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小学秋季学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与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2篇文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2023年小学秋季学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与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2篇文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1510字范文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劳动的育人功能,切实推进劳动教育深入实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结合小学劳动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充分挖掘劳动文化、劳动精神和劳动教育资源,全面加强劳动教育工作,探索开展劳动教育的有效举措,培育学生劳动观念、能力、精神、习惯和品质,充分发挥劳动教育在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等方面的育人价值,不断创新和完善立德树人教育体系。二、总体目标1.准确把握劳动教育的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的培养要求,聚焦发展核心素养,通过劳动教育,让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培养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劳动精神,获得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2.弘扬学校品正精神,充分发挥学校自然环境、校园文化的特点和资源优势,培育有学校特色化的劳动教育课程,学校特色、可利用的社区资源实施劳动教育总体方案中的主题活动以及比赛。各校区要建立教师队伍,原则上每年级至少配备1名专任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开展劳动实践教育。2.加强课程管理(1)丰富课程体系。学校将劳动教育纳入课程方案,整体优化学校课程设置,并与各学科教育教学融合推进,促进横向学科融合,纵向学段贯通。学校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和劳动月,对劳动教育主题进行优化组合,集中体现课程教学成果,开展特色劳动教育实践成果展演活动。(2)明确教学内容。针对不同学段和学生特点,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科学合理设置课程内容。低年级围绕劳动意识的启蒙,以个人生活起居为主要内容,感知劳动乐趣,注重培养劳动和劳动安全意识,知道人人都要劳动。中高年级要以校园劳动和家庭劳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适当参加校内外公益劳动,体会劳动光荣,尊重普通劳动者。(3)开展实践活动。坚持“落实、落细、落小、落真”的实施原则,上好“四堂课”,即劳动教育必修课、学科劳动课、校园文化劳动课、课外劳动实践课。深度挖掘校内日常学习、生活等场所的劳动教育价值,将楼道、教室、绿化带等作为劳动教育实践场所,合理分配到班级。充分利用实验室、种植基地、综合实践基地等条件,组织校园卫生保洁、绿化美化等活动,开展校内劳动教育。加强校园劳动文化建设,结合植树节、校园采摘节、农民丰收节等节日,广泛组织以劳动教育为主题的社团活动、班队会、报告会、手工劳技展演活动等。(4)拓展劳动基地。充分利用学校场地建设改变劳动实践基地,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定期组织学生深入社区、医院、福利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开展志愿服务,走进军营、深入农村开展体验活动,利用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开展研学教育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5)密切家校联系。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将劳动教育纳入家校协同育人内容,转变家长对孩子参与劳动的观念,明确不同学段劳动教育要求,制定家庭日常劳动清单,根据各年龄阶段学生特点,安排学生进行适量的劳动,指导家长每年有针对性地教会孩子1至2项生活技能,让家长成为孩子家务劳动的指导者和协助者。(6)强化评价机制。建立学生劳动评价制度,评价内容包括参加劳动次数、劳动态度、实际操作、劳动成果等方面,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好劳动记录册。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劳动成果展示和劳动竞赛等活动,全面记录学生劳动教育过程与成果,具体劳动情况和相关事实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让家长、社会力量参与评价,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2023年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3160字范文第一条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着力提高高校党建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党委是学院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院工作,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党委领导下,组织执行和实施党委的决议,保证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党委领导重在决策,校长负责重在组织执行。第三条学院党委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其工作重点在于把握方向,总揽全局,谋划发展,科学决策,用好干部,协调各方。其主要职责是:1.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推进学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发挥系、部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4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学院人才工作。6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7做好学院统一战线工作,对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第四条党委书记是学院党委领导班子的班长,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精神。2.主持制订学院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研究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负责检查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本校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考核等工作,按有关规定向上级组织推荐干部。5.负责协调学院党、政、群团等组织之间的关系,支持院长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6.负责抓好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时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做好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7.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证学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8.召集和主持党委会、党员大会,代表党委定期向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第五条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坚持依法治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决定和党委决议,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主持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3.拟订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以及年度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具体行政管理规章制度。4.负责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5.拟订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按有关规定任免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负责人,推荐副院长人选。6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一般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7组织拟定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并按规定执行,实施财务管理,保护和管理学院资产,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8.实行院务公开,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和上级组织报告工作。9.按有关程序,代表学院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有关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10.履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职责。11.行使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五章党委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第六条党委会及其议事规则(一)党委会是学院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全院党的工作、执行党员大会决议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议事范围是:1讨论确定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和换届方案2.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学院纪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纪委书记。3.对学院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xx万元及以上)进行集体讨论决定。4.批准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5决定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重大问题6.决定学院纪委提交党委会审议的有关事项(二)党委会议事规则1.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一般每两周召开1次,如有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如因工作需要,可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2.党委会议题材料由分管院领导组织相关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部门准备,对重大问题和重要议题,在会前要充分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形成书面意见,否则不予安排会议讨论。3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参加方能举行。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每个议题都要进行充分讨论。议事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是主持人或由主持人指定的委员就议题作扼要说明;二是委员就议题发表意见;三是主持人归纳讨论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四是到会委员进行表决。4.会议决定多个问题时,应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对任用干部事项或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党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每项决定须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5.党委会讨论的问题、表决的形式和通过的决议,均应记录在案,并以会议纪要、文件或其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6党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事项,要明确承办人和部门,由党委办公室协助分管校领导进行督办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会报告。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委会复议。第七条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党委或行政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会集体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和干部任免时,会议成员独立行使表决权。第八条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坚持集体领导,分工合作,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集体负责。第九条坚持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以诚相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举行1次,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第十条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沟通制度。除民主生活会外,党委书记每学期至少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一次。班子成员之间,应经常互通情况,交流思想。党委书记与院长之间每周至少应沟通一次。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学院重大决策必须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保障和实现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凡是应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经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后要提交教代会审议或通过;对重要学术事项,在院长办公会决策之前要提交学院有关学术机构审议或组织专家评审;学院中层干部的任免,党委会决策之前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第十二条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党委、基层党支部每年要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1次,院长每年要向党委会报告工作。第十三条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党委要充分发挥学院纪委的监督检查职能,党委书记和院长要支持纪委开展纪检工作。纪检部门依据职责对党委、行政的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第十四条学院党委和院长每年要召开1-2次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对学院工作和执行本规定情况的意见,发挥他们在学院工作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党委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 / 1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