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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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调研报告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网友收集分享的“工作的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工作的调研报告【第一篇】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现状为使法律服务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县司法局以“53321”的模式强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管理等工作。一是构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在不断完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目前正在建设中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经建设完成的县永乐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30个行政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48个贫困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各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公示栏和普法、法律服务微信群,全力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职能,在县级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在乡镇级平台开辟开放式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常日制”“坐诊”服务,在村级平台提供“预约式”“定期制”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服务,切实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二是打造“互联网+”线上互动平台。积极打造“司法行政”公众号,并在上面设置“新法速递”“律师服务”“法治礼包”等核心栏目,开放法律知识学习、法律问题咨询、法律服务引导、法律援助申请等功能,努力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与电子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全力缩小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时空距离和质量差异。三是健全“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立足“12348”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已全面实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覆盖率已达100%,让法律援助服务直接延伸最基层、最前沿,让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法律援助,降低维权成本。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公共法律服务总量不足。一是服务供给方式传统。我县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传统的管理类模式,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方式、服务内容等基本由政府单向确定,与社会和群众的要求有差距,供需脱节现象依然突出;二是服务领域狭窄。仅能满足于一般民事、婚姻家庭、基层基础法律服务,服务总体水平不高;三是法律服务资源匮乏。律师是法律服务的主力军,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我县律师数量为3人,突出的供需矛盾,成为制约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基层群众“找法难”“用法成本高”问题比较严重。(二)公共法律服务结构不协调。一是服务平台还不完善,目前,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主要依靠“12348”法律服务热线,辅以县局法治微信,线下平台为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但服务流程和评价标准还不统一,线上线下未实现无缝对接;二是服务功能未有效发挥,法治宣传方式传统、“谁执法、谁普法”未得到有效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匮乏,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三)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不健全。一是工作推进机制不完善。部分党政领导对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重视不够、支持不力,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司法行政“孤掌难鸣”。二是保障机制不完善。投入严重不足,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导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基层基础严重滞后。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下步工作建议(一)抓好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设计。一是出台政策文件。县委县政府出台县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公共法律服务的性质定位、对象范围、供给机制、保障措施等,细化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推进合力。二是加大政府投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范围,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和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把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调整完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个案补贴标准。三是加大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知晓度。利用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网络积极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大实体平台”。(二)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平台。一是强化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县法律援助中心的龙头引领作用,理顺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点工作机制,发挥“一小时法律服务圈”作用。二是拓展线上平台。以“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统领,集微信、移动APP、公共法律智能服务系统为一体,建成具有九寨特色、科技和互联网含量更高的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规范网上服务、管理、监督流程和标准,让群众真正享受到“一键式”完美法律服务。(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一是加大法律服务机构招引和培育,通过政策减免、场地租赁优惠、业务优先供给、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引进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等,制定扶持政策努力把现有法律服务机构建成品牌服务单位,提升影响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大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将法律人才纳入县级人才培养计划;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招录,不断充实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三是培育法律服务社会组织。指导和支持建立以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为宗旨的新型社会组织,完善法律志愿服务制度,吸纳高校师生、志愿者、退休政法干警参与,推动建立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主体。工作的调研报告【第二篇】食品是民生之本。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然而,近年来全国接连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令人怵目惊心,一次又一次冲击着国人脆弱的神经。为了全面了解我市食品安全现状,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献智出力,八月中旬至九月底,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采取集中调研和分散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由副主席李克欣、邓方安带队,到我市部分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交易市场和餐饮服务单位,对全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情况我市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56户,产品涉及27类31个品种,其中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404户;食品经营户9544户;各类餐饮单位8200余户。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制度规范,广泛进行宣传教育,认真抓好日常监管,深入开展整治打击,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渐趋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蔬菜、肉、粮、水果、奶制品和水产品的质量和卫生状况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好转,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在近年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的综合评价中始终位居全省前列。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市政府始终将食品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特别是今年以来,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力量,由市长担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26个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落实了食安委日常办公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成立了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调整并明确了各监管部门职责任务,完善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规范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制。各县区也先后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协调和日常办公机构,充实了力量。初步形成了市县区上下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2、建章立制,规范监管。市上先后出台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线索举报人奖励制度》等一系列食品安全工作制度规章。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各部门、各县区结合各自职能及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规章,为规范监管奠定了基础。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市县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开办各类培训班,加强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发放宣传册、制度上墙、送法上门,不断加强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教育;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日、科技之春等平台和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全市共举办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类培训班30余期,开展宣传咨询活动30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培训和宣传对象达3万多人次。4、日常监管,各司其职。药监部门切实承担市食安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综合协调监管职能,及时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和督查协调。今年接管餐饮服务业监管工作后,尽力克服人员不足、监管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等困难,组织开展了对重点食品、特色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等重点区域的各种治理活动,确保了监管工作不断、不散、不乱;农业、水利等部门相继开展了种养业产品和农资打假等行动,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农产品食用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等配套保障制度,保证了源头产品质量安全;商务、经贸等部门不断强化肉类市场监管,规范生猪屠宰秩序,让市民吃上“放心肉”;质监部门严把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在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抽查的同时,制定并实施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委托检验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扩大了监管覆盖面;工商部门创新监管,推行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者自律、驻场监管、“星级信用”评定管理等制度,开展了“两创建”活动,建立食品安全联合管理机制,有效提高了流通领域监管效能。各县区也做了大量富有创新和特色的工作,如汉台区为“菜篮子”设立安全网,南郑县推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等,保证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5、专项整治,消除隐患。监管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抓住食品行业重点品种、热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学生营养餐和问题乳粉清缴,地沟油、瘦肉精、辣椒及其制品等一系列整治,查处了一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仅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检查整治农药饲料经营户1100户次、兽药经营户560户次、规模养殖场539个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90户次、食品经营户21300户、餐饮单位4100户次,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户128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个,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00余起。有力地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消除了许多食品安全隐患。6、应急反应,快捷得当。在切实做好监管和整治工作的同时,未雨绸缪,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如卫生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唯一、快速应对”的原则,建立了食物中毒预警机制、三级报告网络和应急处置预案,在去年4月勉县等地发生的疑似与蛋奶质量相关的学生群体不适反应事件中,迅速进入应急反应程序,由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调动各级相关部门介入,及时查清了原因,妥善作了处置,维护了社会稳定。尽管事件原因不在我市,但市政府以此为戒,事后及时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专项大检查,有效杜绝了类似事件发生。二、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市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保持着良好的食品安全记录,但与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1、部分食品企业法律意识淡漠。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淡漠,诚信道德低下,目无法纪,唯利是图,生产、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而且手段不断翻新。有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卫生环境恶劣,食品质量不能保障。2、食品安全源头监管薄弱。个别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指标,对食品安全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严肃查处,对违法犯罪行为未能有力打击。个别监管人员玩忽职守,不作为甚至乱作为,致使有的食品企业有机可乘并铤而走险,肆意制售不安全食品。3、一些环节监管职责不明。目前食品安全由多部门分段监管,市县(区)政府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总协调,但由于这一监管体制刚刚建立,存在着各监管部门工作衔接不紧密,有些职责不明确、不具体等问题,在实际监管中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同时存在,有时在发现问题后有相互推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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