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预案【最新5篇】我们致力于减少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并确保我们制定了完备的应急预案,关注应急预案中的关键元素,以保障人民的安全。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火灾应急预案【最新5篇】”的知识,请跟随我们的步伐,并下载收藏以便日后参考下载。火灾应急预案【第一篇】演练目的、内容:1、演练目的:本演练建立于项目施工现场火灾事件发生时应急响应的途径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以保证当火灾事件发生后,能够采取积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事件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演练实施情况记录:在20xx年3月1日上午3时,由演练现场总指挥xx宣读演练程序及演练内容,xxx指导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进行人员职责分工,然后宣布演练开始,当较大火灾发生时,施工现场电工xxx第一时间跑去总配电箱切断电源,各班组必须在各班组长“安全协管员”统一指挥下按照项目部制定的《消防应急疏散道路图》进行冷静、合理地疏散至安全空旷地带,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开展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防护。报警员**立即拨打119消防中心,并由接车员去项目部大门外公路边等待消防车,待消防车赶到,应服从消防队的指挥,直至灾情得到控制并消除。应急处置方案演练效果评价:xxx项目部于20xx年3月1日上午3点组织本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了较大火灾的应急救援演练,一致认为本次演练满足《xxx质检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应急救援处置方案》的要求,达到了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控。项目部决定在工程施工中严格按照本预案执行。火灾应急预案【第二篇】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火灾处置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南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南昌市新建区金桥乡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村主任负责制。各村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建立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其他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火机制,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分级标准见附件)。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详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乡森林防火工作。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林管站,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各村(场)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乡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和指导。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明确现场指挥人员。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乡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乡办林场应加强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野外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火灾隐患的检查监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开展有计划、有防范的农田林缘可燃物烧除,大力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和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防范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根据森林火险等级、林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灾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乡林业部门和气象部门应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应加强火场天气的监测,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一)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1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2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未经批准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用火;3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用火管理;4乡人民政府和各村应检查扑救森林火灾的物资、装备和队伍落实情况,做好扑火应急准备。(二)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1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调度和检查督促,并有一名以上副指挥长在岗待命;2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乡村干部深入包干责任片区督查,严格控制野外用火;3乡人民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各村检查督促,落实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4乡半专业扑火队进入应急状态。(三)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1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的同时,应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2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必要时乡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禁止炼山等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3乡人民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各村和林区开展森林防火督查;4乡半专业扑火队进入战备状态。(四)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1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召集有关部门,分析森林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2乡派出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利用国家卫星监测中心、省气象遥感中心提供的卫星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通过远程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护等形式,构建立体林火监测网络,密切监视火情动态。由气象部门对重点区域的天气形势变化进行重点监测、跟踪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并根据天气趋势制定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条件。森林火灾信息由各村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归口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各村应按照“有火必报”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森林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1县交界处地区的森林火灾;2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森林火灾;3受害面积在2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4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单位、设施的森林火灾;5发生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6超过4个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7需要区人民政府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森林火灾发生后,当地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各村负责指挥;初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各地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就近组织村级应急扑火队、乡半专业扑火队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请求武警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公安消防、武警其他、人民解放军、民兵、预备役等力量支援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应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整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并报现场指挥员批准后,火场看守人员方可撤离。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清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对工作设定Ⅲ级、Ⅱ级、Ⅰ级三个响应等级,其中Ⅲ级最低,Ⅰ级最高。124小时内全县发生3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的;2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超过2小时未灭且扑救困难的;3火灾中造成1人重伤一下且火灾尚未扑灭的。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1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紧急状态,立即向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报告火情,加强扑火指导和火情调度,及时发布火灾相关信息。2调动乡半专业队伍支援火灾扑灭,督促火灾发生地村领导亲赴一线指挥。3根据需要督促火灾发生地做好医疗救助工作。124小时内全县发生4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2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达4小时后尚未扑灭的或受害森林面积达50公顷以上100公顷一下森林火灾;3火灾面积较大、有继续蔓延趋势且危及重点林区或重要军事、电力、通信等设施的;4火灾中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以及重大财产损失的且尚未扑灭的;5发生在县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1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坐镇指挥。2由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主持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审议宣布全乡或局部地区进入森林火灾紧急扑救期的决议,经乡政府领导同意后,紧急部署全乡扑火救灾工作。3召集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指挥部协同指挥,特别是协调驻军和武警、消防部对投入扑火救灾工作。4指派专人前往重点地区或火场协助指挥部扑救。5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的紧急通知,发布全乡森林防火。6对延烧时火场仍未得到控制或需要跨乡支援扑救的,由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率有关人员赶赴火场,协助建立乡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进行规范化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7向区委、区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报告火灾扑救情况。8做好转移群众、安置人员、交通管制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准备工作。124小时内全县发生6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2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达12小时后尚未扑灭且火势有进一步扩大危险的,或受害森林面积达1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3火灾中造成1人以上或3人以上重伤且尚未扑灭的;4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或烧毁重点林区、林区城镇、居民点以及重要军事、电力、通信等设施,已造成重大损失的;5受害森林面积特大,且有继续蔓延危险,需要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Ⅰ级响应。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火灾扑救、医疗救治、应急保障、信息发布、社会稳定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分工见附件2)。1成立乡扑火现场指挥部,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率各工作组赶赴一线协调指挥。2调动本乡所有有效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根据需要,请求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增加调派扑火力量予以支援。3迅速转移受威胁群众,做好人员安置和伤员救治工作,维护社