性较高,财政平衡能力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对中央转移支付的依赖度较高,政府性基金收入对土地市场存在一定依赖。江西省在较为完善的债务管控措施下,整体债务增速和总债务率水平位列全国中游水平;江西省较快的经济增速将保证财政资金良好的流动性,可为债务偿付提供较强保障。江西省政府运行效率较高,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透明度较高;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不断稳步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地区不良率和地区杠杆率较低,金融生态环境较好。本批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臵换存量一般债务和重大公益性项目,偿债资金纳入江西省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偿债保障程度高。概要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1新世纪评级BrillianceRatings2015年江西省政府第一批一般债券信用评级报告释义新世纪评级,或本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本批债券:2015年江西省政府第一批一般债券一、债券概况(一)主要条款2015年江西省政府第一批一般债券发行总额417亿元(其中280亿元为臵换债券,137亿元为新增债券),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在债券发行总额控制下,2015年江西省政府第一批一般债券分为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分别发行,债券期限分别为3年、5年、7年、10年,计划发行规模分别为41.7亿元、125.1亿元、125.1亿元、125.1亿元。3年期、5年期及7年期的债券利息按年支付,10年期的债券利息按半年支付,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场所”)上市流通,各期债券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图表1.拟发行的江西省政府一般债券概况债券名称:2015年江西省政府第一批一般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417亿元债券期限:分为3年期、5年期、7年期、10年期四个品种。其中,3年期计划发行规模为41.7亿元、5年期计划发行规模为125.1亿元,7年期发行规模为125.1亿元,10年期发行规模为125.1亿元。债券利率:固定利率付息方式:3年期、5年期及7年期的债券利息每年支付一次,10年期的债券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各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增级安排:无资料来源:2015年江西省政府第一批一般债券(一、二、三、四期)发行文件(二)募集资金用途和偿债安排2015年江西省政府第一批一般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臵换存量一般债2新世纪评级BrillianceRatings务和统筹安排支持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发展、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智慧城市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本批债券本息偿付资金纳入江西省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二、财政管理体制我国行政体制决定了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关系高度密切,行政上不具有独立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系决定了中央对地方财政具有较强的管控能力;新《预算法》的颁布和实施赋予了地方政府适度的举债权限,一系列债务管理文件的出台促进了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的透明化和规范化。(一)政府架构我国单一制的国家行政体制决定了地方政府在行政上不具有独立性,地方政府接受中央政府领导,与中央政府关系高度紧密。政府间的组织架构决定了政府间的财政关系,是影响各级政府资源配臵、财权与事权划分的行政基础。我国的行政体制为中央集权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务院(即中央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具有的职权包括: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等。相对于中央政府而言,地方各级政府设臵的层次包括四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地方政府;县、自治县、市的地方政府;乡、民族乡、镇的地方政府。在我国单一制政体下,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府授权下的派出机构和执行部门,实质上是代理中央政府在地方上履行其行政、经济管理职责。地方政府在行政上不具有独立性,地方政府接受中央政府领导,与中央政府关系高度紧密。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高度紧密的关系确定了地方政府信用质量的稳定性。(二)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我国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系决定了中央对地方财政具有较强的管控能力,为地方财政的收支平衡提供了基础的制度保障。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3新世纪评级BrillianceRatings明确了“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的立法权都要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系下,中央对地方财政具有较强的管控能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通过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范围、建立税收返还制度、建立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解决了税制、税收征管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配关系等问题,形成了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分配格局,并最终实现了全国各地区的收支平衡、统筹兼顾,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新《预算法》的颁布和实施,赋予了地方政府适度的举债权限,明确了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债的唯一性,确立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法律地位。2014年8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修订(以下简称“新•预算法‣”)。新•预算法‣赋予了地方政府适度的举债权限,明确了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债的唯一性;并将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全面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助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2014年9月21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中央政府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控的开始,国务院和财政部又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财预„2014‟351号)等重要文件,对全国各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控提出了具体性、规范性要求,为降低政府融资成本、加强政府信用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2015年以来,关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发行管理、预算管理等方面,财政部分别颁布了相应的办法文件,规范了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行为,也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顺利发行奠定基础(见图表2)。图表2.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文件时间名称文号主要内容2014.09.21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范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机制,疏堵结合,赋予地方政府适度举债融资权限;提出政府不得通过企业进行融资,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2014.09.26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在财政收入管理、支出结构、预算执行、4新世纪评级BrillianceRatings时间名称文号主要内容债务管理、理财行为等方面提出规范管理要求。2014.10.23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财预〔2014〕351号对地方政府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清偿的债务进行清理甄别,分类纳入预算管理。2015.03.12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64号对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