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吊篮租凭合同_吊篮租赁合同补充协议(通用8篇)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给大家分享的“吊篮租凭合同_吊篮租赁合同补充协议(通用8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吊篮租凭合同吊篮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第一篇】承租方:(简称甲方)出租方:(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使用电动吊篮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设备租赁情况一、工程名称:二、施工地点:三、电动吊篮规格:,数量:四、租赁期限和租金1.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本合同租赁期限暂定为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具体执行时间,按承租方验收之日起至2/34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2.所有吊篮一律实行日租赁制,即每台日租赁费为元,大写金额:元,承租方在不进行冬季施工的情况下,停用期间不予计费(以承租方验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报停为准)。五、付款方式1.吊篮租赁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吊篮押金¥元。2.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赁费用,甲方需按时交纳租赁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延期交纳每日按应付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3.吊篮租赁期满后,吊篮租赁剩余总款一次性结清。4.吊篮设备因甲方原因损坏、丢失等的赔偿金,在每月租金支付时一次结清。双方责任:一、乙方责任:1.负责电动吊篮的指导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2.负责甲方操作人员的技术指导。3.因设备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篮停用,乙方负责修复。维修时间超过十二小时,免收当日当台租金。4.电动吊篮正常使用发生的磨损,乙方负责维修及更换易损件,不收取维修费用。5.乙方有权对甲方违章操作进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内租赁费照付。6.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赁合同写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纳3/34租赁费,则乙方有权在无须通知甲方的情况下,终止甲方的设备使用,并有权收回出租的设备,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违约金。二、甲方责任1.负责电动吊篮的安装、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在乙方签认安装验收单前甲方不得使用。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在任何时候均是乙方的财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让,转租和转接他人,不得改装和变卖。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训及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的使用,设备出现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状态,甲方应立即停止设备的运行并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检修,待排除后方可使用。4.甲方负责屋顶防水层、建筑结构及设备的保护,如有损坏,与乙方无关。5.甲方负责按要求提供动力柜。6.甲方负责吊蓝的进出场装卸运输以及设备达到现场后的保管工作。7.甲方负责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并在退租日前将吊篮拆卸至地面。8.甲方在发生牵涉到设备的事故或工伤时,应立即向乙方通报,并有责任保护事发现场。9.甲方要严格遵守吊篮的安全协议。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吊篮的事故停用期内4/34租金照付,设备因此而损坏,甲方照价赔偿。10.甲方负责保管施工现场的吊篮及配件,退场时应保证吊篮完好,部件齐全,并清理干净。若发现吊篮残缺,损坏,丢失,须及时通知乙方,并按合同价格赔偿。争议1.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法向签订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行业有关电动吊篮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双方约定或者商定的终止情形出现外,本合同在双方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完成后即行终止。2.本合同未尽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做出补充条款,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附:电动吊篮安全使用协议,赔偿价格表甲方:乙方: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日期:日期:吊篮租凭合同吊篮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第二篇】使用zlp-630型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称吊篮)时,除遵守建5/34筑工地有关安全规定外,还应严格按本协议规定执行:一使用吊篮人员均应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持有操作证方可上岗;非制定人员不得动用吊篮。二、吊篮屋面悬挂装置安装齐全,可靠,稳定。配重块标准型1000千克不得短缺。三、吊篮严禁超载使用,额定荷载3米篮630公斤,4米篮500公斤,5米篮450公斤,6米篮400公斤。四、工作前必须检查:1.前列二、三项。2.所有连接件齐全,牢固,可靠,无丢失损坏。3.提升机穿绳正确,钢丝绳无断股,无死节,无硬弯,每捻距中断丝不得多于4根,钢丝绳不坠铁齐全,离地。4.安全锁无损坏,卡死,动作灵活,锁绳可靠,严禁将开锁手柄固定于常开位置。5.电气系统正常,冲顶限位行程开关灵敏可靠,位置正确。6.每次使用前均应在2米高度下空载运行2-3次,确认无故障方可使用。五、每次吊篮运行只能由一个人控制,在运行前提醒篮内人员,并确定上、下方无障碍物方可运行,下行时特别注意不能碰到绳坠铁。6/34六、上吊篮工作时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吊篮作业,禁止在篮内吸烟,进行电焊作业时严格对钢丝绳及电缆做安全防护并禁止用吊篮作接地板,禁止在篮内用梯子或其他装置取得较高工作高度。七、吊篮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八、不准将吊篮作为运输工具频繁垂直运输物品。九、雪、雨、大风(阵风5级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使用吊篮,应停置地面。十、雨天,喷图作业和吊篮使用完毕时,应对提升机,安全锁,电气箱进行遮盖,下班后切断电源。十一、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允许从吊篮内向外攀爬或向楼内跳跃。十二、设备使用方应按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划出安全区,架设安全网,设备使用方在使用吊篮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遵守期各项条款之要求与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协议。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由使用方负责。十三、协议作为租赁合同的补充文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人签名:承租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7/34吊篮租凭合同吊篮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第三篇】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因甲方工程施工需要现向乙方租赁电动吊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精神,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严格遵守执行。第一条工程项目1.1工程名称:天誉四期发展项目门窗幕墙及简易吊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1.2工程地点:广州天河区第二条租赁内容2.1设备租赁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型号zlp(d)型(长度根据现场需要)电动吊篮提升机(全套设备),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完好,齐全,机械性能运转正常。乙方包装包拆、包来回运输,提供全套设备质保资料,如有现场检测费用发生,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费用。2.2乙方的承包范围属于发包方与甲方签订的“天誉四期发展项目门窗幕墙及简易吊船工程”的施工合同及其附件(以下称主合同)的承包范围的一部分,乙方对自身所承包的内容进行施工,并全面履行施工主合同的规定。包设备安装拆除及调试、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以及包设备检测合格。2.3乙方必须如实按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为其聘请的施工8/34人员办理平安卡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甲方可以代办,其费用由乙方支付,并交项目部备案。第三条租赁期3.1租赁期根据甲方工程进度要求计算,租金起算日为吊篮安装、调试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交由甲方投入使用的当天开始计算,租金结算日为甲方通知乙方拆除设备之日,合同生效期为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日开始生效。3.2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合同所述联系地址变更的,乙方有向甲方通知的义务,否则视为合同承包方地址无变更,甲方向乙方合同地址发出的信函视为乙方已收悉。第四条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4.1按综合单价包干形式,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吊篮租金为55元/台/天。包括乙方技术员工资、伙食费、现场文明施工费、工具费、进场费、设备费、维修保养、设备及零配件保管、救治医疗费、人身保险费等相关保险费用、工卡及平安卡费用、工作服费用、相关赔偿金、人工风险费(因甲方工期延误造成的窝工、费工和人工费上涨等风险费)等费用。4.2租金按月支付,每租满一个月于25天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前一个月30天银行支票,如此类推。4.3春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在场计租的吊篮设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免除25天租金。4.4乙方开具正规的施工安装发票结算租赁款。9/344.5第三方检测按800元/台。4.6协助我司办理论证方案。第五条材料设备检验5.1每台吊篮进场使用前,需由乙方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5.2吊篮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好后,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送至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现场抽检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完成,甲方须协助乙方派人负责装卸车、垂直运输、搬运、安装及调试,直至达到试验合格的标准。检测合格的设备,方能交付甲方开机使用。第六条双方责任和权利7.1甲方职责7.1.1甲方指派的项目经理代表甲方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其职责是:协调乙方与总包、土建、建设单位、监理及其他等单位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进退场等工作。7.1.2免费为乙方提供吊篮设备的电源接驳点。7.1.3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培训要求,负责设备的基础操作。7.1.4对乙方现场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员)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可提出更换。7.1.5该工程可由甲方为乙方统一购买相关工程保险,费用从乙方安装费中扣除。7.1.6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一间单独仓库用于工具设备的10/34存放,负责协调乙方进退场的运输通道及堆放场地,宿舍及生活用品等其它由乙方自行解决。7.1.7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7.2乙方职责7.2.1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需求,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施27.2.2负责配备设备维修、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设备技术状态完好。如有故障造成停机,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到场进行维修。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小时内,乙方未能修好,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扣半日租金,如6小时未修好,扣全日租金,以此类推。7.2.3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使用规定,负责提供吊篮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乙方的电路电线及设备的安全配置必须满足本工程及当地相关部门要求。7.2.4负责给甲方提供吊篮的安装方案、吊篮安全施工方案及操作技术交底,并严格按方案及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对甲方施工人员违章操作的,有权要求其停止作业并上报甲方相关负责人。7.2.5负责设备的操作培训,甲方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7.2.6必须为进入场地的乙方自派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对设备安装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负有全部责任,11/34对由乙方自派工地的人员安全负责,如出现火灾、工伤、死亡等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7.2.7必须教育本部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当地工程建设及城建管理部门的政策和法规,如造成被建设单位、土建单位或其它单位对我方处罚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7.2.8由乙方提供到工地上的设备,乙方均有保管的责任,如发现损坏,或其他施工单位损伤,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费用,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索赔事宜。7.2.9若乙方未能按甲方或施工现场的要求施工,而被甲方或建设单位清退出场,或不履行合同而自行退场。按实际租金的80%结算,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7.2.10、本合同的乙方技术员必须长住工地,保证每栋塔楼有一名技术员。无故缺勤一天罚款500元。7.2.11、在高空作业方面,操作人员需经乙方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7.2.12、乙方配一名技术人员在现场蹲点指导吊篮移位工作。第八条违约及罚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